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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津沙有著閩東聚落保護美名+社協會+村辦三疊羅漢功效何在?
作者: ccy < > 發表時間: 2008-12-23
津沙做為馬祖閩東聚落保存區,做為休驗馬祖生活之標準三山一澳口式之閩東聚落,却存有花小錢可作為,而未做之現狀:

聚落區內廢屋崩塌傾倒未清;

無掩飾之鐵皮屋水泥房聳立未遮蔽;

東、西邊山雜草漫徑未除;

巷弄廣場四週充斥廢棄品雜物紊亂;

今天,風管處整修(建)經費因主事者不力,使預算無法執行而繳庫,縣文化局又曾因風管處有此經費,使預算進不來,有心但無力要推動聚落保存大業情況下。

請問?馬祖之聚落保存將何去?又何從?誰能告訴我們?

再提,津沙擁有閩東聚落保護區美名外 + 一個社區協會再 +一處村辦公室,集三身份的疊羅大漢加持,但功效何在?(待續)
作者: ☆•終南山•☆ < > 發表時間: 2008-12-23
我想問題不是三合一是否有成效是根本虛有其表
社區發展協會不是公務單位,是草根自主組織,
為生活品質整合社區力量,把多數人意見需求,
透過協會呈現改變的智慧與創意,說好可以彌行
政失效或跳脫政治另闢一片天地•
今只好寄望於日昨剛選出的新理事們,不要只想
到爭取政府補助業務,而忘記成立協會目的,因
津沙聚落需要永續發展,它的價值在特殊環境與
人文景觀,故要起帶頭作用,把鄉親的熱情鼓舞
起來,只有多討論、多溝通、多參與活動,主動
減少或排除與環靜格格不入的工程,希望保留傳
統漁村質樸建築特色及沙灘美景•很遺憾,因太
依賴政府資源,造成無法處理防波堤太高,閩東
建築修繕停滯不前,附加太多粗造裝飾工程,你
們應該提出自主的發展意見•
作者: ☆•終南山•☆ < > 發表時間: 2008-12-23
若相較於其他社區協會活力,憂津沙會空有是南竿聚落保存區之名
雖有鄉親在社區牆上掛南竿未來希望在津沙牌子期許,其對土地充
滿憧憬情懷,使人感動•希望這理想不會變成南柯一夢•
觀察這幾年津沙社區發展狀況,似乎有令人憂心走樣變調的味道,
不知是歷次選舉產生後遺症,還是社區意見領袖偏離了主題,誤把
協會當成可以獲得權力的場所,甚至把政治選舉派系動員的惡習帶
來•
請切記,社區是村民生活的中心,是鄰里交流意見的地方,是津沙
人情繫故鄉的土地,更重要是需要實際住在當地人,才能形成社區
共同意識,才會成功發展社區,否則,不如回歸常態村民互動關係
,何必多此組織,多此選舉,反而造成鴻溝裂傷,這有意義嗎
他山之石,可以借鏡,ccy網友所言聚落雜草叢生,村容頹圮了,
你們可以捲袖割草清除,少餐會嗎•新理事們,你不認為之前協會
爭取工程,成績有目共睹但動員村民參與社區活動少,理事沽名整
年,不知會務,你們應該多分派工作,少觀望猜忌•
你們一定發現社區景氣變差了,若真要發展與老酒有關產業,村民
在心態上,應先把拿回家使用屬於社區裝飾酒罈,放回原來位置,
而應共同認真討論,尋求共同利益與出路,不要暗中勾心鬥角為幾
罈私釀老酒蠅頭小利•
我也感觸,每次理事長下台都有落寞的身影,是無力感,還是我們
沒有給予,感謝他努力付出後應有的掌聲•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8-12-24
轉貼 2008-12-24 馬祖日報

保留聚落風味 馬管處補助津沙整建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津沙社區發展協會接受馬管處輔導,建立入村意象及海邊觀景台、浮雕。(圖�文:邱竟瑋)

