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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公益彩券用來補貼台馬輪真是太扯了 | |
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2-19 |
連江縣以彩券盈餘支應離島空運與船運航線虧損共計三千六百萬元,所占比例高達整體彩券盈餘的卅九%,這兩筆款項皆為補助業者而非一般民眾,和社福支出扯不上絲毫干係。以上節錄中國時報 黃筱珮/台北報導、邱新福/馬祖報導 真搞不懂只要是錢方面,幾乎都會扯上台馬輪,議員們是通過的預算 這是犯法的,如果每次都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真的不是辦法,因為台馬輪有營利性質,不免讓人引起官商勾結,副縣長這樣做有辱馬祖名聲,好像把不合法的事情合理化,以後如何帶領縣府團隊,也讓民政局遭受外界質疑,真是糊塗,馬祖名聲經不起你們官員如此折磨的 如果將這些錢用在老人福利一些該有多好,老人津貼由3000元調漲6000元 不僅解決了許多老年人個人的問題,許多家庭也獲得改善 如果被老人家知道這些事情,他們會集體去縣府抗議的 如果你在亂用中央不補助,那馬祖不就虧大了 你應該要在馬報上說清楚,否則很多人不服氣的 如果你用在教育事業我可能還平衡一些,畢竟沒有營"利"性質 亂搞 真的每次一有問題,交通局好像都會沾上邊,交通局長也被你害慘了 出面書明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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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不會太扯啦! 「台馬輪要維持」對吧! 『台馬輪10開9虧』.......是事實吧! 那您給個說法!好嗎? 我認為「不會太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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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依第: 跟你說太不合理了 這件事看似合理錢是花在大家身上 問題是: 1.台馬輪是營利事業單位,而不是公益事業 2.陳貴忠議員擔任台馬輪總經理,不會給民眾覺得是利益輸送嗎 3.應該先加強社會福利例如:老年津貼由3000變6000或5000元 4.現在老百姓對於台馬輪是否有官員是乾股一事炒的沸沸揚揚 老百姓自有公斷,但這麼多議員會通過此案,如果真是如此 真是太過分了 依第,這樣說您明白了嗎 經營一個事業沒有穩賺的,即使台馬航線是黃金航線,船公司不去好好經營一樣虧錢,如果一直虧錢為何還要招標,那陳貴忠議員等都是馬祖慈善家,感謝你們了,就是有公家補助我可以放心躺著賺錢不需經營吧 TVBS也正在透過管道想了解此事,如果有人知道歡迎上網告知 或給我Email:matsu@0836.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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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公益彩券收入到底要如何使用,目前雖有規定應使用在社會福利上,但中央對於地方政府的違規使用,並沒有「罰則」,所以各縣市政府多多少少都有違規使用的情形。 大陸有一句順口遛:「要致富,先開路」,這表示交通對於一個地方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由於中央對於台馬輪的虧損,不願意給予全額補助,因此地方政府在財源不足的情況下,只好違規使用公益彩券收入。相信任何一個人當馬祖的縣長,都會被迫做同樣的決定,除非台馬輪停航、離島交通船減班(公益彩券收入除了補助台馬輪虧損以外,也補助離島交通虧損)。至於是否涉及「利益輸送」,跟陳貴忠議員擔任新華航業公司總經理,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因為縣政府已經將台馬輪的勞務委外,依據契約付款,每開航一班次,都有固定的金額,也都需要透過主計單位的審核。