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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馬祖漁民一條生路,讓馬祖海洋永續經營
作者: surfer < > 發表時間: 2008-04-05
首先,我先給馬祖記者及馬資網網友一些良心的建議與譴責。
1.記者是否在報導任何一件事前必須先要了解事情的原委,然後再做平衡客觀的報導?
2.給馬報林冰芳記者一些良心的建言,你對於莒光“走了土匪,來了強盜”這篇報導似乎有不妥之處,原因是莒光第一個強盜是誰?是否該避嫌呢?而你卻沒有。
3.對於一些網友,你們好像對於這些漁民趕盡殺絕,但是你們大部分的身分都是公務員,坐的是辦公室,領的是老百姓納稅人的錢,你們有像漁民一樣為了討生活,每天風吹雨打嗎?所以你們對整個事件了解程度有多少?還要對他們落井下石嗎?希望你們應該先檢討自己本分的工作做好了沒,若有餘力,不彷對這些議題盡一己之力以你們的智慧一定可以為他們提供解決之道。

讓我把漁民的痛苦和悲哀做一些陳述:
1.針對大陸漁工漁船,須在三海哩以外作業,請問馬祖各列島為點,三海浬是否都已到大陸海域?不就違反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漁民如何作業
2.若是漁民在三海哩以外下網,不是被拖船拖走就是被偷拉走,請問他們怎麼辦?
3.我們自己的漁船要到三海哩以外作業,而大陸的漁船卻可以在三海哩以內作業,是否我們的法律是在保障大陸漁民?讓他們如何生存
4.大陸漁船在我三海哩以內作業,請問執法單位你們是如何處置他們?(只不過抓回來拍個照、問個筆錄便釋回)那麼我們自己的漁船被抓到,卻要審問三、四次,再移送法辦。請問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5.既然不讓我們自己的漁民生存,那海巡單位駐守有何意義,每年至少花掉人民納稅錢近億元以上,卻要去維護大陸人民,那還不如把這些錢做為漁民休漁獎勵,讓漁民不要受風吹雨打,更不要淪為強盜與土匪如此眾矢之的。這樣不是不僅照顧到漁民的生活,更是政府的德政嗎?
如何永續經營?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共同討論
1.建議曹立委提出廢止三海哩作業的法律規定,本法適用台灣本島不適用馬祖列島,這樣才讓馬祖漁民有生存的空間
2.建議連江縣議會,訂定馬祖地區海洋生態地方自治規約(邀請各方辦理論壇後,訂定規約)
本人規約內容先提出小小建議,希望拋磚引玉,讓大家集思廣益共同為馬祖海洋生態表示意見與看法,以下幾點做為參考:
1.訂定大陸漁工漁船必須在列島周邊離岸1500公尺以外作業,留給在地小漁船及釣客生存的空間,達到共榮共存
2.大陸漁工漁船需在三海哩內,1500公尺以外作業,與大陸漁民有所區隔(詳細規定的距離可再多加討論研議)
3.與大陸當局共同協定每年必須訂定休漁期(時間長短請大家共同研議),讓海洋生態生生不息
4.對於漁具的漁目,尺寸大小必須加以規範,以免造成過度生產,造成海洋生態的破壞
5.各鄉雇請大陸漁工須在各鄉海域生產,平衡海洋生態,不要一網打盡,才能讓海洋永續經營
6.海巡署須維護三海哩以內的海洋秩序,以免區域太大,不便巡護維護管理
7.政府需要組團至大陸對談,共同討論如何讓馬祖與大陸的海域永續經營管理
8.針對台灣釣客也要訂定釣約(如:南極蝦的限用、魚體型大小的規範)
9.對於大陸漁船越區三海哩作業,須訂定罰則,以達到嚇阻之作用

以上個人言論與淺見,希望大家共同討論!總而言之,海洋維護不是只單靠法律規範,更重要的是大家要有維護海域的心和共識,才能有生生不息的海洋資源,而這些不就是我們最引以為傲的資產嗎?
作者: 白犬 < > 發表時間: 2008-04-05
海洋悲歌【走了土匪來了強盜】張貼者/謝毅 /發表時間 : 2008-03-28
馬報林冰芳記者2008.03.30報導:這則報導錯了嗎?
大陸漁工漁船在三海哩以內作業就違反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令未修改以前,海巡艦艇弟兄依法執法,捍衛法令是海巡隊的職責所在,否則就是瀆職,雇用大陸漁工的漁船就必須遵守法令規定。就連交通航道都佈放了漁具,嚴重影響客貨輪進出港,船長航行該航道就繃緊神經行駛,記者反應民怨報導錯了嗎?
本人請教莒光海巡隊在東、西莒兩島三海哩以內作業有大陸漁工的漁船一年內移送了幾件該案?就個人了解莒光海巡隊已經很放水了。
作者: 士 < > 發表時間: 2008-04-05
這是個很嚴肅且很值得重視的問題
"放水"這種事情也敢說得出來
能合法化就盡量合法化
而不是靠"放水"這種手段

可見 這個地方的法治觀念還是很薄弱嘛

每件事情都要靠"關說"&"放水"嗎???
蠻值得三思的!
作者: 劉育民 < > 發表時間: 2008-04-05
不論任何的選舉,選舉政見均可見讓經濟起飛

在馬祖傳統產業---漁業慢慢走上凋零的時

有一批三四十歲的年輕人

還在努力的維持馬祖傳統漁業的發展

我們應該給予掌聲

試問

現今還有多少的青壯年願意為了生活,不分晝夜在驚濤駭浪中與大海搏鬥?

