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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南竿鄉公所搞什麼鬼? | |
作者: 冰月 < > | 發表時間: 2006-12-08 |
連江縣南竿鄉公所,你們在搞什麼?你們是不知道少年滿18的翌年一月一日才開始可以寄入伍通知單,你們這樣亂搞什麼東西, 是不懂這些東西嗎? 麻煩你們去找找送入伍通知單的條例再發好嗎?這樣亂搞,一堆學生都已經在台灣讀書了,你們寄入伍通知,要是都生效,這個後果誰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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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EAKER < > | 發表時間: 2006-12-09 |
直接打電話給鄉公所討論 都知道是誰做的 也沒說他們不認帳或是不悔改 消消氣 沒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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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鹿鳴 < > | 發表時間: 2006-12-09 |
冰月君:稍安勿燥,您代孩子收到的應該是「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通知書」,該通知書背面有注意事項,閱覽後可詳盡瞭解。 | |
作者: 小民 < > | 發表時間: 2006-12-09 |
別那麼生氣 既然孩子入了學 學校就會辦緩徵的 冰月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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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引真好 < > | 發表時間: 2006-12-09 |
身為家長應該知道小孩要入營服役的概略時間,有些事情可以問一下,就明白,無須生氣! 況且學校的教官也會幫忙辦理兵役作業,應該不會造成家長及當事人的困擾,所以請你放寬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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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06-12-12 |
冰月網友您好: 關於您所反映之問題,本此所發之文件為民國77年次徵兵及齡男子身家調查通知書,非入伍通知單.倘若尚有疑問,請來電:22027,22757轉21. 南竿鄉公所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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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人 < > | 發表時間: 2006-12-12 |
看了南竿鄉公所的答覆,真的會心一笑,真的是雞同鴨講,有需要這麼生氣嗎?打一通電話不是就解決了嗎!公務員還真的有點難當。 | |
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06-12-12 |
役男家長非兵役專業人員難免誤會, 南竿鄉公所請將徵兵四大程序說清礎, 由此可證,貴單位在行政政令宣導上及 本網站之說明均欠缺明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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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L < > | 發表時間: 2007-03-31 |
本人本來不讚同開版網友的言論,但最近愈來愈有同感了,感覺換了位子換了腦袋,失去往日民意代表的赤誠,做了首善之鄉的鄉長後,也只是多增了幾份官僚味,變成推拖、口才均是一流,做人、做事永不入流,如此實非鄉民之福,亦非朱鄉長之福,因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忠言逆耳,良藥苦口,新科鄉長不得不三思啊! 話說本人是一位公務人員,於去年頭一次參加本村的村民大會,同時也是基於本人的專業,在會中嘴賎提出一些專業見解和意見,本人做夢也沒有想到,有為的鄉公所居然將本人的提議事項會議紀錄指名道姓的用公文函轉我的服務單位,要我單位的大老板給我回答,還好我的老板還很明理地只是臉上露出些許的不悅,如果碰到的是不明理的長官,豈不是要受白色恐怖的煎熬,保證你被整得像烈士,難道鄉公所不會將村民意見【保留姓名】會議紀錄函轉相關單位,等相關位函覆鄉公所後,再回覆村民不遲,非要便宜行事像趕死似的要權責單位同時函復發言人及鄉公所,讓提案人曝露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中,讓在衛生單位服務的在村民大會中不敢提衛生方面的建議,讓在環保單位服務的在村民大會中不敢提環保方面的建議,讓在教育單位服務的在村民大會中不敢提教育方面的建議,讓在公家單位服務的在村民大會中不敢提公務方面的建議,朱鄉長大人這樣胡搞,惡性循環下乾脆叫老百姓閉嘴,取消村民大會好了,這樣減輕鄉公所業務,反而符合鄉公所某些人員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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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馬道車神 < > | 發表時間: 2007-04-01 |
哈哈^^最上層的..你也太好笑了吧! 這種事情你不會打通電話去問個清楚 如果沒有滿意得答案再PO也不遲 用不著這麼生氣吧! 而且就算是在台灣唸書 還是可以辦"緩徵"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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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maker < > | 發表時間: 2007-04-03 |
為了抱怨你的無知你特地申請帳號發表文章 現在真相大白也不見你冰月出來說聲對不起是我搞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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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07-04-03 |
skymaker wrote: 她搞錯了?干別人啥事? 這裡有規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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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平緒 < > | 發表時間: 2007-04-03 |
你說的沒錯,"她錯了是不關別人的事"但試問你若是當事人你願意被百姓不分青紅皂白的罵 ?被長官叫去質詢嗎?當人父母的為了小孩的事會緊張那是正常,可是,當你有錯時也該勇於認錯,跟當事人道個歉不會讓你損失,反而給你自己的小孩一個機會教育,做個好榜樣給你的小孩看,不要做錯誤示範. | |
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07-04-03 |
林平緒 wrote: 即使一樓錯怪了鄉公所,鄉公所也在六樓回應了! 兩造有對錯是兩造之間的事! 路人甲,路人乙,........如果都能置喙? 那我這「路人丙」該也能說兩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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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07-04-03 |
BILL wrote: 冰月為何要道歉?不是也有掌聲嗎! 注意看:九樓BILL這一則還獲得六個「鼓勵」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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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rban < > | 發表時間: 2007-04-04 |
哈哈哈 就算是入伍通知單寄錯了,也不會生效啊 何況還有學校擋著 役政署撐著 何況現在當兵越來越短,早點當完早點輕鬆 看來這是沒當過兵的窮緊張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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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無怨 < > | 發表時間: 2007-04-13 |
真是熱鬧阿?? 為了誰對誰錯在那邊吵? 既然他都已經知道了! 在吵下去也沒意義阿?? 有些人說話會比較激動點? 那我們就看看就好了?? 為何要叫他道歉呢? 真的好奇怪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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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os < > | 發表時間: 2007-04-14 |
錯怪別人, 道個歉很正常... 再說,開文者的態度不只是指正, 甚至是開罵.. 丟了幾句話, 到底還有沒有再回來關心此篇文章也不得而知 看起來似乎, 不太負責... 樓上網友的提醒也是正義直言,並無不對 只是, 當事者到底要不要道歉, 沒有人有辦法勉強她的.. 就看禮義廉恥,這四個大字有沒有深植人心 鄉公所肚量很大,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的上來回po文章 如果根本沒有行政疏失, 他們其實根本不用上來回文 也不過就是重視民眾的心聲與意見.. 請不要把這種付出的心態當"應該" 沒有人或單位,天生或設置的目的是來被無聊砲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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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地方人士 < > | 發表時間: 2007-04-14 |
其實這個情形只能說..... 是不會看背面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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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無怨 < > | 發表時間: 2007-04-19 |
或許他的說話態度很差= = 但是他應該沒有這個意思吧? 只是很急躁而已??? 很擔心這個問題,才會這樣說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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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平緒 < > | 發表時間: 2007-04-20 |
冰月 wrote: 既然他會說的出相關法規那代表他應該也是公務人員,那試問今天換成是他被人家這樣的批評,他做何感想?他就不會希望對方道個歉嗎?他就活該被老百姓這樣的指責嗎?當事人就不會擔心因此造成他年底考績如何嗎?請他自己將心比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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