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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縣長連任上班首日 送給朱秀珍「記過一次」大禮 | |
作者: 小編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本站訊: 元旦連假結束,縣長候選人朱秀珍收到「記過一次」大禮。公文日期顯示,去年12月26日,劉增應縣長連任上班第一天,批示朱秀珍記過一次公文。據了解,朱秀珍於去年10月21日發表一幅漫畫,揭發自來水廠水質不符標準,而在選後被記過。曹爾章議員表示,選後發布記過,難免給外界「秋後算帳」的不佳觀感,林明揚議員也認為,如果朱秀珍所言不實,記過的時間也太晚。 自來水廠副廠長朱秀珍於去年10月21日在本站發表一幅四格漫畫文宣:「吹哨者的良知與下場--揭發水質的真相」,事隔兩個多月,收到記過一次的處分公文。由於朱秀珍曾經參選縣長,並得到1千2百多票支持,因此選後被記過,格外引人矚目。 曹爾章議員表示,劉增應縣長高票連任成功,却對於候選人之一的朱秀珍在選後記過,在民風淳樸的馬祖,難免給外界「秋後算帳」的不佳觀感。林明揚議員指出,如果縣府認為朱秀珍所言不實,應該儘速澄清,如果該記過也該在選前處理,這時候才記過,時間太晚了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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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如果不是事實 朱女士就別討拍了 有錯就是要罰 選前選後,年前年後永遠都有話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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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我個人認為 如果朱秀珍對縣府的記過理由不認同,仍堅持自己沒有因選舉而抹黑污衊水質問題,那就行政申訴為自己清白平反。 反之,那麽朱秀珍也只是得承受應有的代價。 因為她的指控確實會造成民眾對水質疑慮恐慌,也嚴重破壞縣府公信力。 至於劉增應是不是連任第一天就批示,不會是重點,因為倘若他選前批示,只會被拿來被選舉炒作,選後批示不管在何時,一樣還是會被說秋後算帳,怎麽做都會被嘴。 如果質疑劉選前為何不批示,那同時也要用同樣的標準去質疑朱秀珍,領了副廠長薪水多久了,為何選前幾個月才做這指控? 選舉已經結束,各人就各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有冤就去中央申訴,信口開河的,就自己承擔結果,請用理性高度來處理此事,會比在網路討拍,來得勇於承擔,就如劉增應在批准那一刻時,也算是勇於承擔被朱秀珍嘴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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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吉姆林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事關民眾的健康,自來水廠的水質是否超標,應該請第三方公正機關檢驗,公告週知,安定民心 而今縣長並沒有解決問題,而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實在是令人觀感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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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劉縣長打的是七傷拳 傷敵三分 傷己七分 不智之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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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如果記朱秀珍過,那麽不知其直屬長官陳廠長是否也應失職連坐主官處分? 如果之前朱秀珍指控陳廠長撤了她辦公室,還要下面的人公文不用給朱秀珍批示,讓朱白領薪水沒事做是屬實的話,那麽這樣的一個主官也是明顯失職。 正副廠長都應為這樣讓縣府蒙羞難堪的醜聞副責任,而不是只有單是朱秀珍被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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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一個自來水公司副廠長,只因要選縣長,就隨意公開發表言論,不管是真是假,只挑選在這個時機點公布,根本是為了選舉,若水質真的有問題,關縣長什麼事情?水的供應是自來水公司處理的阿,水質有問題廠長及副廠長要處理啊! | |
作者: 蘇柏豪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馬祖當權高層的肚腸比蜂鳥還要小!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嘴一下 如果朱秀珍是馬祖人 劉大縣長敢不敢記她過 再嘴一下 台馬之星破船 出包出包再出包 劉縣長有沒有懲處過失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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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聽你留這句話又想刷存在感卻還是想報二度當落選人之仇的話,我還蠻慶幸你落選了。 如果是你當縣長,大概應該馬祖會是非不分,只要信口開河就好吧。 蘇柏豪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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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2 |
