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http://matsu.idv.tw
主題: 通訊有關教育局局長產生方式的說明與回應
作者: 王連發 < > 發表時間: 2006-01-02
本期馬祖通訊登載:
「至於同樣是機要職任用的「票選教育局長」林平銀,則是在陳秀華請辭後,經陳雪生當面告知陳秀華已經提出辭呈,林平銀才向縣長請辭,陳雪生批示「留任一年」。不過,據教師會會長王連發指出,縣長在選前教師會舉辦的「縣長候選人與教師會對話」中,答詢時表示如果當選連任,將會跟教師會洽談教育局長是否繼續票選,但從陳縣長的批示來看,這項選前承諾,顯然跳票。」


1.家國先生來電詢問有關縣長所做的承諾,我所做的回答是縣長明確表示「一定會和教師會來討論」
2. 關於縣長本屆任期內的教育局局長產生方式,人事權本就屬於縣長,但因為縣長在參與教師會舉辦的「縣長候選人與教師會對話」中開宗明義就承諾要與教師會討論,我們當然要檢視縣長是否尊重自己的承諾。
3.至於是否票選,當初縣長並沒有做相關的承諾,他的選擇我們予以尊重。
4. 年前票選局長的措施,對於地區教育生態以及教育民主的推動有極大的助益,是無庸置疑的。個人在參與各縣市教師的活動中,一討論到局長產生的方式,馬上就可以從各縣市的代表眼中看到羨慕的眼神,他們都覺得本縣縣長非常的民主與尊重教育。
5.原先票選所產生的局長,他的是非功敗、與票選對錯是否也應該做一個討論。而下一屆局長產生的方式,某種形式上也是針對這一方案(因為才票選一次,我不願意把他稱為制度)的檢討。如果陳縣長真的批示「留任一年」,是否代表留校察看呢?還是說縣長要用「留任一年」來規避他選前的承諾呢?
6.下一屆局長產生的方式,最好的還是請縣長的口袋人選參與票選,既博得美名,又能推動政務。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6-01-03
陳雪生主政「亂槍打鳥」、「得過且過」,又添一個例子。

縣長連任後,不是不可以任命林平銀再續任一年局長職務,但四年前的「票選教育局長」,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要不要續辦,有沒有需要檢討改進的,要不要訂定相關辦法,變成可長可久的政策,或者,縣長也有權叫停,改為常態的官派,樹立明確的責任制度。(現在的「票選」,教育局長要向老師負責,還是向縣長負責?)

總之,陳雪生違背選前對教師會的承諾,施政亂槍打鳥,又不是只此一件,大家見怪不怪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他能夠連任成功,不是代表多數民眾能夠接受他的施政風格嗎?陳雪生未來還有將近五年的任期,悲哉馬祖!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