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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東引籍漁船(有僱大陸漁工)南竿近海圍網!!!漁源枯竭警訊!!!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0-14
今日難得拿起釣竿向睽違已久的大海前進
看能不能有些斬獲好加菜
滿潮十分一艘東引籍藍色木殼船在大漢據點與梅石澳口間收網(離岸邊100多米而已)
船上有4-5名船員(99.9%是大陸漁工)
大剌剌的毫不避諱的直接收網
不只是近岸下網
他們下的網還在真正漁民的外面(意思就是網子成"二"字型排列)
近海圍網不說還危害到真漁民的生計 情何以堪啊
海岸巡不該++油嗎?????????
他們都知道你們的作業時間
你們都不能用點心去抓嗎??
乾潮底下網滿潮收網不就這麼簡單嗎???
岸巡人員定點埋伏搜證見狀通報海巡配合抓船
真有這麼困難嗎??????????
東引的魚都被補光了
現在到南竿來圍網
馬祖的磯釣天堂美名不在
以後諸釣友要放下釣竿改拿相機充當狗仔隊搜證
以補海岸巡能力不足之憾
磯釣天堂要改名圍網天堂囉

11月11號辦個圍網大賽好了第一名獎金100萬(報名費30萬)
比賽地點4鄉5島
圍網張數不限
比賽時間早上8點到下午4點
比賽成績分為1.圍網張數獎 第1名100萬第2名50萬第3名20萬
2.總漁獲獎 第1名100萬第2名50萬第3名20萬
看看那一個有錢人請的大陸漁工最厲害
記分規則:1.圍網張數獎以圍網總張數計分一張1分總分最高者勝出
2.總漁獲獎不論各總魚類及與體大小一律計分以總重量算最重者勝出(所有魚種都計分包含刺圭(河豚))
比賽當日如遇海象不佳比賽照常舉行不另擇日舉辦

主辦單位:馬祖大陸漁工圍網協會

希望大家熱情參與把馬祖海資源一網打盡
留給後代子孫乾淨無魚的海洋

看到這裡請不吝嗇的給個"""掌聲""""吧
作者: just do it < > 發表時間: 2007-10-14
寫的真好
大家幫忙推一下
給你一個掌聲
作者: 狗仔隊 < > 發表時間: 2007-10-14
大家要有遠見
不要短視近利
要留美麗的海洋給後代子孫
不要趕盡殺絕阿

給你一個好
大家用力推
作者: 豆屎承 < > 發表時間: 2007-10-15
你這離岸100公尺

這張網離岸不到十公尺...夠專業吧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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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角仔 < > 發表時間: 2007-10-15
我們對這樣破壞海洋環境,生態浩劫

感到慚愧,遺憾與心痛

我們的無奈,無言與抗議

向誰投訴?

讓地區喜歡釣魚.這樣一個人口區塊

感到無力?

令人汗顏!

試問?有誰能幫助我們?--------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07-10-15
跟貼幾張照片
這是13號北竿磯釣大賽時拍到的
地點在北竿大澳山海岸
東引籍的漁船在岸邊三十公尺左右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艘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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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0-15
沒錯
就是這艘
今天早上又再同一地點下網
真是肆無忌憚
沒想到他下網區域遍部各島
嚴重破壞海洋生態及資源
相關單位應立即硬起來
將他繩之以法
作者: BILL < > 發表時間: 2007-10-16
看到不肖漁船明目張膽用三重網(流剌網)大小通吃,破壞海洋環境,造成生態浩劫感到痛心疾首,我們的縣府漁業課、海巡隊(保七),難道都視若無睹,還在辦公室『杜龜』嗎?其實造成馬祖最大海洋生態浩劫的是大陸漁船和地區漁船所僱請的大陸漁工,只要以永續保護馬祖海域海洋生態名義,請縣府訂定單行法送議會審查,限制漁船僱請大陸漁工在馬祖海域作業,破壞海洋環境,造成生態空前浩劫,唯有如此才能保住馬祖免遭海洋生態浩劫。
作者: 維吾爾 < > 發表時間: 2007-10-16
在南北竿討生活的東引漁民回家吧
東引這時候的漁獲量或許少一點
可是至少有專屬漁船碼頭、專用加油站
何必要在外地受盡鳥氣呢

