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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明年過年前流動式導航設備沒採購啟用-建議換林惠官接任立委
作者: 福德馬祖 < > 發表時間: 2008-02-08
給曹立委一年的時間努力用心-開出時間壓力
@@@ 火速採購-AN/TRN-45 流動微波著陸系統(MMLS) @@@

明年過年前流動式導航設備沒採購啟用-建議換林惠官委員接棒

有壓力才有效率

誰說 立委一定是 四年 可以是 一年 或是 數年 (選與罷) 同時應用

建立起 真 民主 機制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8-02-08
就民主政治的正常運作而言,民眾最多可以要求曹立委因咎請辭,然後立委改選,不可能直接由林惠官接任。

不過,在未來的一年內,我們真心希望曹立委「有所行動」,讓民眾感受到曹立委對於馬祖空中交通改善的誠意和努力。
作者: alfred < > 發表時間: 2008-02-09
就今年的交通輸運狀況來說!!縣級相關單位因當自動請辭負責!
交通設備的採購,也許由行政單位去爭取督促,並非立委的責任.
立委可以利用凍結交通部預算要求交通部改善,但是並無法要求行政院一定要做什麼,縣市政府單位是由行政院體系去做才對,
別把權責搞錯了..
等縣府單位搞好幾家飛航,才能達到該有的運能,公關票別搞到一分鐘訂位客滿,讓人望而卻步.別為了少數幾天了的公關便利,損失24%的衰退,是可悲的,等兩馬交通與金門一樣便利便宜快速!小三通才有意義!!
作者: LEON < > 發表時間: 2008-02-09
那就先追究南北竿機場改善規畫案吧,到底是那個單位執行預算不力?主其事者是誰?是否該向人民道歉?
據馬報報載該筆預算早在94年就已經爭取到了,為何到現在97年還未執行完成,連報告在那都不知道,請問這要算誰的責任?誰要負責?
立委跟其他縣及民代一樣只能爭取或刪減預算(無行政權),將爭取到的預算交由執行單位~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執行。(總不會連爭取來的預算也要叫民代來執行發包施工吧)
作者: 大哥大 < > 發表時間: 2008-02-10
民航導航設施豈是可由地方政府來編列預算
或是發包監工的?
這當然是中央相關單位的職責
既然已編列預算
不執行是誰的問題
地方政府無權
又能如何?
作者: lin < > 發表時間: 2008-02-10
大哥大網友,可以去看一看馬租日報搜尋「神通公司」,南北竿機場蓋甚規劃評估案,卻是由中央出經費,連江縣政府發包的 ,至於開版網友所提的設備是否經過認證,因為就個人所知,導航設備未經任正式無法使用的,而且認證單位也必須經過民航局認可的系統,況且「流動式導航設備」,是否確實可以用在南北竿機場尚未經實際驗證。突然提出然後一年之內採購,是否失之草率
作者: ~雲台山車神~ < > 發表時間: 2008-02-10
那到底會不會改善啊
還是真是空包彈~
又浪費了1千二百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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