 【本報訊】津沙社區發展協會接受馬管處輔導,進行社區入口意象營造,同時製作觀景台,與觀景台左側浮雕,色彩、樣式融合津沙原貌。協會指出,營造的功能不僅只保存津沙的美,也能妝點社區環境、凝聚居民的情感。

 南竿津沙村歷經國共對峙,原本是人口外移明顯的小村;近年來,透過社區發展協會與居民的努力,結合政府資源,創造出自己的特色。除了有馬祖唯一的合法酒莊外,村民更發揮巧思,將廢棄的軍營整建為公園,傾頹的古厝改建為民宿。而更特別的,位於津沙澳口旁的兩個防空洞,遠離澳口的,是播放簡介的放映室;靠近澳口的,則改建為公共廁所。

 今年社區的居民更集思廣益,將原本的岸巡崗哨改建為觀景台,同時在觀景台左側製作浮雕,船型設計與津沙的漁村文化呼應。不僅於此,社區還將村口的垃圾堆清理,建立以酒罈堆成的告示牌;一旦看見了,就知道津沙到了。

 津沙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政餘表示,獲得補助之後,協會就和居民一起,將這些工程建立起來,除了要保存津沙的美,妝點社區環境,更重要的是藉著施作,凝聚居民的感情。

 李政餘補充,原本要凝聚村民共識不容易,但藉由政府資源與社區協力,在地居民也一點一滴的改變。

 所有的工程在今年十月完工,馬管處處長朱孟晃表示,津沙是馬祖相當重要的聚落保存區,如何能藉由社區營造,團結村民情感;並透過適度的工程,維持它純樸的面貌是相當重要的課題,未來將與津沙社區一起求取法令、實務與社區營造、居民需求的平衡點。
作者: 馬管處 < > 發表時間: 2008-12-26
您好,非常感謝鄉親對馬祖聚落保存議題的密切關心,並惠予賜教與指正。
本處奉命執行「馬祖地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確有許多未盡周延及內外在影響因素造成整體工作不順遂之情形,因而造成鄉親殷殷期盼一再落空,並對本處產生執行不力觀感,本處無可卸責,謹再次致歉。
但就鄉親所說因計畫撤案,使預算無法執行而繳庫乙節,與事實不符,為避免鄉親之誤解及不必要之恐慌產生,本處謹在此就目前辦理情形與後續預定執行方案提出說明:
本案推動確因多項阻礙致令計畫無法執行,前亦多次於本網站及本處網站、馬祖日報及多次地方說明會等一再進行說明,然本處雖盡力排除困境,並積極向上級長官爭取計畫修正與調整,但因報院計畫內容變更實為不易,故一再與各級單位研議結果,決定陳報撤案,另提替代方案辦理,此節與鄉親所述計畫停辦,原特別預算經費繳庫,係屬有誤。
故本處於陳報撤案時已另提出後續替代方案建議,將上述工作納入本處建設計畫中辦理,目前業獲原則同意,但是因為政府計畫修正還是需要一定的陳報核可程序,所以現在提送上級進行報院修正計畫中,後續並將由本處公務預算裡編列經費辦理。所以實際上,聚落保存經費並非取消,而是改由其他會計科目內給付,請鄉親務必瞭解並無需恐慌。
至於辦理方案,首先,後續每年度經費將會視地方需求及考量工匠的消化能量來編列,所以整體經費不變動,但將改長期持續性挹注方式辦理,期達成保存地方聚落風貌的目的。
另執行方式,則回歸原來鄉親熟悉的自行僱工方式,除了補助傳統式建築修繕,另考慮部分住戶需配合個人住居生活機能等因素,而無法依傳統式建築修繕,也同意於維持整體聚落風貌之原則下,接受外觀改良式之修繕。但是改良式修繕應以工法差異為主,實際外觀仍應完全仿照傳統式樣貌,此部分再請鄉親務必注意。
