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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匿名不是罪,關鍵在內容~
作者: 靠北馬祖管理員 < > 發表時間: 2021-10-23
因著有些馬祖地方聞人於馬網或因所闡述之背景、貼文被網友質疑,或因私人言行糾紛而自覺被網友人身攻擊,因此一竿子以不具真名就是任務型操作的「1450」或「無恥」、「罪人」、「孬種」要求馬網留言、貼文就算做公共事務的撰文、批判亦應具真名,並堅持以訟止謗。

上述聲明一出,在社群亦引起討論,網友皆有共識,不涉及公領域的私人事務,自然不宜搬上網路公審,如當事人覺得被冒犯名譽,當然可以提告以訟止謗。

然對於涉及公共事務之如公共建設缺失、官員代議士之政策執行、議政能力、已揭露之撰文、宣揚等被質疑是否涉及抄襲、不法吸金等公領域公平正義法律範疇的評論,享有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無關具名不具名,人人皆可以任何形式為之,只要不觸法。況且馬網設有匿名、筆名制做留言、貼文,甚至馬報馬上處理亦可允許匿稱,難道以後都要附身分證影本才能註冊留言?

「人身攻擊」的定義在於被「攻擊」個人認知標準,而這個人認定之標準非法官裁決之唯一標準。法律上更沒有用筆名、匿名評論公領域或公部門、官員、民代就是觸法之判決。

重點根本不是在匿名、筆名與否,關鍵是在內容。

我們罵某某官無能、昏庸、質疑某人的話可信度,算不算人身攻擊?罵某某政治人物、參選人又來騙票,算不算人身攻擊?
如果人身攻擊的定義那麼寬鬆,那所有公領域事務的民怨都成了人身攻擊了,根本無關具名不具名。

以後,誰還敢抒發民怨?

有人認為用筆名點名某公部門的主官業務執行不力、無能,就是人身攻擊,這是以偏概全的似是而非。如果貼文留言者沒有提出為何批判無能的細項理由,單單沒頭沒尾的無端羞辱,那麼或可勉強認為是被人身攻擊,但對於不涉及指控明確貪瀆,而是已經指出公共事由、出於民怨的被點名批判,那是憲法賦與的公民言論權,是選民監督權,被點名者告去法院,法院都會駁回。

同樣的,被點名批判的人或官員、公務員,如果因有職業等其他顧慮而無法具名反駁,而以匿名回應自清,或選擇隱忍,亦是享有人權自由,具名者豈又能沾沾自喜對方不敢具名回應或提告,就是心虛?就是孬種、別有居心的惡?

馬祖人口少,人脈、五宗五同關係緊密,尤其有公務員身分的背景佔六成以上,基於這樣的社會結構,而形成馬網無法具名者眾。並不是所有的使用筆名、匿名留言者就是別有居心的惡與孬種,有更多是顧慮家人、工作受影響而對於公領域的留言只能使用筆名。

這點,有些具名者不是也曾使用不為人知的筆名嗎?也曾在監獄中曾短暫使用匿名投稿馬網做公領域批判,後來才承認哪些筆名是自己的吳軾子,應當更明白有時不具真名的無奈不是嗎?

又豈是現在已是自由之身,就認為馬網得真名撰文留言才能高潔?

自認具名是光明磊落,不代表有資格在同樣沒有證據前就一竿子公開羞辱所有使用筆名的人是無恥孬種、別有居心的罪人。

倘如馬網馬報只能具名才能反映公事務,那麼可以預見,爾後大概只能成為少數人因參選、因各種目的理由,自以為英雄勇者神人的專屬園地,其他人將多數退去,因為都會被打成1450,打成無恥、別有居心。影響所及是偶有匿名貼文舉發公共事務缺失,也會寒蟬效應。

公部門也別高興太早,往後可能的現象是被神人、聖人、參選人點名批判的官方、對手本人及支持者、親友也只能因具有官家身分或其他顧慮不好打筆戰,只能任憑挨打。

這就是這些馬網聞人們要的結局嗎?要的所謂公平正義與愛馬祖嗎?

為此,不管聞人們如何羞辱不敢具名就是孬種、無恥、1450、罪人....
很抱歉,「靠北馬祖」社群還是會將屬於公領悟的建言、民意反映於馬網、馬報,即便是不具真名。

既然敢貼文於網路,就要有胸襟接受各方檢驗,無關乎具名不具名,聞人們自己只管自己就好,你們如果覺得被冒犯兀自告你們的,但沒有資格要求別人要具名才批論公領域,因為那是憲法保障的自由,只要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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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 David Lin < > 發表時間: 2021-10-25
《匿名本來就沒有罪,問題的關鍵正是在。。。》

又一位沒名沒姓的《靠北馬祖管理員》發的文章,說《匿名不是罪,關鍵在內容~》

坦白說,似是而非的論調,真的沒有邏輯!!

