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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蘇先生漁民是利益糾葛,海巡加油!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6-11-02
看來蘇先生,在馬祖還待的不久,犯下兩個錯誤,要道歉
標題一開始就錯:馬報不登自己寫
馬報記者小雄,一直是這群漁友自己人,文章長期支持這群漁友
小蘇有空去馬報,『原版搜索』好好做功課
http://www.matsu-news.gov.tw/2010web/news_detail_101.php?CMD=open&UID=178043
再來與會嘉賓質疑海巡弟兄勾結,沒證據你們欠海巡弟兄一個道歉
馬祖海域生態,明明就是長期馬祖內部自己人亂搞
引進大陸漁工,什麼55分、46分,海巡又沒參股,靠ㄠ海巡有用嗎?
與會沒看到幾個南竿民代、南竿漁民出席,漁會沒分派系鬼信
漁會理事長長期就是一個幌子,令人不捨
但這都是馬祖漁民長期自己造成,責任推給海巡有用嗎?
自己漁民不團結,海巡換再多批,也是治標不治本
感謝蘇先生為馬祖出力
作者: 為什麼呢 < > 發表時間: 2016-11-02
蘇先生加油!為馬祖加油!
不好意思,應該先請你了解馬祖的大小事件的真相,再去參與其中。很多事件並不是一些人單方面的想法與說法就是事實,要解析其中事實,看馬報才知道昨日參與會議的真實漁民都沒幾位,蘇先生可能也都不是很清楚。也不見其他各鄉的漁民及民代參加,每次出現的都是這些臉孔,到底目的為何?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6-11-03
開版大「老鼠屎」放錯砲搞錯啦!!拜託請看清楚再上~

其一、「馬報不登自己寫」的標題,是馬資網站長擷取北竿鄉代主席邱德寶大哥發布的第一句話,同時該篇fb標注同場出席的我本人跟北竿鄉長陳如嵐而已,我寫的是另一篇。不信的話請看清楚再開砲喔~!至於我個人的習慣已經是不會在意馬報寫不寫了,反正都可以自己寫就好。

其二、指控海巡(洋巡)勾結的也不是我,因為前面發言者該講的都講完了,我只是補充火力與建議,無論是文章與公開發言都沒提到勾結,請勿張冠李戴。至於個人意見,洋巡是不是真的有勾結,鄉親心中自有公斷。如何避免瓜田李下,還是請洋巡弟兄加油。

回到正題,漁業資源這個問題不是今天才有聽聞,其實在我去年走遍四鄉五島彙整探尋民意後的政見中也有提到漁業政策,就包含了三項目

一、強力執法
二、海洋保育
三、漁業升級

讓我把當時的附圖找出來複習一下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海洋保育一向是樹黨核心價值之一,我們在澎湖與馬祖都有因地制宜提出過相關政綱。協助發聲只是盡點力。

在馬祖的這段時間,鄉親對這漁業資源的憂心真的是反應很強,只是馬祖偏向保守與不願得罪人的社會特質影響下,願意真正站出來為公眾議題發聲的民眾微乎其微,這次很難得北竿鄉親站出來了,但是並不代表沒站出來的南竿、莒光、東引鄉親沒有意見,大家對這個問題早就痛恨不已了。

自身親眼所見,漁工船近岸放網,拖網船沒有依規定在三海浬外作業,這些都是事實,海巡弟兄很辛苦大家也知道,但是是什麼原因造成執法效力不彰?鄉親心裡還不心知肚明嗎?有人也許說是漁民派系鬥爭,但是真正需要落實的海洋保育,我才不管誰怎麼鬥爭。只求漁民照規矩走,海巡照法令執法,最基本的原則做不到,後續的保育政策都談不上了。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6-11-03
付出不一定有結果,但...純粹可以結交異鄉知己
年輕,人生充滿無限想像
蘇先生努力,可以經營基層實力造福人群
商人無本不貪,政客無權不貪,相信蘇先生兩者都不是
或許十年、二十年後,蘇先生還是原地駐守
曾有財哥辯才無礙之能,後有小蘇古道熱腸
驀然回首....十年白忙乎,不勝欷噓,徒留記憶
漁權內部扯後腿,外來白忙工,縣府兩相不得罪
無數次公聽會、陳情會都是白搭,問題在內部
感謝蘇先生再次為馬祖發生
作者: 地獄使者 < > 發表時間: 2016-11-03
蘇先生你知道漁民座談會,有幾個是漁民發言的、在說為什麼雇用外籍漁工没有1000公尺的規定而大陸漁工有,外籍漁工可以到處走,而大陸漁工不行,真是一國兩治,那是因為八十幾年前戰地政務時期所設的法條,而今戰地政務己經解除了,這個法條也要修了,現在兩岸觀光多火樂,就是因為我們的立委不作為所以變成漁民之間悪鬥,大家都是漁民都要生活'不偷不搶,海巡弟兄真的辛苦,越區捕漁大陸漁船都抓不完,還要被不漁民的人誣陷,真的是為海巡弟兄感到不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北竿鄉親你們緊急後送的時候第一個時間是想到海巡弟兄,現在又把他們說的一文不值,他們也苦勞吧,海巡弟兄加油吧!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16-11-03
回應地獄使者,

大陸漁工船不能進入1000KM近岸的相關規定,是規定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制定原因是基於國家安全,防止對岸人員與資本滲透。

不過在海洋資源枯竭以及海洋保育觀念高漲的今天,此法已經出現了不同的效果與意義,馬祖區實際有對岸股東,或是船東直接就是大陸人的漁工船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多如牛毛,大陸漁工船主要銷售獲利的市場也是對岸的黃岐與平潭。捕撈馬祖海洋資源滿足對岸市場需求,然真正的本地漁民獲利不高,又有濫行放網拖網亦嚴重傷害海洋資源的狀況,這樣的漁業現況是必須檢討的。

至於漁工權益部份,前一陣子回台灣時,立委陳曼麗辦公室曾針對要制定新法令保障大陸漁工勞動權益與條件一事向我諮詢過,立委林靜儀辦公室也派過人到馬祖實地探查。同時我都有向他們提起,希望能爭取補助緊急重大傷病後送費用的適法性,因為現行規定中,緊急後送直昇機非本國籍是需要自費高昂價格的,雖然不會沒錢就不幫忙後送,但是要是真的發生,後續天價帳單非常難有能力支付,希望能有新法令改善這樣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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