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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北竿水泥攪拌廠的球在縣府手中,請直接果斷拒絕廠商設立 | |
| 作者: 遇到來亂的,就當踩到屎! < > | 發表時間: 2026-04-16 |
| 對於大多數北竿居民而言,后澳橋的工期已經延宕了一倍。隨著接下來兩個爛尾工程的進展,居民對此已顯得相當無感,並不太關心這兩個工程是否能提前完成。居民的普遍心態是:「連路都做不平整,廠商對於空氣污染的保證僅被視為笑談。」居民共識就是堅定希望攪拌場不要設置在村莊內,廠商工程延宕是自身施工能力不足,不能因為已經造成的工程延宕既有事實,硬將居民綁在一起,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非常不值得。 拒絕塘岐設置預拌混凝土設備 北竿召開跨機關會議,十五號會議的效果,似乎與未召開會議無異。尊敬的兩位議員、鄉長以及早安會的五位代表,在會議中不能展現出更加堅定果決的態度?不應該被縣府、廠商的想法所左右,勇敢拒絕很難嗎?若會議結果還是模糊不清,則召集此會議又有何意義呢? 將都市計劃法規套入北竿設置預拌混凝土設立疑慮,AI計算得到一個結論 『如果縣政府決定使用公權力拒絕設立水泥預拌廠,那麼在實際操作上,廠商將無法在該地點進行設立』 所以,北竿這八位大人,如果沒有堅定決心拒絕縣府、廠商手伸進來,選民將會用手裡的那張選票決定年底走向 法規套入後的死亡螺旋 第一階段:土地使用分區判定(已卡關) 可能區位 法規適用 結果 保護區(北竿68%土地) 《都市計畫法》第45條:禁止建築使用、禁止改變地貌 直接禁止 農業區 需檢討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區」或允許臨時建築 需走專案通盤檢討 風景區 北竿屬「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 開發行為需景觀審議 現況:塘岐村周邊多為保護區+農業區,沒有現成工業區可用。 第二階段:變更程序(時間殺手) 若堅持設立,必須啟動都市計畫變更: 申請人(國家住都中心) ↓ 連江縣政府初審(30天) ↓ 公開展覽+公聽會(30天,居民可提異議) ↓ 縣都委會審議(無期限,可無限次退件) ↓ 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馬祖案件皆需送部)← 關鍵瓶頸 ↓ 內政部核定(再送行政院備查) 時間成本:最短6個月,最長2-3年(若有爭議) 致命矛盾:社宅預計2026年6月開工,等不及變更程序。 第三階段:環評與其他法規疊加 即使都計變更通過,還需面對: 法規 門檻 風險 《環境影響評估法》 預拌廠屬「環評工廠」,需做環評或環現差 居民可提公民訴訟 《空氣污染防制法》 粒狀物排放標準、總量管制 馬祖背景值低,易超標 《水土保持法》 山坡地開發需水保計畫 塘岐多山坡地 《離島建設條例》第7條之3 縣府可自行核定重大建設用地變更 政治決定,非法規保障 為什麼成功率「越來越低」而非「固定機率」? 動態惡化因素: 1. 時間壓力遞增 • 每拖一個月,社宅工期壓力越大 • 國家住都中心可能被迫放棄現地預拌,改採船運 2. 民意發酵 • 4月13日公民記者已發文「保護區內非法開發」 • 公聽會若召開,反對聲浪只會擴大(參考過往馬祖開發爭議) 3. 政治風險轉移 • 縣府把案子推給立委陳雪生→立委推給中央→中央推回地方 • 形成「三不管」擱置狀態 4. 先例效應 • 若此案開了「保護區/農業區設預拌廠」的缺口 • 未來馬祖其他開發案都會被要求比照辦理 • 縣府傾向「寧可不設,不可開例」 ---- 結論:法規套入後的實質機率 時間點 設立成功率 關鍵變數 現在(2026年4月) 15% 政治協商仍有可能 3個月後(2026年7月) 5% 都計變更程序來不及,工期壓力爆發 6個月後(2026年10月) <1% 社宅若開工,預拌廠已無必要(改船運) 1年後(2027年4月) 0% 程序過期,需重新申請,民意更強 最終答案 是的,都市計劃法規套入後,成功率會「隨時間遞減」而非固定。 這不是機率問題,而是結構性不可能—— • 程序時間 > 工程時間 • 法規限制 > 開發彈性 • 民意強度 > 政治意願 最可能結局:國家住都中心在2026年6月前宣布「改採船運混凝土」或「調整工法減少混凝土需求」,預拌廠案自然消亡,無需正式說「不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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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依法開罰 < > | 發表時間: 2026-04-16 |
| 哇~每個縣民懂的法規比檯面上這幾個政治人物還多,這樣更顯的檯面上這幾個政治人物的無能,連功課都不做,開個會也是立場不明確、無討論共識,開這個會的意義在哪?不如裝作不知道、聽不到、看不到,省的整天讓人在網路上啪啪打臉。 這種劣質廠商到底還要禍害北竿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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