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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用1700找到客卻是要民宿付款這是什麼政府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2 |
接到旅客訂房在這個寒冷的季節真的是幸福滿滿,沒想到卻是如同在這寒冷的氣流中再冲下冰水般痛苦! 內容如下: 旅客:老闆我要訂房間,可以申請1700專案的嗎? 我答:是要怎樣配合呢? 旅客:我們預計玩四天三夜,最後一晚住您家民宿,所以按規則您這裡要代付1700補助款給我們每個人,我們一起有十個人,所以要您代付17000給我們,您再跟政府請款。 我答:您們住宿費還不到17000,我卻要付您們17000再扣我家住宿費,然後我再去申請補助!這樣子我若申請不過或申請資料不確實怎辦?這樣子對我們經營好像有點怪怪的,都沒收費還要先付代墊款,賺錢要賺到這樣辛苦嗎! 請問這樣子的補助旅客來馬祖讓民宿這樣子度小月,是政府覺得馬祖民宿經營者都是傻子還是智障,沒賺錢也不需要賺錢賺到先代墊款後三個月再來等核准才能請款,這種政策也敢號召客人來馬祖,生平第一次聽到政府的觀光政策是這樣子做的!真的是有一套! 若真的是沒錢就不要強做這些事情,是愛民?還是在擾民啊?大人們您們懂了嗎?您們讓馬祖的冬天更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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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8-12-22 |
活動名稱:秋冬暢遊馬祖(自由行方案) 時間:107年11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止(即於108年3月31日離境) ,但獎助人次至上限或經費用罄時,馬管處得提前公告停止獎助 對象:非連江縣籍本國國人 活動內容: 非連江縣籍國人於獎助辦理期間,2人以上同行至馬祖旅遊住宿合法旅館或民宿完成4天3夜以上馬祖遊程,住宿2島以上獎助費用每人最高新臺幣1,700元整。 住宿同一島區則住南竿,獎助費用為新臺幣500元整、住北竿獎助費用為新臺幣700元整、住莒光或東引,獎助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整。 每人實際住宿費用如未達獎助金額(即新臺幣1,700元),以實際住宿費用獎助。 住宿第一晚需填妥「非連江縣籍國人馬祖自由行深度旅遊住宿獎助申請表」,並請各晚住宿處旅宿業開立發票或收據,住宿證明單據亦得以旅宿業者加蓋據負責人之發票章戳及經手人簽章代替。 第3晚旅宿業者辦理折抵獎助費用及收取「非連江縣籍國人馬祖自由行深度旅遊住宿獎助申請表」及「非連江縣籍國人馬祖自由行深度旅遊住宿獎助申請附件」,次日起至108年4月15日前向本處提出核撥申請 天下沒有白吃午餐, 限制多, 只好按照遊戲走跟限量版紀念酒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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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旅宿業者特地幫遊客送資料去馬管處,資料不齊全,退件!客戶前兩日住的民宿不合法,退件!收據與財政機關登入資料不符,退件!客戶冒用收據被查到,退件。有些能補件,有些無法補件,但補助款已經先幫政府代墊給遊客帶走,這些遊客會再特地回來馬祖補件、還錢?遇到裝傻賴皮的業者要自己去告發打官司嗎,缺件就由業者到處想辦法補救,無法補件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白白賠了好幾倍的住宿費,不如好好好圍床看電視,為什麼幫觀光局承擔風險,我認為這是很不理想的方式,可以再研擬更好的方案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真的很複雜的淡季行銷方案,尤其是第三晚跳島住宿時那間民宿卻要代墊旅遊補助金,不知道有沒有轉那麼多!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這個活動其實改成這樣的流程會不會比較好: 1、冬季要來馬祖旅遊的遊客,先上網下載申請表格,然後直接回信或是傳真馬管處先卡位,核定後通知遊客再來玩 2、如果遊客是到馬祖才知道這個訊息,也可以由機場和碼頭的遊客服務中心提供表格申請。 3、遊客旅遊結束離開前,就可以直接把收據交給旅客服務中心,這樣有缺件可以立即和遊客反應,這樣也不會造成地方業者要先補錢卻有可能拿不到錢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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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或是可以改為用消費券的方式來舉辦這種補助(不管食、宿都可用) 不然真的用這種代墊方式,淡季都沒甚麼生意了還要再拿出來代墊真的吃不消! 而且還是有客人搞不懂,光是解釋就不知道要花多時間 還要擔心最後是不是他們聽得懂又或著送申請會不會被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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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聽說這件執行補助案是有找幾家民宿溝通後的結果,真的是這樣話那這決策也真的是太爛了,每年都這樣搞!就是搞不出有用的補助方式!真是糟糕到極點。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我建議民宿先不代墊款,請客人提供帳戶,風管處錢下來後用ATM匯給客人,只要10元就可把事情辦好,不用代墊那麼多錢。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3 |