年過了,浮出水面,這是在報仇還是在為明年選舉鋪路? 說人肚腸比蜂鳥還要小,好鬥擅煽動對立的你自己又多寬宏大器能撐船呢? 蘇柏豪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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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該處分就要處分,什麼時間點都會有聲音的,我覺得還太輕了,因為已經不適仼,應該要調非主管職務!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散播水質有問題 根本是想引起社會恐慌 這種行為不處理 那將來大家就隨便講 船會沉 山會崩 橋會斷 人會死 反正不用負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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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林明揚議員指出,如果縣府認為朱秀珍所言不實,應該儘速澄清,如果該記過也該在選前處理,這時候才記過,時間太晚了一些,我認同林明揚看法 發表時間是2018-10-21 到2018年12月26日 才有動作 30日內可以申訴 ,真相未明何能記過?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你自己在嘴別人時,又多大肚量? 有臉說別人? 蘇柏豪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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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三鹵甲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三鹵甲烷是甲烷的四個氫中的三個被鹵素取代基所取代的化合物。很多三鹵甲烷在工業上被用作溶劑或製冷劑,也被認為是致癌物質。三鹵甲烷也是污染環境的物質。另外,三個鹵素取代基都是同一種鹵素的三鹵甲烷就被稱為鹵仿。 勝利水庫嚴重優氧化,水廠在淨水場加氯消毒過程中,水中有機物和氯會反映會形成三鹵甲烷,此事攸關南竿西區民眾飲水安全,縣府要面對和解決問顯,不要只是解決提出問顯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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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馬後炮誰都會,是問林明揚議員,如果他選前跟別人有糾紛吃了虧,他自己會大張旗鼓處理嗎? 你們認為太晚處理?怎麼不換位思考是劉增應還在給朱願意承認錯誤的機會,但卻只見變本加厲,只好批准? 什麼時候批,都會有人為嘴而嘴吧。 你們應該先去問朱,身為副廠長,如果此事屬實,大可進ㄧ步去監察院或法院控告,而不是只有在選舉才拿來嘴,依然坐領副廠長薪水,當真心有正義? 選舉已過,不分陣營與支持對象,大家應該質疑的重點應該是朱的指控是不是屬實,縣府聲明絕無此事是否在說謊,這才是對百姓健康最攸關的,而不是去質疑該不該懲處與時間點, 那些嘴劉增應的,試問你們捫心自問,倘若朱所言不實,對於這種會製造恐慌的指控,屢勸不聽,難道不該懲處嗎?! 參選人就最大嗎?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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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你是故意忽略「是否超標」這事實嗎? 你是否知道現在致癌物質無所不在? 照你隨便找出網路的學名解釋,就拿來嘴,認為朱行為沒錯,那劉增應根本可以下台了,因為你現在ㄧ呼吸的空氣裡還有夠多致癌物質咧,他甚至全中華民國都沒有一個首長可以讓空氣沒有ㄧ點致癌物質消失..... 為什麼你們不去問重點是否超標?要朱拿出證據,而反而去護航她如果拿不出證據,就應有骨氣的坦然接受該有的代價呢? 我不認為劉增應處分朱有什麼錯。 只是我認為身為廠長的陳美金也難逃責任,因為如果朱更早指控她當時對朱視同拔官的挑釁作法如果屬實,那也是非常羞辱一個副廠長,才導致朱的失控反撲,一樣非常沒資格當廠長帶領人。 要懲處,劉增應應當同時都要兩個人一起處分,才符合真正公平正義,也才能服眾。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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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說出實話的人卻被處份,官官相護,欺壓說實話的人,等到出人命的時候,在推一個替死鬼出來頂罪,政府官員的生態真噁心! | |
作者: 軍事迷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自來水廠送給南竿西區的自來水,是否總三鹵甲烷超標,至今真相未明,在真相未明之前處罰吹哨者,而且是在選後,這種誰都看的懂的動作,朱秀珍固然受傷了,而受傷更嚴重的恐怕是劉縣長自己!坊間傳說這只是前菜,後面還有主菜,大家張大眼睛,這部2019馬祖大亂鬥連續劇,保證精彩絕不冷場!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好奇閣下有什麼證據來支持朱指控是實話? 我們都還等著朱秀珍從選前嘴上拋出這指控後,能進一步拿出證據,等到現在.... 如果你有證據,可以拿出來或送檢調,給縣府一槍斃命,我們鄉親都會很感謝您。 而不是「說」就是等於事實。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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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我記得縣府早有正式回應說絕非屬實了,所以你罵劉是秋後算帳時,應該也要嚴格要求朱拿出證據才是,因為話是她公開指控的,證據呢? 