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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警察局李建聰局長,拜訪您以後,可以向警員拜票嗎? | |
作者: 陳財能 < > | 發表時間: 2009-11-14 |
李建聰局長,有鄉親向我反應,11月12日,縣長候選人劉增應到警察局拜訪您,之後由貴局保安隊隊長陳建國陪同向局內警員拜票。 根據行政中立法之規定,縣長候選人劉增應可以堂而皇之,由保安隊隊長陳建國陪同在警察局內拜票嗎?這是您允許的嗎?其他候選人都可以嗎?還是因為劉增應以衛生局長身分、而不是縣長候選人身分就可以在警察局內拜票。 照此標準,本人陳財能可以用公民身分拜訪您後,再向警員拜票嗎?我以縣長候選人的身份正式向您提問,請您誠實並於二日內在馬資網公開回答,請自重官箴,勿巧言說謊。 逾時本人將親自致電王卓鈞署長,請教候選人可以到警察局內拜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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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有夠噁心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奇怪了 在您種種文章中, 不是有提及您具備了所有身為縣長該具備的條件嗎 ? 不是把您種種偉大的事蹟、豐功偉業都闡述清楚了嗎 ? 為什麼面對這些事情您都可以小題大作到這種不可思議的地步呢 ? 既然您到自認為可以當選下一屆縣長了 那為什麼面對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您會如此緊張不安呢 ? 恨不得昭告天下您有多閒閒沒事 ? 恨不得萬人皆知您有多愛干預人家的生活 ? 每天一直一直發文 對您的健康不好呢, 您還不如多多走動走動 維繫與地方人民的感情, 禮尚往來一下 但是不要『太過頻繁』也不要『太超過』喲 相信您了解我指的是什麼吧 祝您順利達到您所冀望的目標 或者該說是..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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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ew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不只到上述單位拉票,學校的朋友說他也到了學校拉票,甚至還有主管陪同,如果一個縣長候選人不能遵守法律,等他當上縣長以後,我們又如何期望他能不要玩法呢? | |
作者: 風采的天堂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楊醫師來學校也是有校長陪同...所以類推適用樓上所講? | |
作者: 海上海寶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我說能哥 哥:你千里迢迢漂洋過海 遠征馬祖連江縣長 三步五時 緊咬劉增應不放 , 是他味道鮮美渾身有勁 還是楊醫師是個聖人 完美無缺. 還是雙陳支持劉增應 劉就應該被妳緊咬不放. 雙陳是享有合法的選舉權,他們也有權利支持特定對像 或者乾脆妳想個通天法寶撥奪他們選舉權,讓她們不要出來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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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舞影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馬祖人應該要自省的是,為什麼我們的候選人不能避嫌?為什麼還是停留在套關係、講人情的選舉文化中? 勿怪選舉對手抗議,那也是他的權利,更是點出候選人選舉行為的問題。 在眾多文章中,往往看到候選人與支持者以他人的錯誤正當化自己的錯誤,這是詭辯。 選民支持誰是選民的自由,這是民主;但是選民若為自己的支持者謾罵對手,便凸顯了選民的不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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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冰淇淋蘇打: 對不起,最近本站資料庫程式有些延遲,原因待查。由於資料庫延遲關係,只要網友不斷按「掌聲鼓勵」,在資料庫未回應前,這些按下的次數都可能被計算進去。為此,我們將會重新優化資料庫,如何添購軟硬體,將與電腦工程師討論後儘速解決。(資料庫延遲也將導致網友打開文章的時間延長,尤其更需要解決。而事實上,我們日前就已委請工程師查明原因中。) 