因此,公益彩券收入違規使用是一回事,新華航業承包台馬輪又是另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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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tsuuser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連江縣府彩券盈餘 挪補海空運虧損 2005.02.18 中國時報 黃筱珮/台北報導、邱新福/馬祖報導 看完了這篇報導後較認同站長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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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鬼扯蛋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一但公益彩券如此挪用開了先例 今後官員們就更好拿錢了 因為有很多變向方式用公益彩券名義就可以... 大家就知道意思了 台馬輪由議員經營(雖然是承自父業) 有沒有黑洞老百姓心裡明白的很 這也是百姓心中永遠的痛 只要他們說這一切都是為交通逼不得已的 你就永遠說不過他們 你就放了他們吧 不過:開心先生我很認同你的說法 就是因為沒有明定罰則就更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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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admin wrote: 怎麼會是兩回事呢? 知道內情的人都知道,你以為一句話"每開航一班次,都有固定的金額,也都需要透過主計單位的審核"就可以粉飾一切嗎 你以為現在老百姓都像以前沒讀過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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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寬哥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台馬輪是馬祖交通命脈,即使是私人單位,也要花一切代價維持經營。 包括犧牲一些弱勢團體的利益。這樣除了可以給一些人賺到錢,還可以 讓馬祖交通便利何樂而不為? 同樣,有一天,台灣政府覺得馬祖只是少數人居住,也失去了戰略意義, 何必為少數人花大筆經費在那裏,撤掉縣政府和公務單位,也是理所當然 的。到那時候,馬祖人就不要哭,不要再認為別人在欺侮你們。 馬祖人阿!你們要鄉愿到幾時呢? 人也不可以為了自己方便和益利,失去公義的原則。 千萬不要自食惡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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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k < > | 發表時間: 2005-02-20 |
寬哥 wrote: 人也不可以為了自己方便和益利,失去公義的原則。 那裡補這裡補乾脆通通補給它好了 挪一點教育經費 挪一點建設經費 每人再多交一點稅您說好不好 記然您這麼有愛台馬輪那您多交15%的稅您一定贊成 明明就不合公平正義原則,怎麼還有那麼多人支持 悲正義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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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貴忠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05-02-21 |
陳開心友網請您查明事實後再提出評論,並請勿任意傷害本人的人格與名譽,本人未擔任民意代表時,家父就己經營航運十餘年,航運界長輩們都知道,本人擔任縣級民意代表已邁入第十六年,十五年前為了專心任職民代工作而將北竿首家批發店〔建北批發行〕拍賣結束,至今未經營其他行業,唯有家父留下的新華航業公司部份股東,但本人均以兼職身分協助公司業務。本人的財產狀況,可閱覽監察院財產申報書。 臺馬輪在台航經營時期,其營運服務水平、訂位電話設施與被單床艙廁所潔清等工作,與現在新華經營的服務相比較,只要搭乘過的鄉親都會有所體驗與好評。但本公司並不以此為滿足,至今仍不斷追求更好的服務。 當年,鄉親都希望有一天〔臺馬輪〕能由馬祖人來經營,由於馬祖航運前輩都無意願籌組承攬,只好請委請本公司技術部門與企劃公司進行研究,如何作好〔臺馬輪〕相關的籌備企劃工作,由於本公司企劃案的深入,並最能了解鄉親旅客的需求與服務,價格最低而得穫評選第一,本公司的承攬經營價格,每年節省公帑數千萬,馬祖通訊曾經報導。 陳開心網友請您了解實情後再提出評論,並請告知您的真實姓名與連絡電話,網友們對於民意代表的服務水平或相關評論,本人都樂於接受,但您的言論己經傷害到本人名譽,請您謹慎發言,否則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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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禹希 < > | 發表時間: 2005-02-21 |
