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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暫用停車格賣東西請問是合法的嗎???
作者: 點點點 < > 發表時間: 2007-11-18
請問一下交通局和警察局停車格可以當做攤販來做生意的地方嗎??
請問一下這是合法的嗎??有時想停車都沒有地方可停...想了就氣..
福澳賣水果的和賣烤肉的賣多久了....(大家實在都太善良了)
請問一下警察你每天都有巡邏難道沒看到嗎???還是若無其事呢???
還是在停車格賣東西是合法的...
作者: 北海車神 < > 發表時間: 2007-11-19
對阿 停車格被拿來放東西和賣東西
車子都沒地方停
導致一堆車亂停
由其品樂至台馬五金行那一段
一堆車亂停
騎車轉彎時 都被死角擋住很危險呢
路已經夠小了
警察叔叔快管管吧
作者: 南竿警察所 < > 發表時間: 2007-11-19
點點點 wrote:
請問一下交通局和警察局停車格可以當做攤販來做生意的地方嗎??
請問一下這是合法的嗎??有時想停車都沒有地方可停...想了就氣..
福澳賣水果的和賣烤肉的賣多久了....(大家實在都太善良了)
請問一下警察你每天都有巡邏難道沒看到嗎???還是若無其事呢???
還是在停車格賣東西是合法的...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回應:
有關台端反映福澳賣水果及烤肉佔用停車格設攤部分,
違規屬實,本所坦承疏失,虛心接受指正,
並即刻秉嚴正執法立場,取締此類違規行為,
也歡迎民眾隨時撥打本所電話22471或110反映,並致謝忱。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7-11-20
就本人的看法,攤販的存在是民眾生活的必需,政府應該依據地方經濟形態的轉變,適當規劃「攤販區」,加強攤販的衛生與秩序管理,才是民眾與小生意人雙贏之道。如果只是加強取締,問題將永遠無法解決。(該是縣府的建設、環保和警政部門,共同研商解決的時候了)
作者: 陳貴忠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07-11-20
昨天旁晚在福沃入口處巧遇警察同仁在執行取締規勸賣水果及食品攤販,便主動前往了解關切,即感受到鄉親謀生不昜,心裡就深刻體會到攤販朋友的謀生問題,此景即感到相關單位應依地方產業特性,應給予攤販業者規劃者適法的地方以利鄉親生存。地方生存謀生的工作己經不多,對攤販業者朋友的生存,請相關單位應合法的加以輔導。
作者: 陳貴忠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07-11-20
本處己委請縣府召集相關部門研討為攤販業者規劃、設置一區域,依地方產業發展,給予適法的區域加以輔導與安置,以利鄉親謀求生計。

作者: matsugod < > 發表時間: 2007-11-21
新設的"福沃停車場"沒有一天停滿車,空位多到不行,為何要針對來馬打拼的旅馬鄉親,您為什麼不說將假期飯店前的廣場改回停車場(那樣最近),以前就是停車場,又為何不建議將"福沃停車場"的出入口改向福沃村這端(如此也可縮短進出該場地的時間),所以您的建言讓人有點感覺是針對旅馬鄉親,都是設籍馬祖,應為一家人,體諒也是一種美,不是嗎??
作者: 葉子 < > 發表時間: 2007-11-21
陳貴忠服務處 wrote:
昨天旁晚在福沃入口處巧遇警察同仁在執行取締規勸賣水果及食品攤販,便主動前往了解關切,即感受到鄉親謀生不昜,心裡就深刻體會到攤販朋友的謀生問題,此景即感到相關單位應依地方產業特性,應給予攤販業者規劃者適法的地方以利鄉親生存。地方生存謀生的工作己經不多,對攤販業者朋友的生存,請相關單位應合法的加以輔導。

