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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醫療公費生何去何從? | |
作者: 愛馬u < > | 發表時間: 2018-06-13 |
日前本人在本討論區「違法亂紀擁權自重危害公費生的課長」主題留言,詢問連江縣衛生福利局在該局網頁能否查尋到連江縣醫療公費生相關分發原則及職缺議題,在未獲衛福局回應前,該主題即遭版主刪除,連同本人詢問也不見了,我覺得很多鄉親子女都是醫療公費生或考慮將來選擇醫療公費生,是不是請站長回復該主題或請衛福局就此部份回覆一下呢?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8-06-13 |
請您另開一個「療公費生相關分發原則及職缺議題」提問文章 | |
作者: 紅色十月 < > | 發表時間: 2018-06-13 |
這換作以前 站長已經打電話過去詢問衛生局長怎麼回事了 如果局長回答的不滿意 或果真有損害縣民利益的情事 馬上馬資網就會有站長要求縣府重視公費生的大作了 然後就會有議員出來砲轟衛生局云云 看來這事的事件關係人關係相當好啊呵呵 我看想要爭啥權益 去PTT靠北可能還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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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衛生福利局醫政科 < > | 發表時間: 2018-06-13 |
有關「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係由衛生福利部訂定管理要點實施之,其所有公費生權利及應盡對等義務及簽約、履約等管理均由衛生福利部依該原則實施。 轉貼「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程計畫」網站供網友參考。 另檢附「連江縣公費醫事人員調派原則」乙式供參考,也可至本局官網-便民服務-各類法令規章第3頁第6項下載閱覽。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感謝您的指教。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a64d609f7afb8bba0de97047203c85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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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do < > | 發表時間: 2018-06-14 |
同樣也身為養成計畫公費生,當然也很關心這樣的議題, 還未返鄉服務,就常常聽到不少人對於公費生職缺與分發有怨言, 會讓人這麼有詬病也許就是太多資訊不夠公開透明吧。 即使有上面相關單位回覆的資料,還是有太多未知數, 就像大家關心的正式缺的問題, 縣立醫院的缺、何時釋放出來永遠是未知數,有太多人為操作的空間。 依據中央單位公佈的職缺,也只包含到各地區衛生所,不包含縣立醫院。 107年度連江縣衛生所牙醫的部分根本沒職缺,藥師的部分寫的是”無預算數“ (參考資料: https://dep.mohw.gov.tw/DONAHC/cp-1053-5178-104.html) 不知這樣的公布是否認為馬祖地區其實不再需要增加牙醫及藥師? 如果不是,是不是能有個規劃, 如 地區未來預計「總共」需要多少醫師藥師等醫療及護理人員, 以及實際目前有的編制內員額,才能得知各醫療人員不夠的職缺共有多少, 使能向中央爭取擴編。而不是讓每位公費生, 回去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正式缺,不知道還要等多久才會是正式人員。 如果地區編制與缺額確實沒有那麼大,容不下這麼多公費生,我想也沒人會責怪, 因為依據「養成計畫公費生服務管理要點」的第十一條「依第八點及第九點規定分發原戶籍之原住民鄉或離島鄉衛生所,其無缺額 時,得依下列規定分發:...」 所以地區如果實在沒有缺額,我們也可以依照合約,選擇分發到其他離島或偏鄉地區, 到有正式缺的地方服務。 而不是明明沒有正式缺,又硬要把大家叫回去,給一個約聘甚至約用缺了事。 (當然如果是個人意願,即使沒正式缺也想回鄉服務,那當然就另當別論) 個人認為,不應該明明沒有正式缺又硬要叫別人回去, 公費生因為沒有正式缺,想選擇其他有正式缺的地方服務,就認為公費生忘恩負義.... 以上是一點個人心得,如有錯誤的地方也請不吝指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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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D < > | 發表時間: 2018-06-15 |
我也有個疑問,為什麼公費生畢業後,不是分發到縣醫或各衛生所服務,硬要逼他到衛生局做一些行政工作,而如果答應去衛生局的公費生可以佔到正式職缺,如果不同意就不給正式職缺,而以約聘僱或約用進用,如此做法跟養成計畫宗旨相符嗎?以上問題也請衛福局釋疑。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06-16 |
KIND wrote: 既然母鄉沒缺,硬逼一個亟需醫療臨床經歷累積的專業醫療人才回鄉去幹紙上作業的行政人員?? 媽呀 這樣養成一個自家子弟醫生啊@@ 難怪很多鄉親還是寧願轉診去台灣看病… (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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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chet < > | 發表時間: 2018-06-18 |
看這個回應的積極度就知道根本不會鳥上面兩樓啦! 缺額明顯就早知道的事情還一直不處理,最近還聽說有公費生去衛生局當助理! 說缺人又不釋缺,這地方這樣繼續下去大概就是這樣了!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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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馬u < > | 發表時間: 2018-06-19 |
依衛福局所附的連江縣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調派要點第四點來看「新進或本縣新返鄉服務之公費醫師與醫護人員,應先分發本縣各鄉衛生所。並得優先派補組織編制內之醫事人員職缺。」,可是就目前該局實務上做法,似乎並沒有照這規定在走,就像前面幾位前輩所說的,有的新返鄉公費生就被分發到衛福局做行政工作,然後佔縣立醫院的正式醫事人員職缺,而更早返鄉的公費生郤被分發到外島衛生所而沒有正式職缺,衛福局能給個合理的說法嗎? | |
作者: 牙喔 < > | 發表時間: 2018-07-25 |
Fudo wrote: 竟然沒回覆這篇自家人,應該就是默許沒正式缺可以申請其他地方了吧!讚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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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8-07-26 |
建議馬祖有更多科的人材欠缺 是不是能增加或降低門檻 讓有心服務困難科室的學子能得以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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