我想最好的辦法是連江縣政府不再補貼各離島交通船,賣掉臺馬輪,讓所有船舶公司回歸正常市場機制,想要賺錢的業者自由競爭,盈虧自付。 但我不知道這樣一來未來離島交通(包括臺馬輪)的票價會變成多少?又有多少公司願意經營,是不是仍能像現在一樣臺馬輪能一個禮拜開六天。 個人也認為社福經費當然不應亂用,但在馬祖這樣一個特別的狀況下,如獲得中央同意,用在其他方面亦未常不可。但個人認為用在加發老人年金上則是絕對不可的,發錢不是福利,對提升社福質量上更是沒有益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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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2-21 |
我的電話0936123345 | |
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2-21 |
社會福利的定義 社會福利有一定的服務對象 以下節錄"社會工作辭典"第四版 第307頁~308頁" 一般所謂的社會福利,係指社會性社會福利,依對象而分有兒童福利,青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和老人福利,依其照顧方式分有家庭福利,社區照顧和院內照顧等,若依其提供的方式分,則有項目服務和現金服務。 公益彩券係屬社會服務,應專款專用在社會福利方面 提供給台馬輪係屬"全民"福利,例如全民健保 我不是說縣府不可以把錢給台馬輪 只是經費支用款項是不是"不合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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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uan < > | 發表時間: 2005-02-21 |
禹希 wrote: 1.同意你說的,社福經費當然不應亂用 2.你說個人認為用在加發老人年金上則是絕對不可的,發錢不是福利,對提升社福質量上更是沒有益處的。我個人非常不認同,想想我們馬祖地區,要不是有一群在戰地政務時期,為了自已的家園及下一代,拼命似的守護自已的家園,會有如今的馬祖嗎?而政府現在不是都在提倡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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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公尺 < > | 發表時間: 2005-02-22 |
聽了樓上各位大人的說法,都很有道理。但如何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小的我倒是有一點小小的意見。 1.離島交通船不要每整點開,可以把他切割為早、中、傍晚三個時段。 2.台馬輪不需要一個禮拜開六天,可以是季節來決定開航的天數。例如:夏季為旅遊旺季,可以一個禮拜開四天,到了淡季,一個禮拜開兩天,這樣可以減少成本。 3.老人津貼要以戶籍在馬祖也時記住在馬祖的老人家為主。 上述航班減少,會帶來大家的不方便,但是只要航班時段分配得宜,我想載客率就會提高,相對的可以減少成本的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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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沉思者 < > | 發表時間: 2005-02-23 |
發錢不是解決老人問題的方法,卻是可以產生立即的政治效應 我對公益彩金如何使用沒有特別的意見, 但因討論到是否要以發錢的方式來當作解決社會老人問題的唯一方式很有意見,但不加入口水論戰,只以目前社會福利政策中對於老人問題的背景、需求及政府可採取的解決方式和大家討論討論。 現代社會老人問題產生的背景 一、家庭結構改變,兩老核心家庭及獨居老人增加(現代的年青家庭不願和父母同住) 二、高齡化社會來臨(這是不可能單以金錢來解決的核心原因,社會漸漸養不起越來越多的非工作人口) 三、工業都市發展,生活環境惡化(疾病變成慢性殺手,形成長期身心痛苦) 四、教育進步產生嚴重代溝(家族上下無法心靈交流,對心理健康有妨害) 五、老人社會地位低落(社會對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等觀念已非重要的提倡重點) 六、醫藥發達,醫療負擔加重(每個月的老人津貼決不可能完全負擔醫療費用) 七、社會互動減少,閒暇時間增多(政府是否就可以對老人的精神狀態棄之不顧?) 