首先感謝陳議員~
重視(臺灣旅馬同鄉會)會員.謀生問題.也感謝曹以標議員幫我們旅馬會員暫時找了個地方.暫時先可以營業.
有誰願意離家背景來到馬祖.有誰願意在那麼冷的天氣下.(擺攤)做生意
為的是生存~在臺灣每個鄉鎮都有攤販業者.希望縣府單位重視.規劃觀光夜市.給予我們生存謀生的空間~

臺灣旅馬同鄉會 會員 敬上
作者: 葉子 < > 發表時間: 2007-11-21
其實旅馬的老百姓如果沒有一門技術或手藝.很難在馬祖生存.馬祖的進步
旅馬的鄉親也付出很多的心力建設這個地方.不管成敗繼續留在馬祖生活.
警察單位的勸導個人認同是有必要的.我個人也認同攤販很守規矩.因為
他們不是霸佔防火巷.騎樓中營業.有那麼嚴重為了停車問題而開單嗎
如果為了停車格問題~警察局本身請設停車場便民~辦個業務能停嗎
今天想買個水果~可愛的水果姐以遷移.只留下賣魚的馬祖勇哥~不知~~盡在無言~~

作者: liugien < > 發表時間: 2007-11-22
樓上的葉子,您應該是想說"水果姐被趕走了,卻趕不走馬祖勇哥是嗎????"
想說就大聲說,不要什麼"~不知~~盡在無言~~"帶過,幹個總幹事要感言敢做,為台灣鄉親爭福利,我為您及旅馬鄉親加油!!!!

作者: 葉子 < > 發表時間: 2007-11-22

<樓上的朋友感謝你的支持.(盡在無言).最起碼守法遷移
.把最基本的守法觀念表現出來.這是旅馬鄉親(水果姐)善良的一面.值得鼓勵.
為台灣鄉親爭福利~~每個社會團體或個人都要福利.試想我們也能回饋地方.為馬祖付出而達到雙贏.是大家所樂見.至於攤販問題.希望議員們儘速
解決善良小百姓的心聲~
作者: 陳貴忠服務處 < > 發表時間: 2007-11-22
有關福沃入口區域規劃設置流動攤販區一案,連江縣政府建設局柯木順局長預定今天(11/22)下午四點三十分,將邀請相關單位及議員現地會商, 以謀求最佳方案。
作者: bobby < > 發表時間: 2007-11-22
感謝副議長為小老百姓請命
小攤販努力生存加油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7-11-23
2007-11-23 馬祖日報

福澳設置流動攤販 縣府相關會同議員現地會勘

 【本報訊】應民眾陳情,縣府多位一級主管及地方民代,昨天前往南竿福澳,討論設置流動攤販區的初步規劃。

 縣議會副議長陳貴忠、議員曹以標、林貽祥及縣府秘書長王忠銘、建設局長柯木順、技正張壽華、交通局長劉德全皆參與會勘,南竿警察所長陳可榮、鄉公所課長曹祥官、福澳村長林爾平、台灣旅馬同鄉會理事長邱垂旺也到場參加。

 曹以標表示,之前福澳老人活動中心對面停車位的流動攤販,於法不合,但民眾確實有設置流動攤販的需求,因此想透過討論,整合大家意見。

 會勘人員提出兩種方案,第一是在老人活動中心前及對面設置流動攤販,第二是在標語牆對面停車場設攤;秘書長王忠銘強調,設攤不僅要考慮照顧弱勢民眾,也要考慮市容,及後續管理問題。

 老人活動中心周圍設攤,會不會因為接近村口,造成攤販集中,王忠銘要求審慎考量。

 至於,標語牆對面停車場,可以擺十多個以上攤位,也方便集中管理,會勘人員形成初步共識。

 曹以標認為,流動攤販的設置規定,在申請資格、擺攤時間、地點等,都要以多數民眾利益為出發點,當然弱勢民眾的生存也要兼顧。

 最後要在何處擺攤、如何管理,要等縣府進一步討論,及《連江縣攤販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待經濟部核定公佈實施後,才能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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