至於補助經費額度,則以外觀補助實作實銷及上限限制方式辦理,簡而言之,就是依據實際施工內容,進行項目的補助,但整體經費需在規定額度內,超出則以上限計算。另外基於傳統建築修復與聚落保存區的重要性,所以也依據以上兩個原則訂定上限金額的級別,希望能更強化鼓勵傳統建築保存的目標。分級補助上限金額,本處則將於計畫報院修正核可後,配合新聞稿及說明會辦理向鄉親進行報告。
如前述內容,以上方式,目前陳報上級單位審查中,如無意外,本處將於98年度起,進行地方說明會與發佈新聞稿,另外,暫時恐無法辦理公告,而是優先發文及電話聯繫原有95年至97年獲通過之申請戶,詢問配合辦理意願後,補送部分文件執行。此實為基於公平性原則,並維護原申請人權益,故其他另有意願申請民眾可能要稍等一下,本處並將於上述申請戶處理告一段落後,視預算情形,再行公告並接受新申請。
另外,補充說明一點,本處補助申請戶將需辦理合法建築管理申請及設計圖,用來確認補助項目與內容,因改由民眾自行僱工方式,故將請民眾自行辦理,並請鄉親注意。
其他,本處並有另一專案補助之特殊情形,實基於部分經鑑定確係具保存價值或因相關政府單位政策所需之建築,為達成實際保存及再利用效益,將由本處發包施作方式辦理,以鎖定具價值保存目標,彈性處理。
但上述特例,仍需於95-97年度申請戶辦理完畢後,再納入考量,且此類建築如為內外裝皆由本處裝修,應提供至少20年使用權為基本原則,另並需由本處報經上級主管單位核可後始得辦理,故實際辦理數量有限,將不會妨礙既有鄉親申請權益,同時在此說明。
以上即為本計畫後續執行方向的概略說明,細節部分,則將待計畫修正核可後,再行發布新聞稿及辦理說明會向鄉親報告。
另外,鄉親所提現狀問題,有關無掩飾之鐵皮屋水泥房聳立未遮蔽部分,因事涉民眾私有財產管理,本處又無建築管理權限,故除了納入後續替代方案提供部分改良式建築補助外,仍需借重社區民眾共識及屋主配合。
另有關聚落區內廢屋崩塌傾倒未清、東、西邊山雜草漫徑未除、巷弄廣場四週充斥廢棄品雜物紊亂等3項問題,確係為如鄉親所言花小錢可予解決,而本處前於96年度辦理「津沙聚落保存區整體規劃設計」時,地方團隊即曾協助地方進行部分步道雜草清理,但步道維護如有人持續使用,則雜草較不易生長並較易維護;反之即便投入大量經費亦維護不易,此為原則,故此部分尚需配合地區遊程規劃及活動推廣來達成,非一蹴可及。
另廢屋崩塌未清、巷弄廣場四週充斥廢棄品雜物紊亂部分,廢屋清理,需屋主同意,如得以改為小公園形式(如津沙酒館四週),本處實極贊同,且每年度本處有提供小額補助配合款,協助社區景觀整治,但相關工作仍需先由社區發展協會整合後,再向本處申請,公開審查後辦理。
而巷弄廣場廢棄品雜物紊亂部分,其實並不需完全由公部門投資經費辦理,可由各家戶平時對自身週遭環境整潔維護做起,部分堆置者,並可經由社區發展協會協助溝通,整齊擺放或做些小裝飾即可改善,相信各位鄉親亦可認同。
以上說明,如仍有不周之處,並惠請各位鄉親不吝再行賜教,或直接電話與本處聯繫瞭解。謹於此再次對所有關懷地方發展及公益之熱忱鄉親致上謝意,並對本處一直以來於聚落保存執行上之不力再次與各位鄉親致歉,並感謝鄉親們的海量包涵,本處將繼續加緊腳步推動,以不負鄉親期望,謝謝。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敬上
作者: ☆•終南山•☆ < > 發表時間: 2008-12-27
對馬管處說明津沙聚落修繕計畫執行落後或變更原因,並再次道歉,感到同情•
雖然文字嘮嘮叨叨很長,但還是看不太懂,因為到底真相如何,不能執行困難
原因說不清,那所謂撤案時另提出替代方案,其可行性真的沒問題,會不會因
不敵人性的弱點而失控,不但原貌無法回復,更形成災難•

