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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營建科技日新月異?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不管是誰當縣長,說要拆掉別說北竿塘岐民宅樓房越蓋越高,拆掉介壽到馬祖法院前的任何一間違建都很困難,馬祖違建,為什麼這麼囂張,把縣政府不放眼裡,連江縣違章建築查報作業原則 連江縣違章建築分類分期查報拆除計畫講白一點只要罰錢了事。 未向政府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許可的建築物,任何人都可以檢舉,不過若是程序違建,還有辦法可以彌補變成合法。 連江縣一定金額以上建築物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貨營造業承造作業要點, 請問一下馬祖有建築師事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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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沒人要來承包拆違建 就地申報補件合法或罰款 總比閉眼不管放任好吧? 建議發文的去開一間拆除公司 承包全連江縣大小違建拆除 應該會賺,又可以替天行道 拆除經費不足我想去找議員或縣府談應可提高 只要你帶著勇氣去投標承包就行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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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應該沒有人敢開拆除公司的...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北竿5樓都是合法的吧?! 還是北竿違建沒南竿猖獗 違建蓋到7-8或十幾層都是太誇張了,踐踏公權力,簡直無政府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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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若馬祖違建高樓發生火災,若出現大問題,若被咎責,現任及當初的相關單位會被咎責及業務過失殺人致死罪,整天提心吊膽過日的公務員,要保佑不要出紕漏,不然真的很...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1 |
三槍堡旁那棟座落在機關用地的無敵大樓 屹立不搖 這政府能期待嗎 如果萬一不幸高樓失火 請問消防局有何備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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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不要說北竿了 全馬祖超過5樓的建築,合法的恐怕2隻手就數得完,但是就沒業者敢承包啊,能怎麼辦呢? 沒看到貼著獅子市場的那棟鐵皮屋,就算縣政府派人開罰了都照樣直接蓋完,鳥都不鳥你一下 縣政府也可以直接從台灣找包商來做,為什麼不做? 上個月在酒席上碰巧和某位長官聊了一下,他只能告訴我,舉報一切依法行政這沒問題,但專案從台灣找包商是不會過的,至少預算過不了議會那關 這時我才想起,是啊,縣議會那些議員,有幾個家裡沒有違建? 行裡廣為人知的,陳委員門口那條新開的路也都是瞞著台灣營建署長官偷蓋的啊 誰家沒有公務員? 誰不知道哪條業務是誰家的誰負責的? 這地方小啊…你那些當官的吃相就不要太難看,弄得大家真不開心,從承辦到主官一個都跑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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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為什麼要把解決問題的責任丟到提出問題的人身上? 這又有何勇氣? 面對違建,要民眾自己開拆除公司? 面對交通困境,要民眾自己開航空(海)公司? 面對大陸越界補魚,要民眾自己開海上保全公司? 好像在說,不要在要求政府了,人民自己成立公司解決問題不是更快?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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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這不是廢話嗎 就沒有拆除公司,也沒有敢來馬祖拆的人 連江縣政府也沒有拆除大隊這種編制 就算有我看在地人也沒人敢加入 是要怎麼拆 難道要連江縣政府縣長帶著科員跟鐵鎚去敲嗎? 就算這樣,公務員也是逾矩違法不是嗎? 連江縣政府現時無法拆,就是只能罰跟補,我認為並無不妥。 長期來看,您可以去監督議會,增加縣府組織架構,大量增加工務處預算 重金禮聘看是1個月要5萬還10萬,從台灣請工人來義無反顧的拆 但是這付出的社會成本是否不如補助給學生出國比賽 是不是也要思考? 最後你說的「不要在要求政府了,人民自己成立公司解決問題不是更快?」 你說的「公司」,就是人民組成的「政府」不是嗎?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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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補充 你可以去找議員出來主導成立拆除大隊 但我可以告訴你 沒有一個議員會理你 你去試試看吧 所以,總而言之 還是你去開個拆除公司吧,只要有人罩敢拆,在馬祖滿山遍野包準你賺翻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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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訪客 wrote: 原來前面那名網友留言「建議發文的去開一間拆除公司」是指「組成政府」? 你確定那名網友留言的「開公司」是指組成「政府」? 如今「政府」已經組成,所以組成的「政府」拆除違建了嗎? 違建的人被你罵佔到學生出國比賽的經費,相信以後違建會減少的。 違建定義: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及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即使用之建物。 (一)實質違建: 1、當建築物已達到基地容許興建的建蔽率、容積率與高度時,任何加蓋的建築均屬違建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容許的使用用途 3、在不得興建建築物的土地上興建 (二)程序違建:建築物的位置、高度、結構與建蔽率,皆不違反當地都市計劃的建築法令規定,且獲得土地使用權,只是因為程序疏失,未請領建照即擅自興工,這類程序違建可依法補辦執照並繳交相關稅款,成為合法的建物。 未照先蓋的,補照就好,沒問題。 超過建敝率、容積率,有公安之虞的,除了「罰鍰」,是否連續罰?或以「怠金」要求「自行拆除」?能因為罰到怕而自行拆除免於大眾公安危害,這樣的罰,我認為並無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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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最後你說的「還是你去開個拆除公司吧,只要有人罩敢拆,在馬祖滿山遍野包準你賺翻」 你說的「公司」,就是人民組成的「政府」不是嗎?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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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怠金?~連江縣可應用的違建怠金條例規範在哪? 連續處罰的規範在哪? 我支持有法律必需用 不管拆還是罰,有怠金能罰就用 重點是規範在哪? 幫幫忙找一下給我看 這樣檢舉還能順便辦一下縣府怠惰或瀆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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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內政部完成修法,違建未拆除得連續罰。 拆除工作:違章建築拆除工作由本府拆除隊負責辦理,未成立拆除隊之前,由工務處年度編列預算辦理採購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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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對,我們提出問題,請縣府來解決問題, 不要再「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了,好嗎? 我也和你一樣,不管拆還是罰,有怠金能罰就用。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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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沒有人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只是告訴你「事實的真相」 那就是很抱歉,縣府有編列預算招標拆除 但就是包括你我,沒有人離開鍵盤後還有勇氣站出來 法律就是訂在那邊,沒寫就是沒寫 就連最先進的竹科違建罰怠金也有上限 而且沒多少錢,網路上都查得到 我說了,現在的路就是業主良知發現 要不然就是找到過半數的議員 支持全面拆違建,立專法、編預算成立拆除隊 並且還要徵到人 否則在這PO文也只是罵爽的 業者不痛不癢 縣府合規合法 然後你我整天坐在鍵盤前怨天尤人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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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2-02 |
「法律就是訂在那邊,沒寫就是沒寫」,可是法律有明文禁止「違建」的啊,為什麼要違反呢? 還有一種,興建中的,等營建公司良知發現。 前幾日的澎湖外海地震,馬祖有人說也有感覺到,台灣地震頻傳 馬祖地震雖少 鄉親仍要有正確防災意識--2018-02-08載:「 福建省東南沿岸近海存在許多小震活動密集帶,馬祖附近地殼運動與斷裂活動分區為: 1、閩東南近岸海域斷塊掀斜差異活動區:北起閩江口的白犬島,南至廣東的南澎列島,西與閩東南沿海島嶼外側岸線為界,東止於牛山島-兄弟嶼斷裂。 2、馬祖島、南日島近岸海域下降區:南界為南日島此西向斷裂,此界延到閩江口馬祖島附近,成狹長狀分布。」 例年都有在討論違建,在擔心的,也不過只是一個很簡單的,想要安居的想法而已。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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