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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縣立醫院~草菅人命!! No.1 | |
作者: 雞排 < > | 發表時間: 2008-07-27 |
曾有幸於連江縣立醫院住過院~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就只有"悲慘"兩字可以可以形容我的心情啊!!超無言的啦!!賺的錢難到都只用來蓋新的醫院大樓來繼續坑錢嗎?? 1.為啥吊點滴的的架子的輪子都是壞的呢?我可是正常的少壯年輕人耶,喜歡運動愛喝水當然也常跑廁所啊!!拿著裝飾著輪子的點滴架跑廁所,既不方便又卡腳,真是超不方便的啦!! 2.廁所的門縫也太大了吧~!!我都可以看到裡面的人的風光了!!下次拿把尺去量量看好了,也許會越來越大唷!!真是太沒隱私了吧!! 3.怎麼都不設一台提款機啊,出院時身上帶不夠錢結帳,又找不到提款機提錢,還要麻煩朋友特地趕過來付錢,超麻煩的啦!要是朋友在忙的話,我難道要一直"卡"在醫院當"呆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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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沁 < > | 發表時間: 2008-07-27 |
據我的了解設一台提款機- 這是有規定在一定範圍內只能設置一台提款機- 郵局就在附近- 雖然我也希望醫院有- 不過覺得這不能怪醫院- ^^個人的小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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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檢舉人 < > | 發表時間: 2008-07-27 |
雞排 wrote: -------------------------------------------------------------------------------- 連江縣立醫院~草菅人命!!這是四個字你用得有點誇張了一點吧!...一點點瑕疵你把他說成天快裂掉的樣子. 第一廁所門縫太大只是有春光外洩的疑慮而以不會要你的命.如果你走男廁進進出出都是男的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也不會危害得你的生命所以不算草菅人命 第二 出院時身上帶不夠錢結帳.可以跟醫院人員說出去提一下錢我想醫院不會不讓你去提的.所以不會把你卡在那裡讓你當(呆瓜)更不算草菅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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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美阿良 < > | 發表時間: 2008-07-27 |
關於你的意見 請向縣立醫院反應請他們改善即可 都是一些雞毛蒜皮事 浪費網路資源 縣立醫院收你多少錢 好像掛號費30 元 能賺你多少? 醫院每天開門做生意 水電瓦斯就不知道要支出多少 醫師的薪水護士工作人員的薪水要多少 你知道嗎? 每天的門診量,住院量小貓兩三隻,在台灣早就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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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森拜 < > | 發表時間: 2008-07-27 |
雞排老弟....不要激動.. | |
作者: 幕之內一步 < > | 發表時間: 2008-07-28 |
建新醫療大樓是為了讓醫療設備環境更好. 你就說你是愛運動的少年,點滴架輪子壞掉又如何,廁所的路離你5000公尺的距離嗎?懶的動就說,那麼多理由.又不是每支點滴架都壞掉,不會反應啊. 廁所門縫很大?這個更扯...你會特別去看人家上大號小號,上個廁所都反應門太大. 提款機...掛號多少錢?1000元嗎?還是便利商店在隔壁你要買東西沒錢不方便.你反應說剛好沒帶錢去領一下,醫護人員會說(不行)然後報警或痛打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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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hchun < > | 發表時間: 2008-07-28 |
you too exaggerated | |
作者: 烏尼NUI < > | 發表時間: 2008-07-28 |
我覺得應該點滴的輪子才是重點吧 我太久沒打過點滴不知道那個架子有多重 但我覺得生鏽讓輪子無法滾動 都打點滴了還要搬著架子走動 應該對重病患來說很吃力吧! 就醬~其他還算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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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flow < > | 發表時間: 2008-07-28 |
1.點滴的的架子的輪子是壞 2.廁所的門縫太大 3.沒設提款機啊 .................................... 這樣叫作...."草菅人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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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LET < > | 發表時間: 2008-07-28 |
也許用詞上是誇大了點沒有錯... 但口耳間也確實聴到了許多鄉民對縣醫院軟硬設施上的怨言, 縣醫院雖然掛號不要說是30元了,印象中去看了幾次小感冒應 該是不收掛號費,但享有免掛號費服務的都有月月繳納健保費 且縣醫院多少有政府的補貼和健保的申請!若是用利潤來作為 產出的服務水平那似乎有點失了醫療的原則與精神,該有的品 質還是要有該有的服務總要有,今天是因為大家健健康康來看 這則事件,若是哪天是自己亦是家人身體不適時再來感受那相 信看法就會有所落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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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CH < > | 發表時間: 2008-07-30 |
主題非常聳動,任誰都忍不住想點閱. 才短短兩天時間就超過兩千多的閱讀人次. 大家都想知道,縣立醫院到底草菅了誰的人命? 結果一翻兩瞪眼,原來是雞排老弟上映了一齣爆笑喜劇. 看完,筆者額頭上冒出了五條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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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坑道連的輔導長 < > | 發表時間: 2008-07-30 |
聳動的標題,利用網路輿論,給院方壓力,改善缺失,無可厚非 不過開版大大下標題的同時,可否考慮過造成"網路誹謗"事實? 畢竟"草菅人命"這四個字,任誰都負擔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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