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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仁愛147說明會,民眾質疑政府的初心!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感謝曹爾章議員到埸為無殼蝸牛族發聲!質疑政府售價太高,造成無殼蝸牛族無力購買.可政府官員卻強硬表示:絕對不會降價!造成場面不歡而散! 上任縣長強調仁愛住宅售價不超過八萬!劉縣長上任後卻售價12萬8!民眾質疑造價成本,建商和政府都解釋的不明不白!政府官員說:下面還有很多順位三、順位四、....順位七的民眾在排隊.意思說:你們不買,還有很多人在排隊.這種回應讓真正有需要房子的民眾相當不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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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招財貓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議員到有屁用嗎,能處理事情嗎。 | |
作者: 老鼠屎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堅持支持劉縣長,票投朱秀珍,不然投廢票,單一候選人票衝太高,容易太千杯,就是這下場 馬祖人不會善變,事後幹沒用,幫對手續活路,互相制衡才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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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ohawaliz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還有空間降價代表有人要落人頭了 有人敢嗎? 當然打斷腿骨也不降 就算降,那是不是要重抽? 這個示範宅根本不僅不是合宜宅 更不是公宅 根本是馬祖房價上揚的助燃劑 受益者是誰? 大家看看 荒郊野外的147一坪都開到12萬8 以後新建案的房價會如何起跳? 簡直亂搞 有房的人就是那群制定規則的人,或是在旁看盤子 沒房的人就像今天,你喊破喉嚨都沒人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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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齊德隆東強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看來找議員也沒用了! 只好訴諸『中華民國不平等待遇申訴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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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 Chen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在登記購屋有很多順位的况來看,表示這個價格很具有吸引力,也就是不貴! 不只是不貴,而且由於政府在集合式住宅的週邊,還加碼了很多公共設施,免費奉送,可以說買到賺到,難怪這麼多人排順位! 至於說無殼蝸牛族無力購買,也太小看馬祖民眾的財力了!現况是馬祖買不到建地,不容易買到房,甚至困難租房,嫌房價貴的情况下,就是失去機會,繼續觀望,未來馬祖的房價只會看漲,別想看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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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so- < > | 發表時間: 2019-05-25 |
只能說各位長官可能忘記了當初"優先"順位的用意, 優先順位本來是依想買房的鄉親的需要程度來排, 現在變成"你們已經是優先一優先二要知足,你們不買接下來還有優先三四五六七要排隊買", 那當初排優先幹嘛? 價錢訂好,誰有錢誰來買不就好了? 今天的說明會(選後)也是開得莫名其妙,剩不到一個月就要簽約付訂金,才讓民眾提問, 請問你們都決定好了,要我們來做什麼? 照念契約書就算了,問什麼問題都回答不出來,要事後再補, 鄉親質疑造價成本,建商和政府也都解釋的不清不楚, 只不斷 強ㄊ一ㄠˋ 調ㄓㄣ 價格不會變,反正後面還有三百多人想要買! 問貸款也是, "我們跟台銀『專案』談好最多貸6成5,如果你們有問到別的銀行更好的話我們也可以幫忙" 請問,我們都自己去問到了,那要你們幫忙什麼? 這種事情不是都應該先由建商或政府出面跟銀行談聯合貸款嗎? 台銀只能貸6成5,你們可以跟別的銀行談阿! 我也知道當初合宜住宅是只有地上權所以才有9萬的價錢, 但是說難聽點,你們真的覺得在荒山野嶺找塊政府的地自地自建來賣鄉親, 然後還不斷跟台灣比價,這真的是鄉親需要的嗎? 你們的計畫目的不是住宅市場平衡嗎?這樣倒底哪裡有穩定住宅價格?減低民眾負擔? 順帶一提,當初決標金額新台幣 1,122,997,500元, 但是我稍微算了一下,就算示範住宅每坪都賣126,600、加上車位、而且不算社會住宅, 總售價是 1,194,494,400 ..... 沒有降價空間?? .........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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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編 < > | 發表時間: 2019-05-26 |
仁愛示範住宅規劃及選位簽約說明會 現場提問踴躍--2019-05-26 馬祖日報 【記者吳嘉榮報導】南竿鄉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規劃設計及選位簽約作業說明會,承購戶提出售價偏高,貸款利率優惠等問題。產發處表示,關於住宅規劃圖說及售價表均已公告,為讓承購戶清楚計算方式,專案網站或LINE群組做詳細說明,並協助承購戶爭取到最優惠貸款專案。 說明會25日下午於民俗文物館演藝廳舉行,首先由產發處、賴銘昌建築師事務所分別說明住宅規劃設計、選位簽約作業、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接著由秘書長張龍德、產發處長劉德全、財稅局長陳歲金、消保官楊遠鵬、工務處科長顧迪士、建築師賴銘昌聯合主持,現場提問踴躍,相關針對承購戶問題一一回答。 議員曹爾章在會中提出,示範住宅售價偏高,是否有降價空間,公設比過高,須詳細說明計算方式。鄉親們提出,施工材料及方式,恐發生隔音不佳問題;停車位有無增加空間,每戶是否只能購買一個車位,無法如期交屋責任追究,工程放寬客變範圍;工程進度認定方式、貸款年限以及管理費等相關問題。 產發處表示,有關施工材料及方式將進行討論,由建築師再行評估;停車位因山坡地問題,空間已極大化,停車位後續放寬與否,仍要視簽約情形才能判定;對於建商無法如期交屋,其責任追究將增加於契約書中。 產發處提醒,後續選位簽約作業地點為馬祖民俗文物館4樓會議室,時間為6月15日(優先一1至45號)、6月16日(優先一46至90號)、6月22日(優先一91至135號)、6月23日(優先一136至170號、優先二1至10號)、6月29日(優先二11至49號),共計5日。為保障承購人自身權益,請務必詳閱選位簽約作業須知之作業期程表,確認報到日期及時間,遲到者可於當日該梯次補辦報到時間或當日共同補辦報到時間進行補辦報到,若未於所屬簽約日完成補辦者,即視為放棄承購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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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柏豪 < > | 發表時間: 2019-05-26 |
