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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爲何這2部車可在警局前違規停車 | |
作者: 老田田 < > | 發表時間: 2009-11-03 |
日期:98年11月3日 時間:12:40 地點:南竿警局前 馬祖高中那麼遠都在管!為何在警局門口都不管??? 站長按:兩張圖片已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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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漂鳥 < > | 發表時間: 2009-11-04 |
大家都在忙選舉、打口水戰,沒人理你。 | |
作者: 清流 < > | 發表時間: 2009-11-05 |
對於違反本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漂鳥 wrote: 應該是這個理由才沒人理吧... 馬資網又不是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 現在是法治,又不是人治....有理有法才可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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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秘特派員 < > | 發表時間: 2009-11-11 |
算你倒楣被開罰單 你說的這2部車.. 中華電信的黃車是來幫警察局換機器的... 另一部連江縣消防局局長座車(自己人的拉~!!)... 所以說... 如果你的車在馬高被開罰單, 只能說算你倒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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