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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大型活動越辦越多次,檢、調單位應主動調查,有無官商勾結?
作者: 蚵刺海 < > 發表時間: 2019-08-07
縣政府大力推展觀光,本來一年辦一次馬拉松類的大型活動,接著變二次,再變三次,今年更精進成一年辦四次,每次活動經費動輒五百萬、八百萬,活動後,經媒體報導,大家只看到表面的光鮮亮麗,有誰看到裡面是否藏污納垢?
承辦大型活動,扣除舞台、音響後,最大的支出,應該是人力成本吧?但放眼每次的馬拉松活動,教育處的、交通局的、警察局的、環保局的、衛生局的、鄉公所的,再加上加油團的、補給站的、馬防部的…零零總總,好幾百人,都是免費的勞工(還不是廉價勞工,是免費勞工喔),錢是廠商在賺,憑什麼人都是公家在出,應該是廠商要在地召募工讀生,才可以增加我們打工的機會。
比賽的衣服、禮品、酒這些,應該都是由選手報名費中去核銷,那政府編列的數百萬經費中,最大的人力成本都是免費的,請問,這些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有沒有中飽私囊?帳目可以公開嗎?
作者: 馬青001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到底帳目會不會公開呢?
好期待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你直接講預算暴增, 來馬祖遊客卻明顯下滑,旺季街道也明顯變得冷清,炎熱的夏季陣陣的寒意。
作者: 害羞的瘋婆子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縣政府推展觀光固然是好,但與其分散各單位資源,老是辦些半吊子的活動,不如全心全意辦好一次盛大成功的活動就好。現在流行的是飢餓行銷,限時限量的行銷,讓大家想參加但卻報名不到,才會激起大家的搶購心裡,而不是因為縣長喜歡辦馬拉松來帶動觀光,各局處就感覺是拚了命的想要巴結縣長一樣,好比今年一年辦四次類似馬拉松的活動,這樣就失去活動的珍貴性,不但分散參加人數,而且小規模活動,還是得動用一樣多的社會資源。以前一年只舉辦一次馬拉松,今年卻加碼到四次,每次都只有幾百人參加,工作人員比選手還多,重點是每次舉辦這個活動,錢是承辦廠商賺走,可是工作人員都是不用錢的警察、阿兵哥和學生,這樣對嗎?既然有收了報名費,是不是應該就要由承辦廠商自行招募工作人員,而不是由全民買單,動用免費的社會資源。
作者: 白烏子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期待已無連任壓力的劉縣長可以將以上這些建言聽進去,民氣可用。
也避免錢是廠商賺了去,污名卻是自己扛。
我相信劉縣長的操守,但底下如果浮濫經費、任憑主管們縱容廠商,那麼所有的罵名仍在自己身上,不值得。

檢調單位也別閒...
作者: ducklee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1年要辦幾次馬拉松是可以討論的,但提議"檢調單位應主動調查有無官商勾結",在沒有任何證據下,還沒看到黑影就開槍,就太over了!!
作者: 蚵刺海 < > 發表時間: 2019-08-08
ducklee wrote:

1年要辦幾次馬拉松是可以討論的,但提議"檢調單位應主動調查有無官商勾結",在沒有任何證據下,還沒看到黑影就開槍,就太over了!!





ducklee兄:我的意思沒有說一定官商勾結,只是發的都是報名費買的東西、用的又都是政府各局處不用錢的人,那麼幾百萬的經費,幾百萬耶,都花到哪裡去了?國民納稅的錢,怎能花的這樣不明不白,如果真的都是按規定來採購的,有什麼不可以公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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