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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警車違規誰取締?
作者: 小臻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時間: 98年3月6日 PM6:30

地點:機場入口處

警車車號:14xx

違規事實:於機場入口處左轉(單行道)


還記得幾天前看到報章新聞中的報導,某員警駕駛警車竟未繫安全帶
被民眾給拍了下來,想不到沒有幾天的時間,馬祖也發生類似情形
警車違規闖單行道,親眼看到的那一霎那,真的覺得誇張..傻眼

這種誇張的行徑真讓人有點怔住..來不及拍下來...無言嘆氣

大規模的取締違規,原來只是針對老百姓鬱卒好窮生氣

警察違規..誰取締呢?惡魔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由於樓上網友未拍照存證,如果直接寫上車號,將可能被告「妨害名譽」,因此站長已將車號最後兩碼修改為xx,以免網友不慎觸法。

固然檢舉違規人人有責,但站長提醒大家,一定要掌握明確的證據(有圖片最好),否則自己會先受到傷害。

另外,我們不容許網友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寫出被檢舉者的車號或姓名,因為在匿名的背後,有可能挾怨報復,暗箭傷人,站長不得不加以防範。

雖然如此,縣警局仍應繼續加強員警的教育和管理,以免下次警車違規被拍照、抓包,執法者違法,那就難看了。
作者: 隱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這種事情在馬祖不難發現吧!
像我上次在桃園被開罰單
跟警員聊一下 就有人說想要去馬祖
都調不成 可見離島真夯 !
根本就是來養老的 ...
作者: 路見小不平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機場附近應該有監視器可以拍吧~

或是乾脆跟台灣一樣,發起民眾檢舉,提升連江縣的治安

拍到照片的民眾可以憑照領取獎金

相信..上頭有決心..以身作則..加油

違規的民眾自然也會心口誠服,檢討改進自己的行為

這樣~很快的..連江縣就能成為名副其實的[海上桃花源]

不然老是大規模取締民眾...自己卻享特權..

這樣當然不合理呀生氣

建議可由警局局長發起..畢竟...自己下屬的行為

主管是應該擔負起督導的責任,不是嗎?加持

說實在的,機場門面也代表旅客對馬祖的第一印象

好冷

警察大人公然逆向...真的就像..樓上的大大說的..

馬祖的警察...肥缺呀~無言
作者: 南竿警察所.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有關本局警車於98年3月6日於機場交通違規1案,經查交通違規屬實,本局說明如下:
一、經查該名員警係保四總隊於98年3月1日起支援本局之同仁,支援時間為3個月,因路況不熟,致有交通違規行駛情事,違規屬實。
二、本局南竿警察所已於本(10)日依法製單(違規單單號為:連警交字第T60051802號)在案,另該名員警除另予懲處外,本局將持續加強教育所屬員警,避免再發生類似情事。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 敬啟
作者: 一蝶 < > 發表時間: 2009-03-30
不好意思ㄋㄟ,偉大的警察大人,某天我也「不小心」看見有警車停在山隴某樓前,車窗未關上,車裡沒人且熄火,我在一旁等了約3分多鐘,看見警察大人從大樓出來,啊,這樣不違規喔?是不是老百姓也可以執法,將勸導單開出去給警察勒??
拜託∼要取締別人前,請先奉公守法吧,警察就可以把車停在路邊離開一下下喔。
作者: 平安 < > 發表時間: 2009-03-31
馬祖警察太軟了,不要混了,出來嚴正執法吧!還有把不守法的警察嚴懲,不要壞了你們的好名聲,出來執行公權力,保護我們這些守法的鄉親吧!生氣生氣生氣生氣
作者: 夢想天空 < > 發表時間: 2009-04-01
請問
路邊有畫兩條線裡面是紅線,外面畫有白線
倒底要算紅線還是白線,還是根本就是陷阱?
最近好像狂開違規停車,
可不可以在未嚴重影響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大發慈悲開各勸導單就好了><"...
警察取締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是為了改善交通,保護民眾安全,而不是為了處罰民眾而開單的不是嗎?
不然停各車辦點事情就被開罰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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