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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違章建築大家搶著買 | |
作者: 林米央 < > | 發表時間: 2006-07-12 |
這二天陪親友去南竿看房子,發現馬祖南竿房地產近年來暴漲數十倍,公寓房價可不輸給桃園市區的電梯房子,房地產因供需問題漲價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但不解的是房子蓋好没有所有權狀竟也能一坪賣十多萬,没有建物權狀的房子如同違章建築,就違法多建的部份是可以報請縣府折除大隊來拆除的,但馬祖人相信縣府不會去做這種得罪人的事,但站在法律上縣府是必需這麼做的,況且大家有個心態,買這只有使用權没有所有權的人又不只我一個人,要死大家一起死,可是大家没想到一個問題,將來你不住了要脫手了没人要接,即便是有人要接價錢也絶對不會是你和建商買的那個好價錢,因為你的房子只有使用權没有所有權可以移轉,為何會有這個問題主要是因為建商為要賺錢,不依合法程序取得建照後再按規定的容積率建造取得使用權,没有使用執照自然無法核發所有權狀,舉例來說土地40坪容積率200%,合法坪數能蓋80坪,若蓋一到五樓的公寓,每層只能蓋16坪,一坪10萬只能賣160萬,但建商不按容積率來蓋他把所有土地蓋滿,如果一坪賣10萬那一層蓋滿40坪可以賣400萬,但你所有的土地持分是40坪除以5戶人家只有8坪也就是說你花了400萬買了8坪的地,等於一坪土地50萬,而且房子没有所有權狀自然無法貸款,馬祖人有錢都用現金買賣無所謂,但有没有考慮到將來時勢變化,大家往他地發展時,房子要賣時問題就顯現出來了,第一、一棟4佰萬的房子要全部現金買,買方是不是跟你一樣有錢有400萬現金可以買?第二你没有所有權的房子只有使用權的房子將來脫手房價肯定會跌,畢竟中華民國買賣不動產還是以所有權登記為主,不是中共以使用權做買賣,當我告知親友這問題時,建商一副你不買還有一堆人等著要呢,唉!只能說馬祖人太有錢了不把錢當錢看,看事情總是太短視,完全不考量以後將會面臨的問題,馬祖房價真被民眾炒起來,而肥了建商。 | |
作者: 馬祖狼 < > | 發表時間: 2006-07-12 |
看到林小姐的文章,馬上發現林小姐是新到馬祖的人,沒錯吧,你要知道,馬祖不是法治社會,而是一個人治的環境,所有的事情,縣長說了算,有沒有像是以前的君主社會啊,違建的問題,在這馬資網上,已不知提出多少次了,典型代表就是阿桂啦,而馬祖現在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違建,主要是我們偉大的陳縣政府,已經決定,所有的違建,雖然不發建照,但供水供電是一定會的,拆除也一定是不會的,所以安啦,喜歡蓋哪,喜歡買哪,就去做吧,反正使用是一定可以低 | |
作者: 天籟地球村 < > | 發表時間: 2006-07-14 |
看到樓上 兩位 說的 讓小弟 我有感而發~~~~ 老實說 感覺是蠻糟糕的 ~~~但是 卻感覺又很無奈~~~ 糟糕的是 雖然說是事實 事件 也碰過許多次 .正如上述所說的 但是大刺刺的說這麼清楚.感覺上又是非常丟臉的事情 感覺真的像無法治 的 馬祖~~~ 到底該說沒有共識 還是 心有餘力 而力不足 也有可能 大家習慣了 ....所以才遭 無奈的是 莫過於 有違章建築 卻無法拆除 這也只能說無奈 相信住過馬祖的都知道 "人情" "票源" 就是一切 說要猜除~~~ 某些人 (哪些人的職稱就不說了.因為此站事件...) 紛紛出籠 關切 (有 沒有 大家心裡有數) 還不就是 票源 人情 沒票沒人情 哪有"位置" 哪有高薪可領~反正閒者領薪 誰不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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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浪 < > | 發表時間: 2006-07-31 |
為什麼縣府工務局or建設局都不去拆掉呢 或者公佈各村莊的建蔽率及容積率是多少 這樣大家就會去算說到底地主會賺多少錢了 要不然大家都覺得有房子就買 不會考慮到以後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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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米央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樓上馬祖狼先生提到在馬祖是縣長說了算,是誰准他說了算?況且這是違法的事吔,豈可縣長說了就算?既然他說了算那以下他的政策說了算不算? 連江縣政府依據中央核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所訂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拆除違建 連江縣政府展示大刀闊斧決心,建設局建管課表示,今年元月一日起,將正式實施,違建採即報即拆,一切依法行政,以貫徹縣長陳雪生的政策。 為配合中央法令,縣府將針對轄區內所有違章建築進行應有之處理,主管單位縣府工務局去年底已特別召開說明會議,傳達違建處理之重要法令訊息; 主持人縣長陳雪生當時也特別指示,違建管理茲事體大,建議工務局邀集新任縣議員及鄉長等「新民意」進行溝通,要實施的話就要穩健推展,以維公權力威信。 為維護陳雪生縣長大刀闊斧的決心及維護公權力威信,本人在馬祖網公開舉報約在介壽村品樂商店後方,現正在興建的公寓房子是個大違建,請縣府工務局拿出決心和並執行公權力將它速速拆除, 花錢買房子是件喜事,(辛苦一輩子為了一棟房子)但不要日後成為傷事,(傷心的事,因為違章建築無法買賣),自身的權益還是要自己去伸張去維護,況且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免於花錢買違章擔心被拆除的權利, 買房子當然是要買所有權,以宣示你的”領土”,既然是違章建築何需花大把銀子去進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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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在陳雪生縣長主政下,馬祖的建管機制已經全面崩潰,大家還記得吧,陳縣長一上任,就在縣議會質詢與馬祖日報上,公開宣示要拆南竿「四大違建」,結果,四年下來,南竿山線的阿桂鐵皮屋,經過多次民意壓力,如今依然健在。民眾看在眼裡,趁著陳雪生還在任,有建地不趕快蓋違建,才是儍蛋。當政府公權力不彰的時候,不要去怪民眾,因為機會是公平的,風險也是相對公平的。 | |
