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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從外籍配偶中心掛牌看東引酒廠徵人 | |
作者: 別問 < > | 發表時間: 2006-12-19 |
今天是連江縣外籍配偶中心成立,也是東引酒廠徵求作業員的公告時間,可是卻令人感覺形成強烈的對比,因為大陸配偶必需拿到身份證滿十年才能夠有資格參與應徵,試問大陸配偶嫁到中華民國滿八年才能領取身份證,再滿十年才能找工作,請問偉大的連江縣長,你是這樣照顧那些外籍配偶嗎?我知道馬祖酒廠不是已經公司化了嗎?為何又有這樣限制呢?難道弱勢的外籍配偶拿的是中華民國次等國民身份證嗎?我只想告訴那些人民選出來的縣長.議員,你們口口聲聲要照顧的外籍配偶,嫁到馬祖只能在家洗衣煮飯! | |
作者: 小新 < > | 發表時間: 2006-12-19 |
拿到身份証後居留十年才能在政府單位工作 這是中央政府的規定 和陳雪生沒闗係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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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別問 < > | 發表時間: 2006-12-20 |
親愛的小新您好我並不是責怪縣長或任何人,我想知道馬祖酒廠到底算是公司化了還是政府機關,如果是公司的話,那應該不是屬於中央規定的範圍之內,我認為依然有討論的必要,請站在外籍配偶的立場想一想. | |
作者: 葉子 < > | 發表時間: 2006-12-20 |
其實馬祖是很單純的地方,縣政府應適時的關懷外籍新娘. | |
作者: 檢舉人 < > | 發表時間: 2006-12-20 |
所有政治人物都是靠一張嘴巴的.都嘛是說一套做的又是另外一套?真正會做事都在選舉前做那麼一點點事,就在那邊邀功,找就看穿透了. | |
作者: 馬祖酒廠 < > | 發表時間: 2006-12-20 |
本公司目前仍屬公營公司,其相關業務作業仍依中央及縣府頒行之規定執行,並受審計部及縣議會之監督,有關網友所提事項請參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之相關規定,感謝指正。 | |
作者: 別問 < > | 發表時間: 2006-12-21 |
一切都按規定來辦理 謝謝馬祖酒廠的回應果然非常的沒有創意,既然都按規定,那麼請問東引酒廠這一兩年包括主任的弟弟外甥會計的先生議員的弟弟及弟媳是否都按規定,還是真如他們員工所説的有本事拿去吃呢?以上一切都不是秘密,只是大家看在眼裡鬱悶在心裡啊!唉,家裡有人做官真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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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檢舉人 < > | 發表時間: 2006-12-21 |
這是官場的一種應付的花招,見多了看多加聽多了?少用這種花樣來欺騙人了,不流行了. | |
作者: 東飲水 < > | 發表時間: 2006-12-21 |
生於斯、長於斯在正確的情勢中進行某事先要飲水思源的是天經地義的事也。主因本次報名資格應該與之前報名資格要相同,才不會被外人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再行宋楚瑜的大內高手移花接木,否則表面在怎樣公平都會有不同之聲,其中也是社會進步的一種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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