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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依法辦理的答案;原來二個月就可以變!』真有一套! | |
作者: 莊順福 < > | 發表時間: 2009-02-27 |
山隴停車場由於我們的『偉大的縣長』陳雪生表示,以目前僅三分之一的使用情況,確實有違政府原先蓋停車場的美意。又提出了『馬上改變依法辦理』的政策,真是不知是『苦廠商之苦』還是『苦民之苦』啊。今天又找來許多人當背書團來『意圖』變更政策,當初說『依法辦事』進行委外經營,現在說『僅三分之一的使用情況,確實有違政府原先蓋停車場的美意』。這樣『憂苦憂民』對嗎?【馬報訊】為此,縣長陳雪生昨天特邀集副縣長徐文吉、交通局長劉德全、主計室主任劉羽茵、政風室主任詹政曇、企劃室法制課楊遠鵬等人共商,研究基於如何提高使用率,而在與廠商的合約規範及相關法律上有無違反之處,都請提供意見。 ㄧ個政策的執行卻要百姓付出『近七百張的警告單』,我們這二個月是『真的錯了嗎』?我不知道住在山隴的居民,是如何看待被開單近七百台車子的車主。政府若真的『依法辦理』委外經營,而承包商就有承受經營成敗的風險,不是嗎?現在要從政策中1500元降價為800元又是什麼政策呢?如果政策可以這樣改;何不就不必收錢讓全島居民共同受惠呢?請別再說什麼『使用者付費』的大道理,因為您們的車也不會停在停車場內,別人的錢不是錢嗎? 所以,這個案子如果有翻案出現,縣長大人您要給百姓一個交代,因為您當時『信誓旦旦』的說『依法辦理』您無從選擇,如果真的使這個案子出現另一個翻案,親愛的縣長大人,於公於私您都要給百姓一個『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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