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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仁愛住宅疑雲重重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9-05-29
25號仁愛住宅說明會,民眾憤怒原因:政府和建商同氣,民眾提出的疑問,政府和建商沒有給出清楚的答案,而一味強調後面還有三百多人在排隊!意思不買就換人!
為什麼整塊地幾乎零成本,還賣出將近13萬的高價格?
為什麼沒有列出公設比的數據?25%公設包括什麼地方?
公設是否包括汽車位面積,又拿出來賣錢?
隔間牆是否用隔音效果極差的材料充當?

眾所周知,合宜住宅開出高價後,帶動周邊房價飇高!增加了購屋者的痛苦!某縣長還在議會洋洋得意表功如何把地區房價抬高之功績.和當初建平價住宅之政見有極大諷刺!也令人匪夷所思!無房民眾等了很久也沒有蓋起來,也不在乎再等三年,希望寄下任縣長推動平價集合住宅!

仁愛住宅是否有官商勾結之嫌?希望檢調單位應主動介入調查!
作者: 敬神 < > 發表時間: 2019-05-29
集合式住宅雖然土地取得的成本是零,但山坡整地需要成本,聯外道路的興建和週邊美化等工程都需要成本。從購屋登記候補有這麼多人的情况來看,表示房價是偏低,而非偏高。如果價位降到市價以下,會不會有人去檢舉政府"圖利已登記住戶"呢?政府怎麼做都會有人批評,這是處理公共事務難以避免的,要挺住。
劉縣長任內成功推出仁愛147集合式住宅後,應該積極另找建地,興建第二批的集合式住宅,這是基於民眾土地取得不易,市場有熱切的需求,劉縣長真正應該做的事。
作者: 小編 < > 發表時間: 2019-05-29


日期:2019/05/29上午10:00-上午10:30

地點:民俗文物館

攝影:曹重偉

 縣府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建築模型公開閱覽,議員29日到現場了解陳列閱覽及服務作業情形,聽取副縣長王忠銘說明流程之外,對現場專案管理團隊駐守人員住宅相關配置、面積、輕隔間(輕質灌漿牆)、公設等答詢能力及作業細節了解有待加強,以提供承購戶疑慮部份有充分資訊服務。

 這項公開閱覽5月14日起,提供承購戶及鄉親閱覽及詢問,現場有產發處、專案管理(PCM)專人說明及答詢,以及播放相關動畫示意影片。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半至5時在民俗文物館4樓會議室。
作者: 安德森 < > 發表時間: 2019-05-30
為什麼整塊地幾乎零成本,還賣出將近13萬的高價格?
絕大部分公有土地政府都是無償取得的,政府取得後這些土地就屬全民所共有,日後要出售的話要以公開標售為原則,價高者得標,而市價是標售的底價而已。公有建案的話,持分土地沒辦法公開標售給不特定人,至少也要以市價賣給該建案的購買人,不然就有圖利罪的問題了。
至於你影射的公務員與建商勾結......最好是有證據啦,檢調真的應該站出來調查,真有公務員圖利就應該繩之以法,沒有的話,那些無的放矢,侮辱毀謗他人的人,也應該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


為什麼沒有列出公設比的數據?
那天說明會明明就有列出公設比數據啊,你怎會說沒有呢?

25%公設包括什麼地方?公設是否包括汽車位面積,又拿出來賣錢?
你不懂公設是什麼東西,不等於疑雲重重。台灣建案提供的資料跟這個案子第一次說明會提供的資料差不多啊!!
或許縣政府要再加開幾場說明會,免得某些特定購買戶一直潑糞。



隔間牆是否用隔音效果極差的材料充當?
沒有哪一種建材是十全十美的,即使是馬祖,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的規定,設計的時候仍然要考慮耐震設計。結構載重輕量化則能提高建築物的韌性比。但是輕量化的結果必然導致隔音會變差。
以下網址大家可以參考一下,輕隔間灌漿牆本身也是極常見的建材使用方式,討論公共議題的時候不要太武斷啦。
http://decomyplace.com/newspost.php?id=4047
作者: 曾有為 < > 發表時間: 2019-05-30
https://bbs.591.com.tw/f?action=replay&tid=13320
作者: 只會帶風向 < > 發表時間: 2019-05-30
曾有為 wrote:

https://bbs.591.com.tw/f?action=replay&tid=13320


陶粒板是一個不錯的選項,可是價格多輕質灌漿隔間一倍
作者: 站高高看 < > 發表時間: 2019-05-30
真的是嗎?看看其他的分析,基本都是各自表述http://www.88yes.com.tw/7_discuss_contents.php?id=739
作者: 曾有為 < > 發表時間: 2019-05-30
你有接觸過輕隔間(輕質灌漿牆)陶粒板的案場嗎?
我有 且不下三百場 從新建物到舊屋翻新,產生裂縫的多半是輕隔間 且懸掛重物的能力不足 隔音差
目前馬祖這裡有幾個建案是使用白磚作為建材 你能親自體驗看看 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當然各種建材都有他的優缺點,你要是能接觸到你就會發現了
作者: yokohawaliz < > 發表時間: 2019-05-31
看了147網頁修改後的合約
還是吐血
不知有無看漏
縣府是不是很怕不能如期交屋???

買方違約
已繳金額要扣總價的15%
有多的才還你

賣方違約
要不要繼續等交屋隨你
最多3年前的訂金利息1毛不多還你

台灣許多預售都罰已繳價款萬分之X或甚至更高
147頭款100到300萬不等
加上後續的工程分期款
蓋不完或違約就只是現金原封還回
那利息及衍生的租屋找誰要?
不是說縣府一定會蓋不完
只是買房合約不是小事
那是成百上千萬的事
未來就是依簽署合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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