「1450」或「無恥」、「孬種」只是描述這類躲在幕後不敢見人的言論批評者,《靠北馬祖管理員》倘若不是 「1450」或「無恥」、「孬種」,就堂堂正正地以真名辯論啊!!你怕什麽?!!

我們明明確確地表達捍衛每個人的言論自由,只是針對那些躲躲藏藏在幕後,故意批評論斷他人的行爲,應具真名,並負起其言論的責任,倘若不是正派言論,故意冒犯他人的名譽者,則只好以訟止謗。我們的立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是這位《靠北***員》卻避重就輕,曲解原意!

既然連《靠北***》都宣稱《上述聲明一出,在社群亦引起討論,網友皆有共識,不涉及公領域的私人事務,自然不宜搬上網路公審,如當事人覺得被冒犯名譽,當然可以提告以訟止謗。》

試問,您爲什麽不直接具名辯論?倘若您完全覺得自己的言行對其他人沒有任何影射和傷害的話,爲什麽不正大光明?你自圓其説地辯解,以爲自己真的沒有觸法嗎?!你真的敢於《附身分證影本。。註冊留言》嗎?說到底,還是躲躲藏藏地不敢見人,難道不是嗎?!這是你慣用的技倆來避開被人攻擊和識破自己的虛假言行嗎?!!

況且你有資格躲藏于幕後,要求別人給你回答你的爛透的問題嗎?!別人需要為你服務嗎?!你是不是馬祖人,我都十分懷疑,何必理會你的一大堆言論呢?!

并且《「人身攻擊」的定義在於被「攻擊」個人認知標準》,難道是由你這樣躲躲藏藏之輩來定義嗎?!我們可是明明白白地指出你們的錯誤的,你既然覺得自己是正當的言論,請問你敢於直球對決嗎?!你的發言是沒有語帶攻擊的用意的話,我們直接面對面咯,你有何可畏懼的,到現在還躲在《靠北***》的頭銜之後嗎?!有意思嗎?!

我們一向光明磊落,但是可沒有看到這類人敢於面對同樣的質疑吧?!你是擔心一旦被曝露了,自己以後的工作不保嗎?還是得面對萬夫所指?!說這類人是孬種,不是剛剛好嗎?!倘若您只要具名以告,我願意為誤會您是《孬種》而直接道歉!我想看看你究竟敢不敢露臉!!

馬祖鄉親們哪,我真的不知道身在前綫的鄉親中,居然真的有這種不敢面對大衆說自己是誰勇氣的人!坦白說,我尊敬那些光明正大的批判者,他們不畏懼人言可畏,膽敢面對所有的壓力,負起自己言論的責任來!

然而,這些說了半天似是而非的道理,最後還是狡辯什麽《重點根本不是在匿名、筆名與否》之輩,他們真正最害怕的關鍵内容,正巧是他們的具名與否!!

因爲你們這類的人,是利用所謂的匿名、筆名,才敢於批判他人和時政的吧?!我覺得《匿名、筆名與否》真的不是問題耶,是躲躲藏藏在後頭,批判論斷的心態才是大的問題吧?!

任何人《罵某某官無能、昏庸、質疑某人的話可信度,算不算人身攻擊?罵某某政治人物、參選人又來騙票,算不算人身攻擊?》

你當然可以罵得很爽啦,試問倘若你是被罵的人,你會不會很舒服吧?!你倘若覺得很舒服,請讓我們學習一下吧,讓我們去扒扒你的背景,瞭解一下你以往的生活,天下人孰能無過的?你可以罵這些官員,政治人物,我們也尊重您的發言啊!但是你是否都沒有過犯,人家是挑不出你的毛病嗎?!你就是因爲清楚被曝光之後,恐怕自己的權益受到極大的損失,才不敢承認自己是誰吧?!

《如果人身攻擊的定義那麼寬鬆,那所有公領域事務的民怨都成了人身攻擊了,根本無關具名不具名。》是嗎?!

你倘若真的只是發發牢騷,抒發所謂的民怨的話,誰能夠管你啊?!問題是針對某某人的講述是否為真吧?!倘若是屬實為真,又有何懼呢?

《以後,誰還敢抒發民怨?》坦白説,我們就在針對這樣躲躲藏藏在後頭的批判者,抒發《民怨》啊!

你的身份諱莫如深,我們則是公開叫板耶,我們都敢於抒發《民怨》,你不是很了不起嗎?!懂很多嗎?你更有能力繼續《抒發民怨》了吧?!!會因爲具名就不《抒發》嗎?!我看不是吧?!

我覺得倘若真的有公部門的主官業務執行不力、無能,爲何不能批評呢?這是法治的社會!既然憲法賦與的公民言論權,是選民監督權,你爲何不敢繼續《抒發》呢?!有何可懼?!他們倘若因此對《靠北***》者不利,請訴諸法律和輿論吧,我們將站在真理這邊!!你不必擔心!


