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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政策錯誤比貪汙更可惡 | |
作者: 邱爺 < > | 發表時間: 2015-11-27 |
政策錯誤比貪汙更可惡 聽聞11/23日議會對酒廠質詢,身為縣民不吐不快,今年至目前為止酒廠營業額不足三億,回想這些一年前意氣風發,滿腔抱負的經理人,不但不能負責,還想盡各種理由,搪塞、推諉業績不佳的責任(還自喻跟**一般)。 寒心*.寒心*.寒心* 對於金馬酒業簽約一案本人有以下質疑。 1. 三年三億的契約,是否經董事會通過及公開招標程序。 2. 每年一億的營業額,目前僅一千餘萬,貴公司的履約管理措施為何。 3. 乾醪的陳年高粱酒,自有品牌有元尊、東湧及10年罈裝,其賣價僅525元,比酒廠批價還便宜95元,試問酒廠的利潤何在。 4. 契約有無禁止條款,除大陸地區販售外,不得回流地區造成酒價動盪。 5. 貴公司有無辦理金馬酒業退稅事宜。 6. 根據訂價差額,有無簽定廣告、行銷協議,.至目前為止,任何電視,媒體、報章雜誌均未見金馬酒業為馬祖好酒做過行銷宣傳,反倒是利用酒廠的資源,成就經銷商的利益。 7. 遽聞自酒廠至福沃碼頭的運輸及裝卸費用還是酒廠買單,是否屬實尚待查證。 8. 貴公司台北特產中心陳高售價為7百餘元,大潤發及愛買東湧陳高售價為980元,金門酒廠陳高乾醪酒的均價為1500元,大麴更以3000元起價。現階段貴公司以行銷乾醪酒為政策目標,怎能自貶身價。賤賣**.賤賣**再賤賣** 9. 曾幾何時,配售酒的漲價風波剝削了縣民應有的福利,卻以低於批價95元的價格,圖利廠商,不僅讓人聯想,私下的暗盤交易是否存在。 10. 綜合上述:酒廠的好酒被賤賣掉了,營業額越大盈餘越少,員工的辛苦白費了,福利被剝削了。好比酒廠的經營團隊,勒緊了金雞母的褲帶,肥了經銷商的口袋,樂了地區特產店的老闆,苦了酒廠的員工。 11. 站在督導單位的縣府團隊,還再袖手旁觀,不聞不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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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大海 < > | 發表時間: 2015-11-27 |
專注酒廠經營的優質議員都下台了, 你以為誰敢質詢阿 馬祖是自己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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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晴 < > | 發表時間: 2015-11-27 |
哈哈哈,經過這此議會質詢內容,外界看得出來有人在操控議題,主po著明顯想透過人身羞辱及輿論逼退打壓馬祖酒廠領導人,建議根據內容,內部人士所為“可能性大”,主政著及馬祖酒廠自己不作個調查處理及回應,一直放任外界唱衰馬酒,受傷害的是這些員工及主政著。請對外發個聲明吧! 內憂外患,悲哀的是你們勞工。 | |
作者: 南俠 < > | 發表時間: 2015-11-27 |
道聽途說,敬請指正 ! 1. 三年三億的契約,是否經董事會通過及公開招標程序。 > :何需董事會通過!有招標的手續過程,但知道的人早已知道,不知道的人,沒有辦法事先知道,真正急於想知道的人,反而變成後知後覺。 2. 每年一億的營業額,目前僅一千餘萬,貴公司的履約管理措施為何。 >:扣保證金,合約中保證金是多是少,不得而知,通常,經銷商不在意履約保證金是否被扣。 3. 乾醪的陳年高粱酒,自有品牌有元尊、東湧及10年罈裝,其賣價僅525元,比酒廠批價還便宜95元,試問酒廠的利潤何在。 >:酒廠的利潤是煙酒稅,利潤和稅款,全數交回連江縣政府,這才是全體縣民的福利,三節的配售酒,對縣民是小點心。 4. 契約有無禁止條款,除大陸地區販售外,不得回流地區造成酒價動盪。 >:契約沒有禁止條款,經銷商的酒回流,禁止不了。 5. 貴公司有無辦理金馬酒業退稅事宜。 >:只要出口,有退稅。 6. 根據訂價差額,有無簽定廣告、行銷協議,至目前為止,任何電視媒體、報章雜誌均未見金馬酒業為馬祖好酒做過行銷宣傳,反倒是利用酒廠的資源,成就經銷商的利益。 >: 經銷商無法負擔廣告費,馬祖酒的知名度差,做廣告對銷售幫助有限,沒錢打廣告。 7. 遽聞自酒廠至福沃碼頭的運輸及裝卸費用還是酒廠買單,是否屬實尚待查證。 >:酒廠的順風車,可以把客戶的酒送到福沃碼頭,但碼頭裝卸費必定是客戶自付。 8. 貴公司台北特產中心陳高售價為7百餘元,大潤發及愛買東湧陳高售價為980元,金門酒廠陳高乾醪酒的均價為1500元,大麴更以3000元起價。現階段貴公司以行銷乾醪酒為政策目標,怎能自貶身價。賤賣**.賤賣**再賤賣** >:不是自貶身價,馬酒的價格只能如此。 9. 曾幾何時,配售酒的漲價風波剝削了縣民應有的福利,卻以低於批價95元的價格,圖利廠商,不僅讓人聯想,私下的暗盤交易是否存在。 >:這是所有製造工廠的基本行銷模式,製造商的售價一定是高於經銷商的售價,讓終端消費者直接找到通路經銷商買酒,增加馬祖酒銷售量。 10. 