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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有關離島衛生所「醫師」與「非醫師」差勤差別待遇的狀況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20-12-24
離島衛生所的非醫師人員,與一般職員相同,依規定打卡上下班,而醫師們,上下班免打卡,延後開診或提早下診,均無法於差勤系統中反映。醫師與非醫師人員,雖然在專業分工上有不同的責任,但佔的同是公家機關的缺、領的同是國家的薪俸,不應該存在上班時間不同的差別待遇。何況某些具有行政加給的人員,若只在有看診的時候才處理公務,這樣的津貼發放是否合理?

有人解釋,醫師負有夜間與假日值班的責任,屬於全日待命的性質,與其他職類的員工不同,且醫師所要負的醫療責任也是其他人員不能相比的。但夜間與假日值班,均已給予診費、值班費或補休的補償,醫師於上班時間外的額外工作,已獲得報酬,而醫師的工作獎金已較其他職類高6-7倍,反映了醫師與其他人員不同的責任等級;醫師下診被CALL回時,必然會有其他同事一起被CALL,醫師下班後所面臨到的「臨時要加班」的突發性,與其他值班的人員並無不同,是以醫師應無享有與其他人員不同待遇的合理性。

如果某醫師周五下午沒排診沒值班、周一上午也沒排診沒值班,那該醫師周五下午去台灣、周一中午才搭機回來,這種狀況下,周五下午和周一早上需要請假嗎?如果要,衛福局是否有把握掌握員工誠實請假?如果不要,那為何佔同樣的缺,在同樣的機關工作,有些人卻可以少上班?希望衛福局重新制定政策,對相同單位內的員工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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