幫忙翻譯一下馬祖執政集團的OS: "馬祖人均年收入在90萬餘,中位數在70餘萬元,合宜宅售價很便宜了! 所以賺不到那個錢又想成家的青年活該,合宜宅價格絕對不會再退讓,一分錢都不會少,愛買不買隨你,不買還有幾百人等候補勒!反正拿到權力了,不爽咬我呀!” #這就是馬祖執政集團擺出來的態度 #何必管青年死活 #結構內的人都賺飽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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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齊德隆東強 < > | 發表時間: 2019-05-26 |
針對賺不到那個錢又想成家的青年,蘇柏豪這形容說的真是好! 如果年輕人不好好充實自己找個正職來做,只一昧兼差做食物快 遞然後癡心妄想靠著攻訐分化選上立委、縣長,那買不起房子要 怪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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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赤兔馬 < > | 發表時間: 2019-05-26 |
好久不見的潛水王,終於又浮出水面呼吸了!!! 感謝147!讚嘆147!輕輕鬆鬆就釣到潛水王! 能不能說點別的?說點有建設性的? 不要每次浮出水面都講得大同小異! 我想如果要等你回覆,又要等你潛水個十天半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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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ohawaliz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整本合約 約束及賠償罰款幾乎都是針對購買人 賣方違約就2手一攤退你前款改賣別人 有這種荒謬的合約 還叫示範宅 要不是標哥議員在議會上點明 違約交屋、工期延宕或延遲交屋時 合約完全沒有賠償或補償承購人的條款 以及誰要負責任? 是起造人還是承造人要賠? 沒准不清不楚還可能一堆人要簽下去 真是讓人搖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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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魯邦三世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早點溝通接點地氣,就不會好好的鱉殺到屎流 | |
作者: 矮仔喬登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蘇柏豪 wrote: 看到有議題可以炒作,馬上又來分化,開始準備選立委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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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迎著風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又有你的故事? 顧好你的樹 安安靜靜的 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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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只會帶風向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蘇柏豪 wrote: 您那麼有想法那麼有見地,可以請您列出合理的營建成本、設計監造成本嗎? 還記得您之前拿金門四層樓以下的建築成本跟電梯大樓做比較,結果臉被打腫也不敢出來面對 不要只會帶風向,說話請有點建設性,而不是只會見縫插針酸言酸語 還希望您能真正為馬祖多做點有意義的事情 祝您明年立委大選高票當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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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溫暖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我們 只想有一個家 好難 好難 一坪開價12.8萬 +25% 公設比 單單公設比 就要價 130萬,3房2廳的房子 不算銀行的利息 已經超過 520萬 一般老百姓 買得起嗎? 買得起嗎? 買得起嗎? | |
作者: 迎著風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去年宜蘭公設比38.6% 新北市32.2% 板橋33.3% 最低金山30.2% 桃園市31.8% 新竹縣30.8% 基隆市29.9% 新竹市31.8% 馬祖25%就叫苦連天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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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隆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蘇柏豪 wrote: 不要找到機會就見縫插針好嗎? 你這樣一說並不會拉到這群人的票, 他們是對事不對人,而你是對人又對事 這樣只會造成反效果,對他們一點幫助也沒 恭喜你又成功刷到一次存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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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只會帶風向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溫暖 wrote: 25%很高?