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 http://matsu.idv.tw |
主題: 舊事重提^^"!! 發揮你的度量吧 副縣長大人.. | |
作者: 馬祖的孩子 < > | 發表時間: 2006-08-07 |
雖然時間點已經過了 ,但是 還是希望縣府同仁看到可以轉述給我們的副縣長大人聽聽 ,一些些小小的看法和建議: 狗官的事情應該大家都很熟悉了!一個簡單的比較而已, 大家應該記得那個一人學運 抗議當政者的同學(黎文正)吧!!在此不對此事作看法和表述 ,其中有一段插曲是 , 她罵了 一個府方高層說他是狗, 是陳水扁的狗 , 他被記者問到後 他的回應是 :這太欺負人了吧!! 但 就沒有做其他的動作了, 類似的事情 ,為什麼 他就不會對黎同學提出告訴呢?? 如果 提出告訴是最好方法, 那他會什麼不選擇提告呢 ? 如果 提出告訴是可以證明他不是狗, 那他為什麼不提出告訴呢? 如果 提出告訴是它可以告訴大家, 黎同學做錯事了, 那他未何不提告呢? 事情的結果 ,黎同學 道歉了 . 他知道他的用詞錯了 ,他的情緒牽動了他的理智 使他做了不適當的言論 ,這是 台灣島上的事情. 換成我們的家鄉來說, 提告的 堅持要為自己討一個公道, 不論對方是否年少輕狂而導致的衝動, 也不論這樣的提告 是否會造成那樣東引年輕人的多大困擾 . 我只能說 副縣長的執著, 是我目前看到唯一佩服的地方吧!!! 看看別人 想想自己 兩件事情的比較 優劣很明顯吧!! P.S 我沒有認為 那位年輕人做的對. 但是.."做錯事不等於做壞事" 我相信 他是因為涉世未深一時衝動做錯事.而不是做壞事 ,且他也同站長一起提出道歉了承認自己的過失了. 為什麼我們的副縣長大人 ,不拿出年長的風範和氣度來原諒這個做錯事的年輕人呢??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6-08-08 |
在地檢署第二次開庭時,有站長、副站長與蔚藍網友三人出庭,最後,檢察長建議站長找某位副縣長與站長都熟悉的好友出面和解,但站長當庭表示,這是一起「政治事件」,而非單純的「法律事件」,不太可能和解。(由於副縣長是與縣長商談後提出告訴,如今撤回,可能非副縣長可以決定。) 回顧事件,6月8日東引民眾拉布條抗議過後,網路上筆戰也跟著開始,因為有人在碼頭聽到一位「很像是」副縣長的官員,批評東引抗議民眾是「窮山、惡水、出刁民」,於是蔚藍網友上網抗議,表示副縣長可以罵東引人刁民,那我們可不可以罵狗官副縣長。這則文章發表於下午3時16分,後來有人打電話給蔚藍,說當天副縣長並沒來東引,蔚藍隨即在4點10幾分上網向副縣長致歉。由於站長在睡覺,副站長接到電話,於下午4點半左右將文章刪除。但已有人將文章列印,呈報給副縣長。 據了解,陳雪生在東引受辱,次日由副縣長提出告訴,其目標是站長,而不是蔚藍網友。事後蔚藍站了出來,甚至從陳縣長口中傳出,是站長找到「替死鬼」,可見陳縣長對站長恨意之深,令人遺憾。 第三次開庭原本訂於8月1日,因副縣長丈母娘過世赴加拿大,延至今天(8月8日),蔚藍已提早一日抵達南竿等待開庭,但副縣長又因為赴美國,又請假,讓蔚藍白跑了一趟南竿。(因颱風接近,8日早上蔚藍需搭合富輪趕回東引) 樓上網友基於好意,希望副縣長大人大量原諒蔚藍這位年輕人,但殊不知陳雪生縣長的目標是站長,副縣長未必能作最後的決定。東引某鄉親曾經請求某民代出面調解,已被某民代拒絕,可見陳縣長的決心。其實,站長與蔚藍被副縣長控告,原因是碼頭抗議事件,是基於公眾利益,而非私人恩怨,在道德上,蔚藍已經公開在網路上致歉,在網管方面,文章只張貼一個半小時就被刪除,我們也經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我們相信,即使萬一官司輸掉,我們沒有輸掉道德與責任,以及東引多數民眾對我們的肯定,這樣就夠了! 感謝樓上網友關心,但,請求副縣長撤回告訴,下次就別再提了。 |
|
作者: 台灣莒光人 < > | 發表時間: 2006-08-10 |
作大事的人...應該有種...大心胸 凡事都想的比一般人遠.. 事實證明...現在馬祖做事的人.... 並不適合作大事.... 而且連小事...可能都... |
|
作者: 蔚藍 < > | 發表時間: 2006-08-10 |
謝謝網友您的關心,在下深表感謝! 但做錯的事情就該坦承面對 而不是搖為乞憐 那對人生而言不過就是一段小插曲 個人認為人生要死也要死的轟轟烈烈 而不奢求苟且偷生! 在民主自由裡! 這也是我該承受的責任呀 無須再為此事掀起任何漣漪,就讓我盡人事聽天命吧! |
|
作者: tinge < > | 發表時間: 2006-08-10 |
如果其它的縣市首長,知道某個縣長及副縣長有時間和民眾打誹謗官司,應該會很羨慕吧。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