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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海域是否是大陸漁船捕魚天堂 | |
作者: 魚福仔 < > | 發表時間: 2006-07-31 |
7月30日到北竿06據點作釣 作釣2各小時 眼見4艄大陸漁船 放網甚至距離岸邊不到20公尺 真不知馬祖案巡真的不用理會 還是並非他們所管 眼見<晴空專案>結束 馬祖物品供需不成問題 但馬祖海域又淪為大陸漁船捕魚的天堂 3年前還看的到保7在馬祖海域驅離大陸漁船 現在呢 如果說馬祖是大陸的領土 大陸漁船在馬祖海域捕魚那是天經地義 (但大陸每年還有5-6月是休漁期) 而馬祖現在歸台灣所管 1年到頭並沒有休漁期 馬祖政府是否察覺到 每年到馬祖觀光的人數遠不如釣客人數 如果一直讓大陸漁船如此囂張下去 "釣魚天堂"的名詞將不久會進入歷史名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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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東引 < > | 發表時間: 2006-07-31 |
若是線上有海巡弟兄看到這篇文章,你們做何感想?難道你們海上勤務搭船巡邏之時,都無視這些亂象嗎?真不知你們搭船出去巡視的功用何在? | |
作者: 十三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阿福.你悶我了解.你現在知道我們的坎坷了吧.其實海巡有在驅離我都有看到.但是抓了又放那只是做表面功夫.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因為有壓力你就別在生氣了.其實海巡或是有關單位如果有心就直接沒收漁具.看阿六仔還敢不敢再來.沒收漁具要公家單位或是海巡執行才有意義.外包廠商太過免強了.真不知道公權力啥東東.我想境內叫公權力.境外叫由他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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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旺海 < > | 發表時間: 2006-08-02 |
我們的公權力只嚇唬自己人.對於大陸漁船嘿黑...........至於縣府建設局沒收大陸漁具的工作.別都是雷聲大雨點小.應該要持續掃蕩.既可減少衝突.也可減少大陸漁船來此捕魚.這樣和平方式不是很好嗎?(具之前觀察外包收網只是出去逛逛.沒有認真執行.這樣就達不到功效.) 在此希望海巡兄弟.在大潮水時.幾個燕鷗保護區多靠近巡邏一下.一堆大陸漁民在島上採蚵.請仔細巡一下.別只是逛逛交差了事.拜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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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市民 < > | 發表時間: 2006-08-03 |
大陸漁民本來就無法無天。爬上馬祖,金門海岸岩石上找資源如家常便飯。海防巡邏艇趕走又來,如抓起來還要三餐侍候他,把他養得肥肥的,生病還要替他治病,與大陸交涉麻煩得很。咱們執行任務,還被無法無的天大陸漁民用菜刀將咱們執槍海巡員架往大陸,有槍不敢開,若打死問題可大。左不行,右不敢。最佳策略只好用巡邏艇保送回陸免得囉嗦。 | |
作者: 小漁兒 < > | 發表時間: 2006-08-06 |
連江縣政府公告禁止使用魚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連江縣政府95.7.11連建漁字第0950019185號公告內容如下: 主旨:公告本縣沿岸海域禁漁區 依據:漁業法第44條第一項第四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禁止在本縣岸際及島礁3海里內使用漁槍採捕水產動植物. 二.本公告所稱魚槍,為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乙種槍類之魚槍. 三.凡違反本公告第1項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本公告自95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引石鯛魚數量大減主兇 地區全面禁止魚槍捕魚 ) 2006-07-22 馬祖日報 本報訊】馬祖地區將全面禁止利用魚槍進行任何捕獵行為 縣府建設局依據相關法令實施公告,請各地漁民注意不要有類似行為否則將法辦。 