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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關於拆違建—沒人領標?函送地檢署就能拆違建嗎?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馬報和馬網有關於獅子市場違建的官方回覆: 「陳忠義說,由於公告委外拆除一直無人領標,目前縣府並無拆除違建的能力,只能函送地檢署。」 —看來馬祖在地業者,沒人想得罪人,所以無人敢領標拆除的委外,所以只能函送地檢署。 不明白的是,函送地檢署後,地檢署就有拆除能力嗎?他們不是也還是要委外?那本地業者還是沒人想承攬的話,那怎麽辦呢? 不能是經查獲屬實,就請違建者自行限期拆除,自行負擔費用,如果逾時還不拆,就連續ㄧ直開罰,罰到違建者去著急能不能找到人拆除嗎? 或是有其他方法嗎? 難道一直沒能領標,就永遠沒辨法拆違建嗎? 請工務局釋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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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連續開罰是個好工具 就怕工務處不敢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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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一直說獅子市場違建 好像就是慢了一個月開工就栽了 同一村半年內多處鐵皮都完工了 如果都有申辦 就請問一下這些增建者如何補件 如果沒 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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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那這題就是連任呼聲最高的參選人劉增應先生要回答的問題囉。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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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這是私人土地耶,搞清楚狀況好嗎?如有違法,就是尚未取得建造就施工,一但取得建造,拆!憑什?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建築法第二十五條 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 你都說了"...就是尚未取得建造就施工..." 還這麼振振有詞 還沒取得建照就興建為何不能拆 就好像開一台車檢沒過的車 只要沒撞死人都不可以罰錢的意思嗎 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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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沒有拆除大隊,委外拆除也沒廠商領標,怎麼拆?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說這麼多 請問縣府開罰了沒 誰來說明一下 補照是一回事 開罰是一回事 違法施工就該開罰 老違建共業就算了 現在的馬祖不該有這種先斬後奏的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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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那你要去問業主有沒有取得建造後才施工了...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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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8-10-31 |
業主都說「罰就罰,區區幾萬塊而已」了,加上工務處一直以來都是以能補照就補照為處理原則,有可能不繼續蓋嗎? 而且也不是只有工務處應該要出聲開罰而已 私人建物貼著公有建築蓋,破壞公有建築結構,不止違法也造成公共危險 事情上網這麼久了,消防局竟然可以當作沒事一樣,這輕鋼架貼著既有建物來蓋,明顯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吧? 請問…連江縣消防局是只負責噴水嗎? 出事前違法都當看不見就對了? 話說回來,這地私人的部份,我記得是共同持分的吧? 共同持分的土地可以讓你說蓋就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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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1 |
重點 這棟建築物是公有整體設計的吧,就算有持分也得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吧?不然每個都這樣往上蓋,且如果無限制,會不會對整個市場結構造成影響呢?因為又不知那是蓋來做什麼用途?是做倉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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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1 |
工務局為什麼不回答?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1 |
挑戰公權力? 母湯 連江地檢署函送法辦 地院若予以重判變成判例 以後誰還敢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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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8-11-04 |
各位網友說到重點違建態度怎麼看都像在演戲一直不敢動比照辦理函送地檢署。 難道一直沒能領標,就永遠沒辨法拆違建嗎,請問福澳福山照壁是作秀還是有人施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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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4 |
訪客 wrote: 行政罰法 行政執行法第三章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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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4 |
芷彤 wrote: 平心而論 如果枕戈待旦沒有網友及蘇柏豪及站長每天關心進度 保證也是不了了之 就地補照 就地合法 這就是馬祖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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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4 |
訪客 wrote: 枕戈待旦是馬祖的地標 非同小可 獅子市場違建 問題在主結構已是危樓補強 在上面加蓋 會不會造成公安 檢調也要出動查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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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5 |
拆什麼拆? 上次工務處測量的時候,各單位的人都跑去了 業主最關心的不是「這要罰多少」,而是不停的跟各單位說「這地我家的,你沒理由不給我蓋」 完全不在乎他的房子貼著剛落成的市場建物又是打洞又是拆牆還把整個建築的重量都壓在獅子市場上 你他媽的王八蛋,這是公共建築,你說打洞就打洞,說拆牆就拆牆? 就不說工務處了,他們大概也不敢得罪業主,不然早就勒令停工了 消防局是不是每次都要等失火燒完了才晚幾百步表示一下遺憾啊? 這沒有公務人員瀆職嗎? 沒有圖利特定人士嗎? 沒有故意不作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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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5 |
如果這位網大所述是事實 那麽三位挑戰劉增應的縣長參選人 尤其是曝光這違建的蘇柏豪先生 和待過工務局的朱秀珍小姐 你們如果不敢去追查後續 按鈴控告主管單位瀆職 那麼我們就知道 一個自稱是女俠 一個自認可以翻轉馬祖的青年勇敢參政 都是假的!!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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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6 |
訪客 wrote: 如果這位大大所言屬實的話,不就是反諷現任縣長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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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11-06 |
訪客 wrote: 行政部門如果沒有回應,有現任議員或鄉代能為民發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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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紅色十月 < > | 發表時間: 2018-11-06 |
馬祖違建會失控到到有如癌症末期一般 不就是上下交相賊的的結果嗎 不要說官員 哪個民代的親朋好友沒有住在這幾年新蓋的違建? 哪個縣長候選人哪個敢把解決違建列為政見? 一個知識份子都敢大喇喇在公共論壇說在自家土地蓋違建有何不可的時候 馬祖的道德正義就已經沉淪了 加上之前的非法民宿合法化議題 說真的我無法相信哪個政府或民代能解決這個問題 就看看哪天馬祖違建病到斷氣的時候會是甚麼模樣 我想就算有人在南竿旅客中心廣場蓋了間鐵皮屋 大家也是無感吧 訪客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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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8-11-06 |
馬祖違建為什麼這麼囂張,沒有實施公權力。 違建是任何一位縣長的難題, 劉縣長請不要假裝沒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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