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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區漁會都是這樣處理事情的嗎?
作者: 退一步的微笑 < > 發表時間: 2015-11-19
今晚不是馬祖區漁會在莒光鄉公所三樓會議室邀請僱用大陸船員之漁船主的座談會嗎?具漁船船主反應怎在公所等侯兩小時怎不見主持人曹總幹事,難道漁會都是這樣魚肉漁民的嗎?難道是我們漁民就這麼不值得別人尊重嗎? 難道我們漁民有任何問題非得去縣府找縣長陳情嗎?那麼我們漁會成立的作用只為了某總幹事領錢說官話嗎?
作者: 大慶元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太不應該!太不應該!這漁民說的如果是事實,該是說明並道歉了,以後也別佔著位子不幹事了,漁民朋友辛苦了!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馬祖區漁會總幹事曹成俤來電表示,因今天有工程會勘,並與張議長有約,因此昨晚在莒光鄉公所舉行的座談會,委由區漁會莒光主任陳春俤主持,與會的船主均依規定在會議簽到簿簽名在案。但仍有兩位船主未到場,一位船主因出海作業而晚歸,陳春俤主任於會後親自前往這位船主家中做口頭報告與說明。

以上事件過程,經向陳春俤主任求證無誤。
作者: 退一步的微笑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一切都是謊言,昨晚會議跟本就沒開,因為晚回的兩位船主在會議召開前都已回到港內,難道簽到簿有簽就代表會議有召開嗎?如果真是如此以後就只要看簽到簿就好,不需要會議內容就可瞞天過海,真不知是馬祖特有文化還是馬祖的組織章呈比較特別 ,漁民只是少數說在多也比上兩個口說的一句話,沒有的事實變成有,馬祖漁民可悲阿
作者: 嘿嘿嘿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馬祖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離譜的事,
真是太糟糕,
如果漁民講的都是真的,
以後什麼事,都能亂搞了。
此風不可長啊!!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由於會議是否召開,真相十分單純,站長今天傍晚致電昨天參加會議的劉榮斌,他表示他是代理船主陳瑞國出席,於晚間七點左右抵達莒光鄉公所三樓,在簽到簿代簽後,接受陳春俤主任的宣導,並提問。

因此,昨天晚間馬祖區漁會的說明會確實有舉行。請開版網友留意貼文的法律責任,以免涉及誹謗罪嫌。本站有義務提供網友貼文的IP給檢察官,併此敘明。
作者: 退一步的微笑 < > 發表時間: 2015-11-20
反正你們都是一掛的,有理說不清,你要告就告我們也有船主可當證人
作者: 嘿嘿嘿 < > 發表時間: 2015-11-21
兩造說法,各說各話。
馬祖區漁會,
應有義務出面,糾正視聽。
一個區區漁會,怎能任由他人誣衊??
我不懂???
作者: 大風 < > 發表時間: 2015-11-22
一個說明性質的會議,到底有沒有舉行,本無有多大的嚴重性。但會鬧到如此針鋒相對,情緒火爆,搞得快要變成一椿醜聞般的持績延燒,這豈是有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圓融能力和果敢表現!?

「馬祖區漁會」主事者,要勇然地於第一時間裡站出來,公開澄清一,大方道歉二,此事不就如風吹雲散化消,兩相平和!?

建議「馬祖區漁會」要即時於「馬祖資訊網」上申請服務於廣大漁民的專屬帳號,隨時回應大家的意見,切勿再經由站長或者第三者傳話。傳話,若傳得真確明白,自沒啥要緊;但要是傳得有個偏差不周的,豈不火上加油,自討苦吃!?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5-11-23
大風兄所言甚是,馬祖區漁會在本站有註冊,總幹事可用馬祖區漁會名義上網回應與澄清,若忘記帳號和密碼,可連絡站長。以後站長不再接受網友「傳話」之請託,併此敘明。
作者: 馬祖區漁會 < > 發表時間: 2015-11-23
馬祖區漁會聲明啟示:
一、11月19日晚間會議確實如期召開,事由「僱用大陸船員綜合工傷、意外保險方案座談會」通知參加會議的有四位僱用大陸漁工的船主,但當晚只有劉榮斌船主一個人到場與劉船主說明宣導結束後,陳主任親自前往沒來參加會議的劉玉應與陳家明船主,均將資料及內容告知船主。第二鄉公所監視器也可證明當晚有那些人進出,事實勝於雄辯希望貼文網友三天內提出道歉啟事。
二、我身為漁會總幹事不希望與漁民朋友有任何的不好事情發生,19日早上開理、監事會,我(總幹事)將理、監事會議中重要提案請張議長協助處理,當天下午與張議長有約才不克出席會議,以上如有不實本人願意即刻辭去漁會總幹事之職務,所以網友不實的指控不希望成為口水戰,所以請公正的第三方求證代為聲明,但是這位網友還以不實回應,為了維護個人及漁會的聲譽希望貼文網友三天內提出道歉啟事,不然為了維護漁會的聲譽必須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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