很可笑,《具名者豈又能沾沾自喜對方不敢具名回應或提告,就是心虛?就是孬種、別有居心的惡?》

你能夠達到敢於具名之後,才論述這類的問題吧!誰會爲此沾沾自喜?我覺得問題不在這,而在你《不敢具名回應或提告》上!!既然大家都說這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我覺得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天賦人權!你有何不敢具名的原因呢?!說來聼聼啊!!大半是怕自己的權益會因爲承認自己就是某某《訪客》而有損失,然而,對某些人又心生不滿,想給他們背後捅上一刀罷了!難道不是小人行徑嗎?

《馬祖人口少,人脈、五宗五同關係緊密,尤其有公務員身分的背景佔六成以上,基於這樣的社會結構,而形成馬網無法具名者眾。並不是所有的使用筆名、匿名留言者就是別有居心的惡與孬種,有更多是顧慮家人、工作受影響而對於公領域的留言只能使用筆名。。。。》

坦白説,我十分同情這類的原因!然而,這樣的原因不正是我們應該一起改革的地方嗎?!!

我不認同《倘如馬網馬報只能具名才能反映公事務,那麼可以預見,爾後大概只能成為少數人因參選、因各種目的理由,自以為英雄勇者神人的專屬園地,其他人將多數退去,因為都會被打成1450,打成無恥、別有居心。影響所及是偶有匿名貼文舉發公共事務缺失,也會寒蟬效應。》

正大光明才是正道!該舉發的就舉發啊!該批判的就該批判啊!!

問題是爲什麽正大光明地作出批判反倒成爲少數?反倒不敢勇於舉發?!

不是有人曾經說過馬祖的選風從來沒有發生秋後算賬的情況嗎?!既然如此,有何可懼?!

很抱歉,《「靠北馬祖」社群還是會將屬於公領悟的建言、民意反映於馬網、馬報,即便是不具真名。》

那麽也很好啊,我們也按照我們的邏輯繼續批判這些言論至少是孬種,無恥的行爲啊!

至於《罪人》,我并不否認我們都是,所以特別除去!

我們不會指責任何光明正大的批判!因爲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但是針對躲躲藏藏在後面放炮的行爲,我們仍然直言以對!并不會因爲你為自己的行爲自圓其説而有所退卻!

今日我花點時間稍微研究了幾位《無名之徒》,我真的覺得可能其中有些公務人員,因此對這些有難言之隱的馬祖公務人員們,事先致歉,因爲我是絕對尊重所有的公務人員的,只是針對一些不敢見人的《訪客們》抒發民怨,請勿對號入座即可!

我個人一直希望能夠給馬祖最傑出的人才們提升待遇,并且提高他們的身份榮譽感,倘若有朝一日,我自己被選拔為縣長(我并不奢望),我一定會給這些勞苦功高的公務人員最好的環境和發展空間的!因爲您們是馬祖能夠順利運轉向前的尖兵,也是將來為馬祖的未來打下更美好基礎的第一綫大功臣!

并且,我一定會給所有公務人員們一個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本來就是你們的自由和權利,不應該在積非成是的環境中,讓您們有志難伸的!

即便你們對我們的施政有任何批評或是建議,我都虛心領受,絕對不可能針對您的針砭之建言,就對您有成見!

我一直是這樣的性格,很真誠地對待每一位朋友,您只要也是真誠對待彼此就好,絕不會因爲我們的立場或是意見不同,而對付您的,我不是這樣的人!

我縂覺得馬祖是家,各位都是我自家中的鄉親們,特別在海外遇到操福州話的鄉親們,特別親切,很懊惱自己的家鄉話從來就不及格的,因此我很清楚自己沒有資格擔任什麽職務,只是希望在有生之年為家鄉盡一點心力吧了!

還好我自己家中的長輩們很少看馬資網,否則他們一定會罵我的!沒事找事,多管閑事幹嘛呢!

然而,我的心卻不是這樣想的,我只是想趁著自己還活著,多爲這個世界增添一些光彩就好,有點唐吉可德式的自虐吧,誰讓我從1991年結婚之後,就不再為自己而活了,既然奉獻給了上帝,我就只是憑著在神面前生活說話待人便是了,并非針對任何人,也無意去冒犯任何用筆名或是因故不敢具名者,我希望自己這番誠實的表白,可以讓我們成爲真正的鄉親和朋友,我尊重各位的抉擇,也盡可能去體諒各位面對的難處和環境!

然而,我跟一位弟兄說過,既然這些遺留下來的陋習明明是不對的,我們的態度難道就只能將就和隨波逐流了嗎?!難道不應該奮起改變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嗎?!

這倘若不是我的家鄉,我根本沒有興趣去改變的,但是這是我們的家鄉,我們只是義無反顧地與大家一起改革這個社會就是啦!!

各位《訪客們》,我無心跟各位挑戰,只是想藉著這個平臺和機會,將我們共同的美好願景說出來,我們一起面對,一起改革,一起在未來邁向更美好的生活吧!!

林爾文(David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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