想想
在東引緊靠岸邊下網
也不會有人拿著照相機蒐證貼到網站
大船牽小船出海叫大陸漁工上岸採挖海產
也不會有人告密
即便一二次碰到白目不上道的海巡岸巡刁難
這裡的議員鄉長主席
也會爭先恐後的關心擺平

回來吧
他鄉的大海雖然有機可圖
畢竟人不親難以施展
回航吧 這裡的鄉親會伸開雙臂
給你們最大的溫暖
安慰你們在異鄉所受的委屈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0-16
以上網友貼的照片應該足以舉證了吧
怎不見相關單位有所回應及動作ㄋ?????
是麻痺了??還是要先通知當事人請他低調一些????這算是包庇嗎????
照片很明顯的沒在規定的海域下網(有僱請大陸漁工的)
還有清楚的船號
網友都這麼有心
真不知相關單位是無能還是無力 還是無能為力
不會到時候跳出來說網友沒來檢舉阿
我們要怎麼辦
如果是這樣相關單位人員到時可能會吃不完兜著走
調職的調職記過的記過
因為你們已經嚴重"""失職""""
一直說相關單位是還給你們留點情面
不要等新聞鬧大了上了水果報才驚覺說""代誌大條了""
趕快覺醒給個交代吧!!!!!!!!!!!!!!!!!!!
作者: 討海人 < > 發表時間: 2007-10-16
首先向喜好釣魚的朋友說聲抱歉,老實說,如果家鄉東引漁況良好的話,我們也不希望離鄉背景到異鄉的南竿來討生活,釣魚是休閒,而我們討海人需要在海浪中與大海搏鬥,賺取微薄的收入來養家活口,請大家多多體諒討海人的辛苦。

其次,我們認為,對於馬祖地區釣況影響最大的是少數釣友大量使用南極蝦,以及小舢舨的近岸放網。我們的漁船比較大艘,不可能靠岸礁太近下網,對釣友們影響最大的不是我們大艘漁船的放網,請釣友們明察。

最後,在此感謝釣友們的指正,我們以後下網,將會離開岸礁較遠,希望大家相互體諒,讓我們討海人有一口飯吃,也希望釣友們都能夠常常「大咬」。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0-16
討海人 wrote:
首先向喜好釣魚的朋友說聲抱歉,老實說,如果家鄉東引漁況良好的話,我們也不希望離鄉背景到異鄉的南竿來討生活,釣魚是休閒,而我們討海人需要在海浪中與大海搏鬥,賺取微薄的收入來養家活口,請大家多多體諒討海人的辛苦。

您還好意思在這裡說東引魚況不佳
還不是因為你們到處圍網
您輕輕鬆鬆的僱請大陸漁工去捕魚
還敢說賺取微薄的收入來養家活口


其次,我們認為,對於馬祖地區釣況影響最大的是少數釣友大量使用南極蝦,以及小舢舨的近岸放網。我們的漁船比較大艘,不可能靠岸礁太近下網,對釣友們影響最大的不是我們大艘漁船的放網,請釣友們明察。

您竟然還把責任推給釣客跟舢舨
南極蝦會去吃魚嗎???
小舢板一次能下幾張網???
照片中明明離岸最多不到20米在收網
您所謂的太近是指5米嗎??????
你們一下就是數百張漁網
還好意思說對釣友們影響最大的不是我們大艘漁船的放網

最後,在此感謝釣友們的指正,我們以後下網,將會離開岸礁較遠,希望大家相互體諒,讓我們討海人有一口飯吃,也希望釣友們都能夠常常「大咬」。

以您的尺度您是會離岸邊10米下網嗎????
你們僱大陸漁工拼命放網
你們還不一定有出海
我們釣客花錢買餌料去海邊看你們圍網收網還要被火(太陽)烤
回來還一肚子氣

海岸巡是無能還是無力 還是無能為力
網友都有辦法拍到這些畫面
身為執法人員的你們在做什麼??????
不要說一堆理由給我們聽
我們要的是作為
不是你們"""失職"""的作為
不要臣服於民代的壓力
你們執法人員應該要跳脫出來
沒有包袱沒有人情壓力
做給大家看就對了
不是不為你們加油
如此這般要我們怎麼為你們+油呢
動起來 硬起來吧
作者: just do it < > 發表時間: 2007-10-17
相關單位還真是能撐阿
遲遲沒有任何回應
真的是麻木不仁了
好一招相應不理

是在等待船主避風頭在出來抓嗎????????
雖然沒盡責
薪水還是會準時入戶頭的
所以囉
你能奈我何
反正你們的海域魚被抓光也不關我事
海底到處掛著網子我也不痛不癢
抓他我還要被長官被民代罵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囉
你們慢慢寫吧
就當作沒看到囉
作者: 採訪記者 < > 發表時間: 2007-10-18
哇,原來這麼嚴重啊!

