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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金門能,馬祖為何不能? | |
作者: 尋求公理正義不得 < > | 發表時間: 2005-10-15 |
請問馬祖所有縣議員有關中天踢爆北竿警察所所長三人三台警車當遊覽車曠、失職事件為何無人質詢(或者未到警政質詢時?準備好了?),希望不要因為選舉到,又被搓掉了。本人唐惠雯(北竿鄉塘歧村169號)在馬祖 無人可替吾申張正義特轉錄金門縣議員一則以為參考(如下)。質疑刑警酒店辦案金門縣議員謝宜璋提出抨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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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不分的結果 < > | 發表時間: 2005-10-15 |
久聞唐小姐的大名,以下都是節錄您經點的傑作,不吝嗇請指教:《取自馬祖通訊第135期.2005年9月5日出刊》 對於您對公權力的挑戰,給予您最大的肯定,您說馬祖所有縣議員對於您向中天電視踢爆北竿警察所所長三人三台警車當遊覽車曠、失職事件為何無人質詢(您有平心而論,您有想過您在地方的風評嗎,為什麼馬祖所有縣議員都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看待您的事件,您有門心自問檢討過嗎。),最後希望您不要將個人的恩怨,加大到整個馬祖,因為馬祖地方很小,隨便打聽一下都可以知道您為什麼要爆料的源由,雖然您報導的都是事實,但如果都是以個人恩怨為出發點,就不太好了吧?假使您所報導的事實,都是有預設立場的,這樣似乎有違公道吧,最後請您不要因私事而做出錯誤判斷,請您不要贏私事,輸了馬祖,因為畢竟馬祖不是您一人所擁有的資產,那是現在生活在馬祖和旅台鄉親大家共同的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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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尋求公理正義不得 < > | 發表時間: 2005-10-15 |
不是不找台階下,有無臺可下原因: 中天新聞報導之後,縣警局高層以巡邏車代遊覽車使用無公車私用結案,官官相護,莫甚於此。現在事件發生後過錯當事人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好像船過水無痕一般,就事論事別人以選擇性執法可以打壓我,我沒有反擊權力? 至於對馬祖地區我還是有愛護的,輕重我自己會拿捏清楚,要刮別人鬍子前,最好自己先刮好(不是對上面網友,是對事件主角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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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道自在人心 < > | 發表時間: 2005-10-16 |
對你愛護馬祖的心,外人是無權干涉及評斷,但如果夾 雜私人恩怨為出發點,就不予置評?輕重如果如你口中 所說拿捏清楚,但卻在外人眼中看來馬祖真是無奇不有 ,小地方還真是複雜,畢竟馬祖要走出去,絕不是靠你 這種方法推銷及愛護。 唐小姐如你對縣警局處理你的案件有任何偏袒,就請你 拿出證據,讓證據說話,俗話說的好,法律之前人人平 等,明確的人證物證,才是解決問題之道。還是你連最 基本的人證(難道都沒目擊證人嗎,應該有吧?本身有 檢討過嗎?為什麼沒人肯站出來為你作證,說句公道話 ?)或是物證(總會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吧?)。而不是 像現在一樣亂槍打鳥,一昧的竭盡所能爆料,這樣或許 對你個人有達到目的,但相對也嚴重傷害到你每天靠他 賺錢的 馬祖。 揭發政府弊端,勇於拆穿馬祖人長久已久的惡習,這些 都是值得多數人給於最高的肯定及鼓勵,但如果你所謂 的弊端,都摻雜你個人的因素,或是有其選擇性爆料, 就大大失去其公正性及讓人信服的客觀性。 希望你及你所爆料的對方,雙方能盡早結束這場不精彩 又缺乏張力的鬧劇,如果您有如此的恒心,爆料的方向 不偏不倚,沒有選擇性爆料,麻煩您可以去調查為何台 馬輪年年虧損、南北竿航報為何固定圖利那些固定班底 ,導致噸位無法升級,背後是否有龐大利益後台在撐腰 、前些日子吵的沸沸揚揚的小飛俠,為何可以在馬祖肆 無忌憚橫行無阻,背後後台是誰,這些都是地方現存的 問題,希望您也能一併的處理,才不會落人口舌,要不 然在別人眼裡,你所爆料的事件,在當地人眼裡也只是 一場毫無張力,缺凡新鮮感的二手戲碼,俗稱歹戲拖棚 。也不希望因你個人的恩怨,大大內耗馬祖碩果僅存的 一點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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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井蛙窺天 < > | 發表時間: 2005-10-16 |
就法律層面而言:檢舉是以(結果論)不以(動機論). 如果要論動機的話.那要不要追究檢舉阿桂檳榔攤的動機?要不要追究南竿四大違建的動機? 任何的檢舉都是有動機的.法官只問事實.不問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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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如其名 < > | 發表時間: 2005-10-19 |
檢舉是權益,也是促進發展的動力,但是就本文主角的事件, 讓人不敢茍同,因為一些不愉快而購得一台V8,執行自己報復 行動,甚至安排戲碼找打手對仇家實行挑撥動作,然後自己躲在 一旁偷拍,這種以設計的方式來害人,卻上演在淳樸的馬祖,令 人心寒膽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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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尋求公理正義不得 < > | 發表時間: 2005-10-19 |
人如何對我不仁,我將加倍還與他。 | |
作者: 公道自在人心 < > | 發表時間: 2005-10-19 |