進而產生以下的需求 一、經濟的保障 二、醫療、衛生與營養的保障 三、家庭安定 四、社會互動的機會 五、教育機會 六、文化、娛樂的機會 七、宗教信仰的需求 政府除了發錢外(這是為了維護老人經濟的保障),還有以下的方式協助建構社會環境解決老人問題: 一、長期照護機構 以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疾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 二、養護機構 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護理需求之老人 三、安養機構 安養自費老人或留養無扶養義務之親屬或扶養義務之親屬無扶養能力之老人 四、文康機構 舉辦老人休閒、康樂、文藝、技藝、進修及聯誼為目的 五、服務機構 提供老人日間照顧、臨時照顧、就業資訊、志願服務、在宅服務、餐飲服務、短期保護及安置、退休準備服務、法律諮詢服務等綜合性服務為目的。 由以上條列所言可知, 老人問題是需要多方面的從社會環境、生理、心理及其它外圍方式建構一個適合「養老」、「終老」的社會空間。 應該不單單將直接金錢送到老人家的手中而已。(且金錢確實送到了老人手中,可自主使用嗎?這也是可思考的問題) 如果鼓勵政府用單一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只會養成政府怠惰及政治人物「叫賣式」的社會福利政策。 倒是若真要將部份公益彩金投入這個部份,可以從清查縣內老人居住及生活狀況開始,再從調查結果做適宜的投注資源順序。不過要注意的是,公益彩金不是一個穩定的財源,政策規劃時要注意是否會造成後續因財源不穩,而無法執行的疑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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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庸 < > | 發表時間: 2005-02-23 |
馬祖交通一直是地方政府及民眾重視與關心的重要縣政事務,記得戰地政務時期台馬人貨交通是由二次世界大戰產物補給艦(開口笑)及AP艦擔任運輸。在那段時期是以軍方為主,民眾為輔,回想當時常常上演海中驚魂及不平等待遇,我們的權利在哪裡!如今時代轉變地方海空交通也隨之縣政的革新而有非常大的進步,我想這是人民追求及縣府努力所共同實現的。雖然馬祖地方會應天然氣候不定,影響台馬交通,但比起過去實在是天壤之別!據了解以目前台馬輪載客量在沒有政府補助下,應沒有一家船運公司願意承接台馬航線!因此為能讓台馬輪營運正常,從過去到現在都必須靠政府經費補助,才能讓民眾在台馬交通上多一項交通工具選擇,畢進是給馬祖地區人民及外來觀光客行的方面的權利與保障。由知當縣府對人民權利與保障視為首要時,必須在雙從壓力下完成台馬輪的營運實為艱難;就目前而言台馬輪每趟補助經費比過去減少十萬元,如以每星期開6趟ㄧ個月就有24趟×10萬=?×12個月=?。想想如果我們對許多陳述的第一個反應常常是評斷,而不去了解,當表達反應時「這是不對的、這是不正常的、那是錯的、那個不好」,這已失去話裡真正的公正。 | |
作者: 菩提 < > | 發表時間: 2005-02-23 |
表面上每趟便宜十萬元,實質上其他支出比臺灣航業有過之而無不及,光是向連江航業申請補助經費的公文量,較臺灣航運業多出N張,更甚者前連江航業林經理與前縣府交通課曹課員為了「修改合約內容一事」與縣府高層意見不合而去職,亦是眾所周知之事,然,試想一家從祇有海上貨運經驗,且因案被大陸扣留之船運業,為了服務馬祖縣民,委屈承攬臺馬輪,與連江航業股東代表刪除了「具備客運經驗三年條款」之時間點不謀而合,令人憑添想像空間。 | |
作者: 南人 < > | 發表時間: 2005-02-24 |
1.台馬輪等離島航線會虧錢?為什麼?票價合理嗎?管理效率如何?人力薪資如何?海象不佳停航,海象好但週一又停航?民眾的權益又在那? 2.補助的方式合理嗎?可以用航空公司的方式嗎? 3.如果沒有這筆錢呢?那會如何?停航?追加預算?或…… 4.議會通過補助的?為什麽不辦公投?民調?十個人就可以決定這些錢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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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2-24 |
菩提 wrote: 對於民眾疑慮,縣府應該可以列出 1.公益彩券應用明細 2.台馬輪支出明細 或許對大眾疑慮有些幫助 如果有不方便公佈的地方,也應該讓民眾了解為何不能公佈 或是需要多少民眾連署才能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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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寬哥 < > | 發表時間: 2005-02-27 |