當一群,有固定工作與收入的釣客,為了休閒活動進行垂釣時

忘了,垂釣的樂趣,一味的想滿載而歸

開始對傳統漁業的工作者攻擊時

此場面情何以堪啊!

記住"苛政猛於虎"

因為政策的錯誤,造成漁民生計的困難

多次的透過漁會與縣府.漁業署.海巡署.立委協調請願

還是在大陸漁工問題上打轉

我們也想請地方有志青年加入傳統漁業復甦行業

不用再請外籍漁工(含大陸漁工)

但十餘年來

又有誰願意和我們一起努力呢?(但假漁民卻多了許多)

因為找不到共同合作者

我們只有請語言和我們相同的大陸漁工幫忙

而且

傳統漁業本來就是以近岸補魚為生

並無三海浬之限制

問題一直在大陸漁工上打轉,

漁民就成了眾矢之的

在現今

法令的不健全

縣府的不支持

漁民們無語問蒼天


請告訴已無路可走的一群漁民,該怎麼辦?

如果連生存的基本條件都無法顧及時,法又有何用!

surfer所言,可做為上位者之參考

海巡隊們

當取締馬祖籍漁民時

請先將在中華民國經濟海域(200海浬)內的大陸船隻趕走吧!(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片面的公告法令有何用呢?

只是無法執行的海市蜃樓而已!

為難海巡

也為難了在地漁民
作者: vip < > 發表時間: 2008-04-05
surfer說:給馬報林冰芳記者一些良心的建言,你對於莒光“走了土匪,來了強盜”這篇報導似乎有不妥之處,原因是莒光第一個強盜是誰?是否該避嫌呢?而你卻沒有。個人覺得這點有欠道理.記者本該是中間路線.不避親不避仇.就事論事大家應該給予鼓勵.牽扯無謂ㄉ紛爭是不智之舉.因為大家眼睛是雪亮的.不過surfer提出小小建議,希望拋磚引玉,讓大家集思廣益共同為馬祖海洋生態表示意見與看法,我個人是贊同的.可是的主管單位有這份心嗎.是要站出來大家協調漁民生存權益與莒光海域保護.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8-04-06
漁民生計、釣友權益,這已經是爭論多年的議題,至今未能獲得合理的解決,原本連江縣政府應該負責處理的,但我們對陳雪生縣長已經沒有指望了,希望曹爾忠立委找個時間,邀請馬祖區漁會、漁民代表、馬祖磯釣協會、海巡隊、連江縣政府建設局等各單位,舉辦一次公聽會,找出問題的癥結,儘快取得共識,在大家共同認定的遊戲規則下,解決問題。否則,這樣的爭議將會一直持續下去,為難了海巡、漁民,也讓釣友感到不滿。曹立委,請多多關心這項議題,出面為大家找尋出路吧!
作者: 忘魂花 < > 發表時間: 2008-04-06
馬祖的海域闊和大陸海域重疊,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或是說馬祖在大陸閩江口海域內!
馬資網上的海域資源爭議,由大陸漁船越界捕漁,延申到自家的漁船在沿捕漁與愛好垂釣者之爭,如今延燒到莒光海域。
究竟是痛心疾首資源保育的問題,還是釣不到魚或是其他利益衝突????
只是自家漁船僱用大陸漁工沿岸捕漁,在小小的馬祖島嶼,這目標太大太明顯,容易成為眾矢之的。

若真為了要保護海洋資源,最好的方法應該劃設保護區,如動物保護區,農田休耕般,讓生物能在不受人為干擾下,生生不息。
不然走了老虎,來了周處,一切都是枉然。被犧牲的永遠是海裡的魚兒蝦兒罷了。

若拋開兩岸的問題,漁船在沿岸捕漁原本就是天經地義之事,只是資源日益枯竭早已是全球早已面臨的窘境,觀光休憩也成為各國主推的指標。
對於陸地少少,海域更顯遼闊的馬祖,垂釣更成為離島熱門的活動之一,相對的也產生了一些周邊附加價值,在資源保育之外,難免有了利益衝突。

於是有了「海洋悲歌【走了土匪來了強盜】」、有了「給馬祖漁民一條生路,讓馬祖海洋永續經營」這樣的議題。

在這渾沌的年代,多變的兩岸情事,最悲情的似乎是海裡的魚兒蝦兒.無奈
情有可原的,似乎又是僱用大陸漁工在沿岸捕漁的自家漁船。無言

只是違反了規定,自然該依法處置。

不過有趣的是,馬祖海域這麼大,看了縣府組織,有文化局、觀光局、交通局、環保局、為何沒有漁業這個局????
作者: ICQ < > 發表時間: 2008-04-06
拍攝時間:2008/04/06 08:00
拍攝地點:順風號船艙
拍攝對象:莒光鄉陳建光議員vs東莒國小王建華校長
拍攝活動節目:對馬祖海洋永續經營的看法
附註:因本人今天在回台時,在順風號上巧遇返馬的陳建光議員及去南竿參加社協會議的王建華校長,他們兩位在船上就對最近很火紅的話題聊起來了,現在來聽聽他們兩位是如何說法的,請觀賞以下兩部MV短片囉!!

PS:背景有吵雜的引擎聲,還請多包涵,只能說順風號你太小艘又太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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