魚槍捕魚對地區的漁資源造成重大的破壞,不久前的縣議會定期會中,東引議員張永江就以東引為例 表示近年來有不少台灣人士到東引射魚,導致東引引以為傲的石鯛魚數量大減,要求政府要採取防範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參考比較下列別縣市(一視同仁)的公告; 這樣公平的公告規章,才能使為此工作的漁民百姓鄉親心服口服。 ( 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 主管機關為達到水產資源保育之目的,得對特定漁業種類,實施漁獲數量、作業狀況及海況等之調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隆市政府公告 聯絡人: 劉嘉芳 聯絡電話:2420-1122 # 1108 為保護並培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的水產資源 海洋發展局決定將上述四條溪流的禁漁封溪保育措施,延長兩年 也就是封溪保育措施時間延長到96年8月26 日止,以確保溪流魚類資源能永續利用,並維持溪流生態的完整性。 海洋發展局表示,為保育瑪陵坑溪、友蚋溪、暖暖溪及草濫溪全流域的水產動植物資源 市府從92年8月27日起至94年8 月26日止.嚴禁遊客在上述四條溪流 (((釣魚、毒魚、炸魚,或是垂釣、撈蝦、 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射魚等方式))) 採捕溪流內的水產動物及水生植物,由於執行封溪保育的這段期間,原本遭破壞的溪流自然生態,明顯獲得改善 不過整體生態環境仍有加強改善的空間,因此海發局建議暫緩開放垂釣,並將封溪時間延長至96年8月26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願人:【說明】 連江縣政府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本縣海域漁業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事實真相】 1.潛水打魚:根本不在當地漁船出入的工作海域打.何來妨害漁業秩序??? 2.潛水打魚:所打的是經濟對象魚類大小.也都是符合當地餐廳所需的規格(1馬斤至3馬斤)的魚種大小(何來破壞當地海域生態)??? 3.請問:漁船下網一次捕獲的魚類數量.有多少漁獲呢??? 個人相信.總不會比用(魚槍)打的少吧? 那請問到底是誰?又是什麼殺傷破壞力大的(捕魚器材) 在破壞當地沿岸的海洋生態呢??? 4.馬祖公告單位.借名要保護當地石鯛漁量. 卻不見其他重大傷害石鯛魚補撈器材規範限定及漁獲量大小的限制規範?? 5.有去過馬祖當兵的人或有去過釣魚的台灣鄉親.大家都知道馬祖海域的漁量會日漸大量減少的原因! 【重大原因】 (大陸漁船)經常日夜徘徊在馬祖各島進行濫補.濫炸.濫電.這是有目共睹的!!! 當地單位執法無力.卻"借名"漁獲量減少.需要保護當地海域資源為由! 把無理不公的公告.拿來對付台灣弱勢潛水射魚漁民"開鍘"規範. 真是百般無奈.也太不公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何只(限定)申請合法魚槍使用人!不得在當地狩獵? 那其他(殺傷破壞力)更大的捕撈器材! 難道都不用限定規範嗎?實在有欠公平!也太令人不服!!! 馬祖單位如(((真心)))要來保育當地漁業資源 就應該對當地沿海全面禁止規範(任何)殺傷破壞力大的捕撈器材 及限定對象魚類的漁獲大小數量!? 而不是,只單對付台灣漁民持魚槍打魚的限制規範操作。 【行政程序法】 第一章: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馬祖單位有去查證和察明海域生態環境枯竭及瞭解魚類出入季節時間的習性原因嗎? 不去察明魚類枯竭失調事實真相原因,就來限定台灣潛水打魚人不得在當地使用(魚槍)獵補,實在太不公道,也太草率及外行! 當地少數議員隨便道聽塗說; 就來指定台灣潛水客來此破壞海洋生態主要元兇! 試問!一年能作(台馬輪)過去馬祖打魚的日子又有多少日子! 相信!!!(討海內行人都知道的) 天災,氣候,季節,風向,對象漁期,等等其因素,算算頂多也不超過30天。 大陸及當地少數漁民使用的流刺網,拖網,遺棄的廢棄網 及對岸漁民經常靠岸的濫炸濫補,殺傷破壞力到不大嗎? 相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 這些殺傷破壞力大的(捕撈漁網),然到不(危害當地沿岸海域生態)嗎? 都不應該禁止規範嗎??? 【 結論 】 馬祖單位有心實施保育海域資源規範公告,實於鼓勵稱讚。 那對於有破壞當地沿岸海域生態的捕撈器材及釣餌料垃圾的污染,是不是,也應該一並列入管制配套措施才是 ? 該禁的海域保育資源事項,就應該要(一視同仁)限制實施在內,以服大眾鄉親百姓。 請不要用選擇性不公條例來規範實施,一味針對打壓台灣潛水弱勢打魚人!這樣實在太讓人太難以心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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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達 < > | 發表時間: 2006-08-20 |