綜合上述:酒廠的好酒被賤賣掉了,營業額越大盈餘越少,員工的辛苦白費了,福利被剝削了。好比酒廠的經營團隊,勒緊了金雞母的褲帶,肥了經銷商的口袋,樂了地區特產店的老闆,苦了酒廠的員工。 >:馬祖酒廠的好酒,純乾醪59%的大麯酒是第一好酒,至於銷路第一的47%元尊陳高,專家們說是普通酒,馬祖鄉親力捧元尊,普酒叫好,經銷商可憐,乾醪酒成本太高,行銷利潤少,經銷商只賣低價勾兌低成本的酒才有微利,行家一喝,馬上就知是低級酒,惡性循環,這是馬祖高梁酒銷路難以推廣的最大原因,成本高,經銷商無利,經銷只推低價便宜酒,壞了馬祖高梁酒的名聲。 11.站在督導單位的縣府團隊,還再袖手旁觀,不聞不問嗎 > :連江縣政府督導單位,管理不了,也不想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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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講明白 < > | 發表時間: 2015-11-29 |
金門酒廠年營業額百餘億.但三不五時還能在電視上看見其為金門高梁酒作的宣傳廣告.貴酒廠有何作為.讓全體縣民體會出經營團隊所做的努力. (名不見經傳的小酒廠)這句話是金酒員工對貴公司經常掛在嘴邊的比喻.身為縣民的你.我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名不見經傳的小酒廠)孰可忍.孰不可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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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無極 < > | 發表時間: 2015-11-29 |
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你們了解,金酒民國90幾年就大力擴廠,短短幾年,現在一年產值至少3000萬公升以上,而馬酒現一年產值只有多少?金酒每年報議會通過要花三億大錢燒廣告預算,馬酒現皆段有那能力嗎?馬酒搞個擴廠,上級縣府態度消極不支持,民代看衰,能進步到那?到是唱衰馬酒的事,一堆人搶著做,用鍵盤來作總經理大家都會,悲哀啊、悲哀啊。 | |
作者: 馬祖酒廠 < > | 發表時間: 2015-11-30 |
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 對馬祖資訊網筆名「邱爺」刊登不實言論,傷害馬祖酒廠之淺見∼ 馬祖酒廠對馬祖之重要,不待贅言,相信鄉親知之甚明。是以珍愛馬祖酒廠,維護鄉親權益,身為馬祖之鄉親,人人皆責無旁貸,因此面對任何傷害馬祖酒廠行徑,都應該挺身而出,義無反顧,以維護全體鄉親之權益。 有關馬祖資訊網筆名「邱爺」網友針對質疑「本公司與金馬酒業簽約」案連日來於網路刊登不實言論,本公司茲發表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104年為突破自有品牌經營困境,規劃擬訂「一定金額以上經銷馬酒作業原則」管理辦法,原則上採取讓經銷商有更多獲利空間,以吸引更多之資金與人才,希望藉由較強的經銷商資金運作,公開廣徵經銷商加入銷售行列,幫馬酒開發大陸及台灣市場通路。只要承諾每年銷售量達1億台幣,並須繳付履約擔保金,經審查程序核准後,即可加入馬酒經銷商行列。上述作業辦法業經第6屆董事會104.03.26會議審議通過,連江縣政府104.04.23連財產字第1040013506號函核備,並於104年4月28日上網公告周知。 二、馬祖酒廠與金馬酒業公司所簽訂之契約,未涉及獨家授權,任何有意願行銷馬祖高粱酒之廠商,只要符合「一定金額以上經銷馬酒作業原則」之管理辦法規定,繳交履約保證金,即可成為馬祖酒廠之經銷商,並未因馬祖酒廠與金馬酒業公司簽訂經銷合約後,即排除其他廠商之經銷權;復查該經銷合約並無約定馬祖酒廠須補貼銷管費用,馬祖酒廠因該經銷契約之訂定僅有收入而無支出,揆諸政府採購法之立法目的,馬祖酒廠與金馬酒業公司三年經銷合約無政府採購法之適用。 三、關於金馬酒業公司6月15日簽約後,截至目前銷售量達1仟5百餘萬,雖提貨量不如預期,但合約增列經銷商履約懲罰性條款,年銷售未達目標者,馬酒公司得以依契約規定沒收經銷商履約保證金。 四、有關外界質疑酒品不得回流地區部分,經銷商按酒類供銷契約價格於各區域供銷各類酒品,但不得回銷馬祖地區。經銷商如有發生上述事實或行為情節嚴重者,本公司有權主動終止合同,取消經銷商資格並沒收履約保證金。 五、另有關於出口貨物退稅手續事宜,企業貨物退稅可在其貨物報關出口辦結手續後,向其報關的海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專用聯,依規定程序申報辦理出口退稅。 六、有關質疑金馬酒業公司訂貨後,馬祖酒廠至福沃碼頭運送問題說明:雙方於合約簽訂成品酒交貨點為「福沃港口」,提貨前其運送至港口所使用之交通工具皆為本廠車輛,提貨後所需之有關費用則由經銷商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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