言語中已經充滿仇恨,失去理性判斷的能力啦,奉勸這些 被她叮上的仇家,皮繃緊點,免得又在中天獨家新聞看到 鄉親的身影,很丟臉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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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唉 < > | 發表時間: 2005-10-19 |
你對人不仁勒? 你表弟(忘記表弟還堂弟...馬祖通訊寫的)酒醉打人.. 對方找警察 你不滿 用V8跟拍對方的家人 拜託 別人是有隱私權的吧 對方對你不仁?他只是保護自己的權利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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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如其名 < > | 發表時間: 2005-10-19 |
聽口氣好像是他家人做的都對,別人做的都錯,妨害到唐大家族的ㄧ草一木,就是要對方屍骨無存?奉勸各位警察叔叔,你們想要安穩的在馬祖討生活,遇到唐家人員酒駕茲事,千萬要當作沒看見?如果唐家認為金門能、馬祖為什麼不能,歡迎唐大小姐前往金門發展,鄉親們因該是,況且馬祖也沒有發展的空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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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流 < > | 發表時間: 2005-10-20 |
久聞唐小姐正義直言之魄力...今日看到發表之文章,,果然功力又大增幾許 但看到樓上大大的說法..才知原來是自家人被警察開了酒後駕車的單子.. 雖然你所說的事情是事實..但警察也是奉命行事..有必要這樣讓人無法生存嗎......三思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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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flow < > | 發表時間: 2005-10-20 |
看完大家的論述之後.... 果然證明"金門能,馬祖確實不能!"... "因為法治二個字不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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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媚 < > | 發表時間: 2005-10-21 |
各位網友姑且不論唐小姐的出發點為何.警官犯錯本就該處分.只是事情沒那麼嚴重.事實的真相大家都可略知一二.馬祖因島小一但發生個小問題幾乎都會被加一些調味料來加以誇大造謠.相對的遇到大問題時如自家人是官大權大事情呢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奉勸唐小姐別跟這些官爭在馬祖可能會比較不恰當.就如你標題說:<金門能馬祖為何不能>不是馬祖人不能只是馬祖人處處與人比較但處處不求進步![]() ![]() ![]() 以上言論如有冒犯之處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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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你 < > | 發表時間: 2005-10-22 |
常常有人會把金馬畫上等號 , 幾年前我第一次去金門的時候還沒登機前我想金馬都是外島雖然沒去過但是應該跟馬祖也相去不遠 , 準備登機 哇!走空橋耶 , 我只有坐台北到高雄的才走過幾次沒想到去金門也是 ,那時候馬祖的還是19人座的小飛機,下機以後放眼過去沒看到跟馬祖一樣的山, 除了遠遠的一座 道路又直又平都鋪柏油街上有7-11寶島眼鏡, 屈臣士 ,不說的話我還以為我還在台灣 說到這重點來了, 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特性 雖然是要進步要改革, 但是如果馬祖的每件事至少都要跟金門比, 我們要跟人家比什麼, 先天不足後天又在慢慢的調養中, 馬祖有馬祖熱情的一面 , 今天以版主所說的警車公器私用 ,先不管你跟警察有什麼恩怨, 以我角度想今天可能是有損害到你的權益, 因為你是跑計程車的讓你沒接到這筆生意也有可能你也接不到, 今天如果他們是一般觀光客我想也沒辦法可以找到這條管道 ,所以你也不要太在意 , 而且我相信開車的員警也很不願意當司機做導遊吧,反之坐在車上的觀光客他們也許會認為警察先生在閒暇之餘還帶他們認識北竿,這不也是展現我們馬祖熱情的一面嗎 題外話 今天金門計程車採取跳表制度, 每台車的計費表每年都要檢驗 如果要你多花費5.6000元裝表, 然後實施跳表, 妳願意嗎, 觀光客也會問你一句話,為什麼金門能馬祖不能, 請問你該如何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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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姿妤 < > | 發表時間: 2005-10-25 |
唐小姐的動機雖然有可議之處![]() 但北竿警察所的部分確實是有錯 如果本身做的正的話,又何懼於他人檢舉 該檢討的應該是條子杯杯才對 為何大家卻模糊了焦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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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10-25 |
小姿妤 wrote: 這個話題的焦點是:金門能,馬祖為何不能? 所以:比較兩地差異.......都應該算是焦點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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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s < > | 發表時間: 2005-11-02 |
唐惠雯(北竿鄉塘歧村169號)小姐 佩服妳! 這年頭敢具名檢舉(在網路上) 帶種!! 比一些用代號,化名之流者強多了!!! 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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