這之前,我也有看到不久岸巡就來看,我問人家在海上你在岸上看有什麼用.阿兵說船沒到之前要一直監控.我問船呢.阿兵說在處理其他越界捕魚的船.我這時也不知道要說什麼看到他們頭上豆大的汗珠也知道這些岸巡也是很辛苦.但是還是希望他們能看緊我們的海域.要再加油.辛苦了.魚福仔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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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箴言 < > | 發表時間: 2006-08-22 |
大陆与台湾本来就是一家人。 | |
作者: 阿強 < > | 發表時間: 2006-08-22 |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就算是一家人、你也要遵守家規。 請大陸漁民來馬祖抓魚的先繳稅再說,不要吃乾抹淨、獨留垃圾廢漁網給我們,我們還要花人民納稅錢去清,過分了點。 箴言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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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昆達 < > | 發表時間: 2006-08-23 |
雖大陸與台灣本是一家人.但炸魚破壞生態.竊取漁獲及魚具甚至暴力及挾持我中華民國執法人員事件頻傳實不像一家人所為.箴言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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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李子 < > | 發表時間: 2006-08-24 |
我滿同意的因為本來就是一家人.閩江口外一粒珠子.要說難聽那就是人家家門口麻. | |
作者: 小漁兒 < > | 發表時間: 2006-08-26 |
哈哈哈! 其實對岸漁民和本島漁民都是為了要討個生活麻! 那拜託也要遵守當地的法令規範和道德的自律約束麻! [也許當地執法單位] 無法和無能力可管大陸漁民日夜在各離島大量的補抓當地海產能力 唉!說多了!!算了!!!反正也不關偶的事.到時當地若沒魚可垂釣時. 偶相信就沒有台灣釣友願意去勞心奔波浪費假日時間去當地釣魚消費的! 教練說:想到當時的[戒嚴時代]. 馬祖的[黃魚]是多麼的出名和引与為傲的 更讓台灣鄉親羨慕不已的魚產品那如今呢?? 真誠希望大家及對岸漁民朋友.能共同維護遵守當地的魚場 小弟僅代表教練.在此聲明! [台灣潛水客]不會再去當地打魚了 教練也不希望過去打幾條魚.給當地朋友帶來反感和困擾 最後! 祝福各位!財源廣進!心想事成!萬事如意!漁獲多多!!早生貴子!!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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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市民 < > | 發表時間: 2006-08-26 |
在大陸國土中,連江縣屬於福建省。況且馬祖又屬於連江縣,在無法無天大陸漁民腦袋中,在自家門口打漁,有啥錯?他們才不管什麼紅線地帶,連偷帶搶過關算他命好,被咱們海巡邏艇捉包算他倒楣。小三通造成兩岸漁民在海峽中,假打漁,真換錢。殺頭生意有人做只為錢。我寫過打不怕,捉不完,趕走又來,原因在此。只有得靠海防巡邏艇巡查員多辛苦到海峽走走,有點警惕作用,不然大擔的大陸漁民等咱們漁民下網後,連船,帶漁,機具全被目中無法的大陸漁民扛回家。打官司,找他們賠,費錢費力不定贏。兩岸剪不斷是無奈的事實。咱們有極少數漁民不自愛,貪,以錢換物,捉到嚴懲,不過這機會比中樂透還難。漁民苦翻天,陸民等夜天,海巡看白天,大家心肚明,捉犯看老天,日子總要過,打漁沒明天,轉業真困難,釣魚日日天。敬愛及辛苦的漁民們,不然請您說; 怎辦是好?切記保命第一,漁民互勉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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