我本預定這個星期六(二十號)去東引作釣三天的,看到這樣的消息,現在很想取消不去了。

安逸旅店、渡礁船寶哥,不好意思了。

三年前,我曾去採訪陳雪生縣長及海巡隊,得到他們對保護馬祖漁場的保證,現在呢?結果是這樣。

我想再去採訪,再發稿,但是,本報高層醉心於國內政壇權鬥,這種消息他們不會刊用。再來,就算刊了又如何?地方官眼一閉,頭一縮,等個幾天,新聞就被淡忘了。

馬祖的鄉親們,我為你們感到無力啊;但是在台灣,深覺挫折無力的地方,又豈止保護近海漁源一事?

天作孽,猶可逭;自作孽,不可活。看看何時,老天睜開眼吧。
作者: 危機轉機 < > 發表時間: 2007-10-19
針對該篇文章討論問題
海巡署第十(馬祖)海巡隊於第一時間內已主動偵辦,待相關證據齊全後,
全案將函送相關單位依法辦理!!
馬祖海巡隊並表示取締任何破壞海洋資源之工作,向為其主要任務之ㄧ
今後更加督飭所屬加強查緝工作之執行,
盼請鄉親寬心並予適當加油打氣!!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0-21
樂見海巡單位有所回應
應將圍網船隻及船主予以最嚴厲處份
以維護地區海洋生態及資源
不應為少數人之利益
破壞馬祖海洋生態

盼海巡單位持續努力
我們會多多給予鼓勵支持
畢竟諸釣友能力有限
海巡人員為執法者
伸張公權力乃天經地義
無須畏懼各級長官壓力
為地區留一片美麗的海洋
感激不盡

加油++++++油
作者: BILL < > 發表時間: 2007-10-24
建議大家釣魚時,如有發現大陸漁船或本地漁船有僱請大陸漁工在本縣公告禁止水域離岸4000公尺內從事漁業行為,可用手機撥打海巡報案電話118專線或(0836)23461報案,再用手機或數位相機拍照存證。本人經漁業署法規承辦人吳榮讚(TEL:07 8239787)先生告知,大家發現上述漁船違法荼毒我海域漁源行為時,要打118電話請保七立刻到場執行蒐證及取締,不要以為只拍照就能舉發違法,因拍照舉證該漁船是在4000公尺內違法的證據力相當薄弱,只有請保七到場用雷達或衛星等科學設備可以證明該漁船是否在4000公尺內違法,才可百分百打擊非法荼毒我海域漁源的罪魁禍首。釣友要自助、自救,不能太倚賴或期待公務員到海上去24小時守望與執法。
以下是本人將相關法令和各位有志保護海域資源的釣友分享,如果各位的親戚和朋友正在僱請大陸漁工非法荼毒我海域漁源,也請他手下留情,給我們海域一個永續發展的機會。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條第三項及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五款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臺灣地區非國外基地作業或非漁業合作之漁船船主(以下簡稱漁船船主)在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外及其他離島禁止水域外僱用(以下簡稱僱用)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以下簡稱大陸船員)協助作業與接駁所僱大陸船員隨漁船進入臺灣、澎湖離岸十二浬內及其他離島禁止水域內(以下簡稱境內水域)安置之許可及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10條: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前二項許可辦法,由有關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15條:下列行為不得為之:
三、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四、僱用或留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範圍不符之工作。
(罰則)
第83條:違反第十五條第四款或第五款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違反第十五條第五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二項之罪者,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科以前二項所定之罰金。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違反之發生,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

作者: 豆屎承 < > 發表時間: 2007-10-26
不要以為只拍照就能舉發違法,因拍照舉證該漁船是在4000公尺內違法的證據力相當薄弱,只有請保七到場用雷達或衛星等科學設備可以證明該漁船是否在4000公尺內違法

相片就拍到在岸邊了還沒用啊?

海巡是瞎了眼啊?