訪客 wrote: 沒那麼簡單,這招風管處說不行,規定是最後一天的民宿當天代墊支付,規定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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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4 |
換句話說~ 觀光局認為風險應該由最後一家業者概括承受,觀光局不承擔任何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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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4 |
肖ㄟ,你旅遊我先墊錢,沒事吧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4 |
各位馬祖鄉親大家好 關於風管處 活動名稱:秋冬暢遊馬祖(自由行方案) 有蠻多人討論的,記得往年都是補助團體部分,依稀還記得大家都說錢都被旅行社賺走了 今年首次多加補助自由行部分,結果卻變成民宿業者墊錢風波在討論,這時是不是也想一下當初批評旅行社話 因為補助流程到結案都會有遊客走完才會友補助款下來的時間差(我不是為旅行社說話,而是各行都有辛苦的地方) 所以請大家別亂批評,盡量多查證再說一些有建設的話,對未來馬祖比較有幫助 跟各位分享一下 我所知道的~秋冬暢遊馬祖(自由行方案) 請正向去看 之前馬祖冬季補助以團體為主,現在多增加自由行部分,是這幾年民宿業者及地方產業的訴求, 風管處也是討論許久才增加自由行部分,因為是初辦也是試辦所以名額不多1000人但活動從107年11月1日到108年3月31日 ,從活動到今天為止所剩名額不到450人次,故不到二月底活動應該已經就會截止 就馬祖行銷及曝光度而言是有漸漸打開的,所以活動用正向去看是有成功的 而且明年一月會有淡季擴大自由行旅遊補貼,也是同性質,就時間差而言,我們還算走在台灣本島前面, 光這一點就可證明,活動出發點及美意就值得為辛苦的承辦人加油,為馬祖會更好努力 順便再次提醒因為明年度淡季擴大補助與風管處補助性質一樣,所以補助只能擇一 檢討部分 由第三晚民宿代墊款確實有失公平性,但就活動本身而言活動希望客人受惠,推展地方觀光, 目的是達到了,方式可能要修正一下,畢竟這才是第一次補助自由行,民宿及承辦人都很辛苦 不要因為活動一點小瑕疵而,而致使停掉自由行的補助,只剩下團體補助,這才是三輸(客人,風管處,業者) 大家可以理性提供意見,但請不要不理性提供情緒,畢竟經年已經實施,要為明年作努力 不然馬祖及各行各業都不會進步 再次希望明年度自由行補助名額增加, 祝大家聖誕節快樂 (既然大家都這麼關心補助案,或許可以另開一個會議讓關心的業者都參加,做出更好的補助方式 ps:如果不是業者,也不是承辦人員,請不要說一些負面的話,也不要亂帶風向,因為大家工作是很辛苦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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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4 |
團客的淡季獎助,行之有年。但非連江縣籍國人旅遊獎助今年是第一年! 起初淡季獎助首要針對旅行社,一群民宿業者紛紛跳出來說獎助辦法專為旅行社設計(圖利?),民宿看的到吃不到?(只因旅行社不住民宿?) 如今,難得有擠出一個適合散客的獎助辦法,卻如此嫌棄,明年度如何接續? 本身為民宿業者,認為此次的獎助辦法已經成功吸引到散客的成行意願程度,加上還有其他的淡季遊活動(莒光紀念酒),接到的訂房也比往年多上許多,正因為獎助辦法有法規與規則(如合法民宿、第一天住宿民宿登記等等..),所以需要跟客人一番解釋補助的遊戲規則及許多叮嚀,也可能剛好客人安排第三晚住宿需要預先退錢給客人,但事實上都按照規定辦法走也不會有請不到錢的問題出現,一切的一切雖然麻煩,但總比沒有生意來的實在。 民宿有疑問都可以詢問獎助的承辦人或相關人員,都可以第一時間回答,因為是第一年所以辛苦,承辦人值得讚賞。 所以別嫌棄了,說明會都開了幾次,如果覺得麻煩還可能會虧錢..可以拒絕這10個客人的訂房,生意讓願意配合辦理的民宿做,更何況淡季又不怕找不到房間的; 別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淡季觀光需要大家的努力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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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5 |
講那麼多幹什麼 簡單點就是 人進來貨出去 馬祖發大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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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6 |
政府要先計畫好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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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26 |
這件事情怪政府很奇怪 明明就是你遇到奧客 你不怪客人怪政府幹什麼??? 客人: 拿17000 + 住一晚 => 拿17000補助 還免費住一晚 你: 先付17000 再拿補助17000,然後還給客人住一晚 => 沒賺錢 還給客人住一晚 這也可以怪政府 就"奧客" "奧客" 白吃白拿還想拿翹 正常作法就罵一頓 然後趕出門阿! 不過 政策部分真的可以更完善 例如由遊客事前 上網申請或郵寄 然後得到一張等值的消費眷 店家再拿消費眷去換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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