我不明白,所謂聚落保存區,它的法律位階在那裡?是屬於風景特定區範圍,
跟都市計畫特定區有關嗎,或僅適用連江縣傳統閩東建築修繕補助辦法,連文
化資產法都不適用•其真正主管機關是交通部或地方政府,或只要有錢單位,
就是老大,就可定方案執行,反正,給人民好處,誰敢反對或阻擋•

2003年當時民進黨執政,中央喊出五年五仟億擴大投資計畫,地方爭取傳統建
築修繕,經建會同意編五年五億執行,但為什麼是由風景管理處辦理,不是補
助縣府執行,我認為一開始中央就是政治考慮,怕地方政府搶功,把資源掌控
在自己手裡,可以綁選舉,又便於操作,所以沒做好,風管處也是被害人•

故風管處應該先說明,本案委託規劃,總顧問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基金會做了
什麼事?與統包施作廠商剛成公司為什麼解約?是當初計畫陳義的理想太高,
後來發現,大家都要剝削,把政府當肥羊,而你們不願當凱子,或只是公務員
心態,用法規綁住自己,說好是依法行政,說不好是怕事及保護自己•

前車之鑑,應有助於替代方案的推動,何況,縱解約扣除已執行費用後,仍然
有三、四億龐大經費,故慢點,審慎規劃,避免重蹈覆轍,也有好處,但風管
處要想好,你們認為之前多項阻礙致令計劃無法執行的說法,則因回歸原來鄉
親熟悉的自行僱工方式執行而解決了嗎,你們有評估可能影響,有完整規範或
配套措施嗎

其實你們學的就是現行文化局採取的補助聚落保存區外牆百分之百,非聚落保
保存區百分之四十自行僱工修繕,只管屋瓦與外牆,不問內部•以津沙已接受
縣府文化局補助民眾自行修繕完成之四、五戶,與較早由文化局主導發包修繕
再利用之現經營津沙文化村老酒館,相比較兩種即是你們所謂,依傳統方式建
築修繕與外觀改良式修繕的不同•

當然,這兩種修繕方式各有優缺點,但西方有一諺語;魔鬼在細節中,執行的
成功賀或失敗,除在政策外,更重視過程的周延,我相信地方或中央政府決定
傳統建築修繕立意良善,以津沙聚落老房子的年代、規模、空間、石材、工法
與現在傾倒狀況,決大多數鄉親會選擇以外觀改良式修繕,這種方式公務員輕
鬆,民眾自主,但變化大有完全走樣風險,因為早期經濟差,生活苦,除木材
、瓦片外,石頭以就地取材,由師父以時間,配合各種工法砌成,逐漸形成條
件各異,錯落質樸的漁村,隨著生活、歷史、留下歲月痕跡•而我看到現在已
修或正在修繕之四、五住戶,重居住空間,加上有政府經費挹注,修繕時自然
增大又增高,外牆樣貌全數以大陸進口,統一規格、顏色石材及相同工法,彼
此差不多,也沒特色•

我們相信政府的用心,但也懷疑執行的成效,最主要是鄉親選擇什麼價值,依
傳統方式修繕,是翻新如舊,保存原貌,過程困難,歷史記憶,但與人性的欲
求衝突•若依外觀改良式修繕,是翻舊如新,煥然一新,自主方便,機能空間
,且滿足鄉親重建祖宅的願望•

我們不知道風管處,以怎樣的方案計畫和配套作法,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且
是透過傳統建築修繕,達成聚落保存目的,否則,當你們還在認定工法差異時
,鄉親們改變傳統已過萬重山•

如果,津沙防波堤是重要議題,風管處在上面做圖案裝飾,欄竿樓梯或屋簷樣
式,不如,在東邊海灣岬角試驗暗堤,看能否減小湧浪,而讓防波堤降低,回
復聚落親水性與海景•

說公道話,風管處這幾年已為津沙聚落行進不少工程,一定程度改善村容面貌
至於聚落四周雜草叢生,傾頹空屋等清除,這應該由社區協會動員村民力量為
環境與生活品質而付出,這不就是社協主要內涵,也是凝聚居民情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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