還要用衛星測量......真被打敗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2-15
2各月過去了
情形依舊沒改善
海巡瀆職情形嚴重
南竿本島都被包圍了
無處不見漁網
離岸邊50~200米為大宗
東引磯釣天堂已經淪陷
下一個是南竿-->北竿-->莒光-->外礁
為何台灣漁船可以大老遠來捕烏魚
馬祖當地盡是沿岸圍網
出事就拉民代當靠山
鈔票大把大把的賺
管他魚源枯竭是你家的事
我的鈔票比較重要
海巡就這點能耐的話大可退出馬祖海域
就讓我們自生自滅吧
反正這樣下去遲早會魚源枯竭
縣政府漁業可也不知道在做啥乾脆廢掉
盡是一些無能(漁業課)的公務員
錢多事少離家近管他漁船多近圍網
我每各月薪水還不是匯入戶頭
馬祖也不過就那幾艘僱用大陸漁工漁船
海巡無法造冊列管嗎?????????
抓他一次2次移送法辦
看他有多少錢可以罰
明明違法還苦苦哀嚎裝可憐
為什麼不針對允許範圍海域魚種捕撈
台灣漁船可以來馬祖漁船就不會抓嗎?
一定要在沿岸圍網嗎???
海巡單位是在瞎混日子嗎??????
有人反應就辦1-2件案子
沒人反應就裝作若無其事
嚴重瀆職還是圖利??
有公權力在手上都無法伸張
我們小老百姓也無可奈何阿
黃魚消失了-->石斑快沒了-->鱸魚減少了-->鯛類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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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現在漁船船身都沒有噴漆船名船號??????????????????
是海巡跟船主商討出來的對策嗎????????????
這樣就算被拍到也不知道是誰
漁業法關於這項不知道有沒有相關規定
哀 悲哀
作者: 東引真好 < > 發表時間: 2007-12-17
東引魚獲減少,就是自己魚民肆無忌憚的濫捕,才會造成今天的後果,若是彼此間給海洋留點生息的空間,今天的問題就可能不會發生,東引號稱是釣客的天堂,然而最近幾乎無魚可釣,相對的前往釣魚兼旅遊的釣客減少,那麼東引還有甚麼可吸引人,又如何提升觀光?因此建議設立近岸一公里內禁止補撈魚蝦的公告,讓海洋有喘息的時間,共同維護海洋生態,期望有心人士能站出來,共同響應!
作者: 陳清枝 < > 發表時間: 2007-12-17
贊成上面網友的呼籲!
留給魚兒一些生存喘息的空間!
宜蘭幾條溪流如九寮溪護漁二年,
現在魚兒滿溪流!
東引可以自己制定規範,
保護魚兒的生存空間和撈捕釣魚規範.
自然有源源不絕的魚!
但----但----對於對岸如果不遵守
怎麼辦?也是令人頭痛啊!
嘆氣無言不知
作者: 漁民 < > 發表時間: 2007-12-17
起碼我們要先做到自律吧??
自家人都濫捕了光去抓對岸漁民也沒用
現在僱用大陸漁工的就等於合法在馬祖非法的捕魚
請問南竿本島到黃官嶼多遠???頂多1公里吧
為什麼天天都有僱用大陸漁工的船隻於該海域圍網ㄋ???
岸巡只要定點蒐證再配合海巡抓人明明就輕而易舉
而海巡單位總是歸咎於沒有良好的設備無法蒐證
請問那些設備要花多少錢??不會多過於一艘船隻的費用吧??
不想做的人只會找藉口 想解決問題的人自然會找方法
還巡單位趕快硬起來吧
我們不自律光是抓對岸船隻也沒用的
加油吧
至於漁業課真是不想多說
乾脆廢掉算了
花納稅人的錢養這些米蟲幹嘛
不如拿去救濟老弱貧苦人家來的有意義一些
作者: 盧曉筱 < > 發表時間: 2007-12-23
檢舉吧!
不服氣的都可以來檢舉!
拍照除了上馬資網昭告那些不負責的單位以外!
還可以上海巡暑暑長信箱!
行政院長信箱!
縣長信箱!
阿扁信箱!
當然不要忘了還有水果日報喔!
告訴所有有能力有影響的機關或個人!
若是還是沒人理我們傳訊息給我吧!
我們去法院告發他們!
相關他們違反規定的事!
我們手上還有一些證據!
至少可以讓少數的生態再持續的!
關心生態的朋友不要漠視了!
一人一信相信有很多人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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