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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爲何這2部車可在警局前違規停車
作者: 老田田 < > 發表時間: 2009-11-03
日期:98年11月3日
時間:12:40
地點:南竿警局前
馬祖高中那麼遠都在管!為何在警局門口都不管???




站長按:兩張圖片已移除
作者: 漂鳥 < > 發表時間: 2009-11-04
大家都在忙選舉、打口水戰,沒人理你。無奈掰掰
作者: 清流 < > 發表時間: 2009-11-05
對於違反本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漂鳥 wrote:
大家都在忙選舉、打口水戰,沒人理你。


應該是這個理由才沒人理吧...

馬資網又不是公路主管警察機關

現在是法治,又不是人治....有理有法才可以行加油
作者: 神秘特派員 < > 發表時間: 2009-11-11
算你倒楣被開罰單
你說的這2部車..
中華電信的黃車是來幫警察局換機器的...
另一部連江縣消防局局長座車(自己人的拉~!!)...
所以說...
如果你的車在馬高被開罰單,
只能說算你倒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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