作者: 林米央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凟職包括消極的不作為, 一個没擔當凟職的縣長, 當初選民應該用選票唾棄他, 有關違建房屋一事 只要民眾不要買没權狀登記的房子, 讓建商蓋的違建房子滯銷 相信供需市場就會回到法律規定層面 建商將不得不依法辦理 讓大家買到的房子都是有所有權狀並可自由買賣 凡不合理不合法的事用我們的力量去抵制它 一定能發揮作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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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鴻杰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這各議題也吵了好多年了...!!! 我想不管是誰當縣長 要拆掉別說馬祖 拆掉山隴的任何一間違建都很困難 不過 總不能一直這樣下去吧... 個人覺得這件事情 一種就是通通根據目前法令辦理...該拆的 通通拆掉!! (不過說實在的 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馬祖到底多少違章建築 光是中隴 +馬中下方應該就少說40戶上下吧 ) 不然拆了阿桂檳榔...那中隴違建的部分 是不是應該也都該拆掉咧??? 所以 個人覺得 承辦單位 要根據現在的法令辦理.... 幾乎可以說是 相當的困難吧!!!! 反正拆一棟 就要全部拆 不然承辦人員我看 很難站住腳說 還是誰有辦法處理....就請縣長聘他為機要職 專門處理吧 ....!!^^!! 嗯 所以要全部拆的機率真的是很低..個人覺的如果根據目前的法令 如果幾乎沒有辦法執行的時候..是不是該修正依下目前的自治條例.. 不然在拖下去...只會越來越多 到時要拆...還可能嘛??? 雖然不是很了解目前中央 與地方 相關的法令. 但是趕快有各時間點 停止違建繼續 真的才是比較可行的吧.. 針對已經蓋好的 就地合法 的機率 可能 比較高吧... 至少這樣 不會越來越多... 只是個人覺得理論上 房價應該要下跌才對阿....>< 呵呵...怎麼還是維持那麼高檔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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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浪 < > | 發表時間: 2006-08-01 |
連江縣政府依據中央核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所訂定之「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拆除違建 這樣對嗎?那有年前的不拆,今年元月一日起蓋的要拆 不合理吧.道理說不過吧 都是違建竟然有這種差別 這跟一國兩制有什麼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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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祖狼 < > | 發表時間: 2006-08-04 |
馬祖的違建,為什麼這麼囂張,除了因為本縣建管局屬於虛設外,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政府去年頒布了一項法規,就是違建也能供水供電供門牌,所以是不是違建已經沒差了,沒有建物使用執照,還不用繳稅呢,有這麼多的好處,大家為什麼不蓋違建呢,所以米央小姐,讓你的朋友趕快買吧,馬祖的違建好耶 | |
作者: 薄荷純 < > | 發表時間: 2006-08-05 |
基本上 我們縣府有相關的單位在管理違建的事宜 但是每一年都開會 每一年都檢討 甚至有舉發時 相關人員會在假日時 偷偷去看 去了解 基本上 好像"文存查"消失了 最後也沒下文 都說要從哪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結果房子還不是一間間蹦出來 剛剛開始蓋時 應該就要阻止 難道那些單位 不是主動出擊 而是被動(例如要有人舉發..才看的到違章建築) 若是有人舉發 結果還不是沒有下文 只是關切的拍張照片 表示有所行動 上位者 也許是某些因素 也不敢有所行動 哈哈 在馬祖買房子沒保障也似乎沒差異 唯一差異的地方 好像是電費會比較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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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 < > | 發表時間: 2006-08-06 |
該拆的都要拆了吧 依法辦理 不要因為某些關係因素 而不敢實施公權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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