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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警車違規誰取締? | |
作者: 小臻 <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
時間: 98年3月6日 PM6:30 地點:機場入口處 警車車號:14xx 違規事實:於機場入口處左轉(單行道) 還記得幾天前看到報章新聞中的報導,某員警駕駛警車竟未繫安全帶 被民眾給拍了下來,想不到沒有幾天的時間,馬祖也發生類似情形 警車違規闖單行道,親眼看到的那一霎那,真的覺得誇張..傻眼 這種誇張的行徑真讓人有點怔住..來不及拍下來... 大規模的取締違規,原來只是針對老百姓 警察違規..誰取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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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
由於樓上網友未拍照存證,如果直接寫上車號,將可能被告「妨害名譽」,因此站長已將車號最後兩碼修改為xx,以免網友不慎觸法。 固然檢舉違規人人有責,但站長提醒大家,一定要掌握明確的證據(有圖片最好),否則自己會先受到傷害。 另外,我們不容許網友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寫出被檢舉者的車號或姓名,因為在匿名的背後,有可能挾怨報復,暗箭傷人,站長不得不加以防範。 雖然如此,縣警局仍應繼續加強員警的教育和管理,以免下次警車違規被拍照、抓包,執法者違法,那就難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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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隱 <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
這種事情在馬祖不難發現吧! 像我上次在桃園被開罰單 跟警員聊一下 就有人說想要去馬祖 都調不成 可見離島真夯 ! 根本就是來養老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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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見小不平 <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
機場附近應該有監視器可以拍吧~ 或是乾脆跟台灣一樣,發起民眾檢舉,提升連江縣的治安 拍到照片的民眾可以憑照領取獎金 相信..上頭有決心..以身作則.. 違規的民眾自然也會心口誠服,檢討改進自己的行為 這樣~很快的..連江縣就能成為名副其實的[海上桃花源] 不然老是大規模取締民眾...自己卻享特權.. 這樣當然不合理呀 建議可由警局局長發起..畢竟...自己下屬的行為 主管是應該擔負起督導的責任,不是嗎? 說實在的,機場門面也代表旅客對馬祖的第一印象 警察大人公然逆向...真的就像..樓上的大大說的.. 馬祖的警察...肥缺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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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竿警察所. < > | 發表時間: 2009-03-10 |
有關本局警車於98年3月6日於機場交通違規1案,經查交通違規屬實,本局說明如下: 一、經查該名員警係保四總隊於98年3月1日起支援本局之同仁,支援時間為3個月,因路況不熟,致有交通違規行駛情事,違規屬實。 二、本局南竿警察所已於本(10)日依法製單(違規單單號為:連警交字第T60051802號)在案,另該名員警除另予懲處外,本局將持續加強教育所屬員警,避免再發生類似情事。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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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蝶 < > | 發表時間: 2009-03-30 |
不好意思ㄋㄟ,偉大的警察大人,某天我也「不小心」看見有警車停在山隴某樓前,車窗未關上,車裡沒人且熄火,我在一旁等了約3分多鐘,看見警察大人從大樓出來,啊,這樣不違規喔?是不是老百姓也可以執法,將勸導單開出去給警察勒?? 拜託∼要取締別人前,請先奉公守法吧,警察就可以把車停在路邊離開一下下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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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安 < > | 發表時間: 2009-03-31 |
馬祖警察太軟了,不要混了,出來嚴正執法吧!還有把不守法的警察嚴懲,不要壞了你們的好名聲,出來執行公權力,保護我們這些守法的鄉親吧! | |
作者: 夢想天空 < > | 發表時間: 2009-04-01 |
請問 路邊有畫兩條線裡面是紅線,外面畫有白線 倒底要算紅線還是白線,還是根本就是陷阱? 最近好像狂開違規停車, 可不可以在未嚴重影響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大發慈悲開各勸導單就好了><"... 警察取締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是為了改善交通,保護民眾安全,而不是為了處罰民眾而開單的不是嗎? 不然停各車辦點事情就被開罰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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