麻煩上網做一下功課,查一下全台十層樓以上大樓的公設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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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樹不點 < > | 發表時間: 2019-05-27 |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Fn0kGgz0pLAhffZluVzU9OMTDcqyX5lS 雖然我沒有申請,但是看了一下網路上的契約書 第四條 共有部分項目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 一、共有部分除法定停車位另計外,係指門廳、走道、樓梯間、各層梯廳、電梯間、通往 B1F 專用電梯、電梯機房、排煙室、電氣室、機械室、管理室、電表室、電信室、受電室、幫浦室、台電配電室、緊急發電機室、公共廁所、水箱、蓄水池、儲藏室、防空避難室(未兼作停車使用)、地下室車道、管委會使用空間(部分空間設置相關 公共空間)、屋頂突出物、管理維護使用空間及其他依法令應列入共有部分之項目。 這就是社區大樓模式阿... 然後沒有娛樂空間,平面圖看起來是一棟2台電梯 再加上一些法規上限必備的消防電力防空等等等 25%真的很低耶...比南部還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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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站高高看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大家還是先冷靜一下 從現場模型和群組的資料看,這應該算是馬祖第一座優質的社區住宅。價位合理不合理,我不表示意見,因為價格高低還是要看每個人主觀的想法。但是我建議不能跟一般民間建築比較,因為不同性質不同等級的大樓直接相比對縣府好像不太公平。現在就算違建一坪好像也不只12.8萬了,而且違建或著民間建案在項目上比147少蠻多的!想想看一堆民間建案,交屋哩哩辣辣,時間一拖再拖,車子沒地方停,每天停車都跟打架一樣,被人A了還找沒有兇手。 另外有住戶要串聯大家一起不要買,買不買這點其實是個人的權利,但是我也給優先承購戶一個小小的提醒,價格合理不合理我的看法是應該用兩個觀點,第一:我買的房子是不是比其他建案優質。第二、我買的房子是不是比同時期新建的房子貴。如果不滿足這兩點,一定是不可以買的。但是確實有一點大家也要注意一下,市場的供給遠小於需求,必定會完售的。買與不買還是看個人的經濟能力和需求考慮。至於公設比例我想法規都有規定,只要不是亂七八糟加進去的,該多少不是就應該多少嗎?這有什麼可以爭執的,是不是連鋼筋尺寸買房子的時候都要看一下? 另外我建議如果政府降價售出,就不應該訂定優先順序,應該要全部一起來抽籤,抽出序位,這樣才公平。 否則政府土地及投資就有賤賣之嫌,因為得利者還是這200戶,我不相信公務員敢。 以上純粹我的看法,不認同也不要嘴我,大家都想買又便宜又好的房子,心態都是正常,只是給大家參考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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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me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這應該是馬祖將來一座優質的社區,看樣子是,我也希望是,因為馬祖建房的品質真的令人不敢恭維 ! 但.......這價格 !!! 說難聽點,都可以買桃園,基隆了,甚至加一點錢也可以買林口了,以保值及未來發展性的考量下,真的讓人很下不了手,雖然我是順位第四,就算到時可以排到我,我想我也放棄了。 馬祖房市就是一個淺碟市場,價格很容易波動,如樓上所說的,12萬多比一般建案便宜,但我想說的是那些建案售價為何會水漲船高??? 不就是當初聽到這示範住宅的售價後而坐地起價嗎?! 如果說這示範住宅不能圖利排隊購買的民眾,那麼我想說政府也不應該賺他們的錢 !!!既然現在民眾質疑,那示範住宅的成本計算等等更應該趕快透明化。很多公設是看的到但用不到,民眾平常也無感,卻要他們掏錢購買他們眼中的虛坪,對馬祖鄉親真的是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所以供需雙方應該可以坐下來討論:是否可以減少樓層??? 就不需要那麼多的公設 ) 馬祖房市真的是亂糟糟,糾紛特多,真心希望這示範住宅可以成為馬祖房市的一座指標,200多戶也算是一個造鎮計劃。 政府不同於商人,商人的目的是賺取利潤,可是政府應該是執行政策的推行,千萬不要一昧地把自由經濟市場的供需法則 :市場一隻看不見的手放在這議題內,亦即政府不是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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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blo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公共設施會有哪些是不必要的?? 你覺得不必要就剃除? 接下來怎麼弄? 你要剃除的公共設施誰買單? 縣長掏腰包私人幫你們買單??? 最後變成拿全民的納稅錢幫你們社區的公設買單??? 沒這道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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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otme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請看清楚,我所說的是例如減少樓層就無需那麼多公設,例如每棟2部電梯,逃生設備。。。。等(但畢竟我不是專家,只記得爾章議員以前有質疑過這問題,可惜。。。) | |
作者: yokohawaliz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其實初心就是馬祖房子不夠買 縣府幫忙找地花錢整合及變更地目 讓想買房的有房買 讓建商有工做有錢賺 大家別想太多了 我是認為目前的合約內容偏向賣屋者 應要修正 縣府在合約上應要平等保障人民 至於嫌太貴 公設太多的 社區型就是這樣 台灣也是如此 否則怎麼公寓式的環境比社區型的差 還是一堆人在買 就是差在公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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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尉遲 < > | 發表時間: 2019-05-28 |
內政部網站有關於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範本,網友不妨自行比對 https://pip.moi.gov.tw/V2/G/SCRG0301.aspx yokohawaliz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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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kohawaliz < > | 發表時間: 2019-05-29 |
所以說147的合約啊.... 有意願想買的要看清楚 找不找得到賣方延遲交屋或違約的條目才好 別當冤大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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