如果秋後算帳是指這樣拿不出證據卻又重傷縣府團隊的聲譽,那麼也是剛好的,難道要縱容嗎? 我也希望朱能拿出更多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指控有所本,而不是只憑一句話,就提這麼危言聳聽的指控自己長官,卻還要官方不能清理門戶。 軍事迷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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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請縣府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如台北自來水公司水質檢測專業人員,來馬祖做一次水廠水質總體檢,公開檢驗數據,以昭公信。處罰部屬只會暫時阻止內部吹哨,不能取信於民。尤其「水」是民生必需品,不容差錯和置疑!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小編所po的這篇內容怎麼跟我了解的不一樣?恐怕提供訊息者刻意誤導? 就小弟側面了解,這個處分案的事實內容是主要發生是在朱小姐登記參選前,並非主要是這篇水質問題,大家記得有篇朱小姐在網路上抨擊水廠同仁加班費浮濫的文章,且當時發生兩個女人的戰爭炒得沸沸揚揚等等,朱小姐似有向政風檢調檢舉?就目前為止查無不法,水廠據此簽報上級機關懲處,並招開考績委員會,經過兩次考績委員會決議獎懲。後適逢選舉,朱小姐身為參選人,為免造成影響選舉不公,延至新縣長就職後懲處。 若就該事件處理流程而言符合機關人事懲處作業流程,至於選前處份或選後處份都是一樣會有人質疑,有關加班費浮濫事由,若私下循程序向政風檢調檢舉,自然沒人可以處份你,即便是無不法,其餘相關當事同仁也不會受傷害。但是朱小姐在網路上公然針對同仁請領加班質疑浮濫,對其他同仁而言卻是嚴重傷害。又或許朱小姐質疑政風或檢調不公,但依舊可以向更高層次的檢調政風檢舉,而不是個人認知違法,事情就是違法! 從該事件上看來,這是朱小姐主觀判斷發表意見,當然也該承受相關的責任,這畢竟是已經指名水廠供水課同仁了,連江縣政府當然也要保障其他同仁的名譽與權益! 另外小編說劉縣長選後送她一個過,事實上縣府有考績委員會,委員會作成的決議,除非縣長不同意,否則縣長一定是按決議發出來懲處,又何來秋後算帳呢?考績委員會組成有一定規定,且事涉公務人員權益,誰都不願意做壞人,若非真的過頭了,地方這麼小,誰願意真的要懲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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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3 |
我先來幫某個嗜血與見縫插針趁機行銷自己的落選人,和習慣煽動台灣人和馬祖人之分的民粹咖來,回應這位網大所揭露的有關懲處原因的真相: 「考績委員會算什麼?一定會揣摩上意啊,而且官官相護,當然會查無實據,反正不管怎麼樣,就是有邪惡執政高層在逼走朱秀珍,是馬祖人欺負台灣人」 以上。真相如何已經不重要,朱秀珍行為是否符合懲處條件,選前懲處就是打壓對手,選後懲處就是秋後算帳。橫豎就是要黑劉增應,誰叫他選贏了。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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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4 |
訪客 wrote: 只能說劉增應不夠聰明,或是心胸不夠寬大,因為這時候懲處朱秀珍,等同懲處他的競爭對手,就算理由再正當,也都會讓人有"秋後算帳"的聯想,街頭巷議,品頭論足,劉增應受傷恐怕比朱秀珍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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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4 |
樓上的,原來你是認為劉增應要矯情的怕被某部分的人認為心胸不夠寬大或秋後算帳就要他對朱秀珍指控別人加班費浮報或水質問題查無屬實一事,而爭一眼閉一眼,任憑身為公務員朱秀珍長期繼續習慣以網路叫罵縣府來對體制的藐視啊? 劉增應可以吞進朱秀珍對他的謾罵與指控,可是對於被朱黑的其他同仁呢?縣府名譽呢?有公道嗎? 以及要推翻考紀委員會的決議嗎?那才是一言堂威權再現吧。 劉增應如果因怕挺朱的人非議,或怕蘇柏豪選前就先打毒針四處抹黑說朱會在選後被追殺,怕合理程序的懲處行為被說是秋後算帳而就不敢對朱秀珍的過當言行進行懲處,寧願委屈縣府和同仁名聲與體制規定嚴肅性…………那我才是看不起劉增應吧。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樣,會認為劉增應批准考紀委員會的決議是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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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4 |
街頭巷尾會傳就是因為有像大腸花一類的人,不把客觀事實說出來,故意用影涉的方式造謠,民眾沒有深入了解時就容易被誤導,這種抹黑影涉造謠者,小心會有報應,老天自會收拾!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4 |
訪客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認為促轉會的決議是錯的,因為小英主政下的促轉會也是委員制,這樣的比喻夠明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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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9-01-04 |
把促轉會和考績委員會相比,好像不太洽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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