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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中華電信五月多的時候台馬海纜
作者: 心佛 < > 發表時間: 2022-07-22
中華電信五月多的時候台馬海纜斷線斷線超過10天我記得7月初的時候有人PO了相關文章當時中華電信的人員也承諾7月份的時候帳單費用會出現減免7月將過我目前上中華電信的App查詢我7月份的電話費還是跟之前一樣並沒有出現減免的狀況,使用APP上面的客服用文字詢問他們好像不知道關於海纜斷線承諾要減免費用的事情,還是你們認為時間久了大家都忘記了
作者: 絕非怪人 < > 發表時間: 2022-07-22
來坐看中華電信什麼時候會履行諾言
作者: 專業鍵盤俠 < > 發表時間: 2022-07-22
據中華電信合約規定斷訊大於72小時就應該全免當月月租費,照約免單很難嗎?還是有提供連網頁都打不開的微波服務不算斷訊呢?




第六章 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二條 申請表填寫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檢附或出示之文件、資料證明等之真實
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若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造成系統或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
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期間,應依下表之標準扣減當月月租費
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連續或半年累計阻斷時間 扣減下限
二小時以上-未滿四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5%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四小時以上-未滿八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8%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八小時以上-未滿十二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10%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十二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20%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二十四小時以上-未滿四十八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30%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四十八小時以上-未滿七十二小時 當月月租費減收 40%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七十二小時以上 當月月租費全免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若因天災、地變或戰爭不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造成系統或電信機線
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或不能傳遞時,其暫停通信期間達十二小時以上者,應依
連續阻斷時間按日扣減當月月租費或提供等值之電信服務。其扣減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
之一計算。
暫停通信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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