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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酒廠排放廢棄汙水 環保局開罰15萬 馬祖之光!
作者: bobby < > 發表時間: 2008-08-16
酒廠排放廢棄汙水 環保局開罰15萬
筆者感激敬佩陳局長大刀闊斧掃蕩公家單位不法
本次環保局開罰
是地區民主大進步
特此表揚馬祖之光!
作者: 了果 < > 發表時間: 2008-08-18
好冷.................................

不法就要開罰不對嗎
還需要表揚嗎

朱大哥你辭窮了喔
作者: bobby < > 發表時間: 2008-08-19
筆者真的感謝環保局能秉公處理罰鍰
馬祖在進步了
筆者繼續樂觀主義
公權力在提昇
作者: danive < > 發表時間: 2008-08-20
馬祖酒廠目前應尚未民營化,仍屬連江縣政府二級機構,性質上為公營事業機構,扣除現場從業人員外,管理階層多屬公務人員.

馬祖號稱觀光立縣,應首重環保工作,現今公營事業機構卻做環保的破壞者.排放廢棄汙水被環保局開罰15萬.

筆者想問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縣環保局可否有向地區之營利事業機構做定期的檢測工作?如沒有!是否已有失職之嫌?民意開始反應及不滿後,被動的做出行政處分(罰鍰15萬)是否腳步跟不上民意?

第二個問題:馬祖酒廠違法排放廢棄汙水,管理階層是否失職?如有是否須行政懲處?

第三個問題:罰鍰15萬誰來出?是納稅義務人出嗎?我想應該是的!如果是因為管理階層的公務人員違法失職造成的,廠方應不應該向失職人員求償?(代位求償)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08-08-20
感謝網友的指教:
本局針對事業單位廢水的排放,一直以來均持續監督與不定期辦理稽查工作,亦針對事業單位排放之廢污水,委由取得行政院環保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專業檢驗機構定期採樣檢驗分析,如遇事業單位排放之廢污水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標準者,除要求其限期改善外,未於期限內完成者則可依法連續處罰,務求維繫地區環境品質。
作者: 白髮遊民 < > 發表時間: 2008-08-20
值得表揚???不盡然.

給於肯定--有環保意識了 !
至少起步開罰了 --好事一樁!

可憐的牛角.牛角人.多少年啦 ?
酒廠的經濟.全民共享.廢水污染.卻是牛角澳口獨擔!

謹以為戒.天然環境一旦破壞.我門得花多少歳月.金錢才能使其恢復舊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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