備註:冰淇淋蘇打的文章在站長操作管理權限時,不慎遺失,煩請冰淇淋蘇打重新張貼,並特此向冰淇淋蘇打網友致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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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連江縣警察局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感謝陳縣長候選人對本局的鞭策及指正。由於台灣適值H1N1疫情加溫,本縣也有部份學校班級停課,劉局長及醫療人員曾至本局,要求警察機關應加強防疫作為,避免第一線員警在執勤時,因個人防護疏忽而感染,期間並未談及與選舉相關之話題。 本局為執法單位,自應秉持行政中立及依法行政之立場。本局各級幹部除已不斷利用各種時機,要求員警公正執法,務必嚴守行政中立外,三合一選舉期間,本局及各警察(派出)所均已在門口張貼公告,謝絕各候選人進入從事與選舉有關之活動。對於有違反行政中立情事之員警,定視情節予以嚴重告誡或依相關規定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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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蚵刺海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能哥哥:這段時間裡一直看到您所提出來的種種政見,讓我看到馬祖的未來,看到一線希望,本來已經決定要投您一票,但現在您又讓我失望了。 在台灣的各種選舉中,民進黨的拿手的策略就是攻擊、謾罵、謠言及陷阱,原以為馬祖是塊僅有的淨土,看來現在也淪陷了。 您糾舉不法,我很認同,但這件事情,您是否有查證過呢?還是只要隨便一個鄉親再隨便和妳爆料後,您就可以隨便提出毀人名聲呢? 如果是這樣,那對您可是很不利的,隨便一個鄉親想要害您是很容易的,因為您在沒有求證的情形下就對外放話,當事人如果對您提出毀謗告訴呢?您就得像台灣某個候選人一樣,說是有祕密證人嗎? 據了解,那天是衛生局的人去警察局給警察杯杯打H1N1疫苗,而劉局長因為是業務主管,到場監督也是名正言順的,警察局可能讓醫生護士及課長進警察局,然後把局長攔在大門外嗎? 您可以質疑劉局長他目前的身份是否不宜在公家機關出現,但您不能毀壞警察杯杯的名聲吧,警察局局長可成冤大頭了,他的名譽損失該找誰賠償呢?希望您將此事查證後,要在這裡還警察局局長一個清白。 一個有用的政治人物想要得到選民支持,是要設法讓自己加分,那才是上流的手段,而不是設法讓對手扣分,希望您能打個有格調的選戰,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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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冰淇淋蘇打 < > | 發表時間: 2009-11-16 |
風采的天堂 wrote: 抱歉抱歉我原本以為校長是對楊醫師比較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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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22』觀測所 < > | 發表時間: 2009-11-17 |
蚵刺海 wrote: 蚵刺海網友您好:『據了解,那天是衛生局的人去警察局給警察杯杯打H1N1疫苗』,您以上陳述是否查證過呢?如果有那劉局長因為是業務主管,此問題可就大條了! 根據吉力寶網友提供的,行政院疾病衛生署管制局:衛生單位等其他防疫對象之接種作業,貼文內容來看連江縣警察局的杯杯們,並非接種H1N1疫苗第一順位的第一線防疫人員,其工作任務也不是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筆者為此特致電連江縣消防局葉主任查詢,得知各消防隊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至今並未施打H1N1新型流感疫苗,並告知衛生局通知該局救護車緊急救護人員,於12月2日前往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 而衛生局劉局長,卻在如此爭議且敏感的時間點,親自督軍前往警察局給警察杯杯『蚵刺海網友』您所說的;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此舉讓人不解?而且第一順位的第一線防疫人員,至今並未施打H1N1新型流感疫苗,衛生局劉局長卻背道而馳,將非排列第一順位的連江縣警察局的杯杯們,施打H1N1新型流感疫苗,此舉更讓人不解?衛生局劉局長此舉,不僅有『公器私用』之疑慮,影響地區鄉親之健康權益,而且恐有藉勢圖利特定候選人選舉利益之嫌。 筆者在此提出強烈質疑,以『蚵刺海網友』的貼文內告知,那天是衛生局的人去警察局給警察杯杯打H1N1新型流感疫苗,是否屬實?衛生局劉局長請您誠實並於二日內在馬資網公開回答,請自重官箴,勿巧言說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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