馬祖人自當要照顧自己人,我覺得是理所當然。問題是不應該用公益彩卷的經費去補助。 最近許多因為九十年度回鄉投票的人被起訴,聽說還有四百多人被判刑。從這件事來看,在馬祖的檢調單位不再是軟柿子了。回鄉投票支持自己人也是理所當然的,只是被政客利用,就要倒大楣。 常常在想那多年來一直在馬祖蒙利的政客,那時候檢調單位會抓出一、二位來做祭品? 等著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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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寬哥 < > | 發表時間: 2005-02-27 |
記得戰地政務時期台馬人貨交通是由二次世界大戰產物補給艦(開口笑)及AP艦擔任運輸。在那段時期是以軍方為主,民眾為輔,回想當時常常上演海中驚魂及不平等待遇,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的確可憐!住在北極的愛基斯摩人只能使用狗當交通工具在大雪中行駛,實在可憐。 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人們不得不屈就環境,當時在台灣許多鄉下地方交通也非常不便。 我們的權利在那裏,「馬祖人為台灣人站了幾十年的衛兵」台灣政府欠馬祖人很多,軍方站了許多的民地、……。可是當年施明德的「金馬撤軍」,但我們馬祖人卻是反對。 馬祖人應學習感恩,有沒有台馬輪,還是要感恩。畢竟別人已經給我們太多了,多到我們都不知感恩,常覺得是理所當然的。現在的馬祖青年和小孩也是越來越不知感恩,覺得父母或別人的給予,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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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kwa < > | 發表時間: 2005-03-01 |
南人 wrote: 很抱歉,這篇回應絶對無挑起網路大字戰的意思,只是據我所知道的陳述而已,若有得罪之處請見諒. 其實當台馬輪抵南竿或東引時,從上下客率就可得知台馬輪注定賠錢,因為太不符合經濟成本,以目前的票價,中央財政惡化下,能補助多少?真是賠到死,若要合理的票價,我看民眾鐵定選擇飛機.至於週一停航是為了船機保養,聽說最近又有人性化的改善?? 如何的補助,小老百姓實不懂政治,故不予致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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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3-03 |
重點是"公益彩券的錢絕對不可以挪用給台馬輪" 那是一筆保障弱勢團體的社會福利經費, 其他各縣市財政也都是短缺的,錢不會嫌太多的 如果馬祖可以如此挪用,各縣市也都學如此偷天換日挪用 那麼弱勢族群,永遠會被社會給疏忽 那些老的,小的,身心不便的又該向誰討公道呢 縣政府不可以不負責任的的說這是"廣義"的社會福利 如果縣政府硬要如此說,以後如果符合民意且又是廣義的社會福利,限政府是不是都要給 予補助,例如:縣府乾脆幫設籍馬祖的每一個民眾繳交健保費算了,這也是"廣義"的社會福 利,為何不去做呢 相反的"公益彩券的錢是社會福利專款專用的錢"那補助的對象又是不一樣了,然社會福利 有一定的服務對象 以下節錄"社會工作辭典"第四版 第307頁~308頁" 一般所謂的社會福利,係指社會性社會福利,依對象而分有兒童福利,青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身心障礙者福利和老人福利,依其照顧方式分有家庭福利,社區照顧和院內照顧等,若 依其提供的方式分,則有項目服務和現金服務。 公益彩券係屬社會服務,應專款專用在社會福利方面 如果是如上所說,那麼應用在台馬輪的例子上如何要符合社會福利呢 舉個例子來說:只要是符合補助社會福利的對象持台馬輪的票根向縣府 請領全額補助或固定額度的補助 同理,應用在健保費上也一樣,縣政府可以幫老的,小的,身心不便的給予健保費的補助,而不是"所有的人"都給予補助當然補助的方式不一定是用錢,但一個原則"公益彩券的錢是那些弱勢族群且符合社會福利補助的人專款專用的錢"不可以貪圖方便用在縣府單方面片面解釋"廣義"的全民身上 如果縣府覺得有錯應該向民眾道歉,要說清楚以後如果中央有補助款下來了,是不是那三千多萬的專款專用錢需要墊還那些需要的人,否則失去公益彩券當初設計的原意,如果公益彩券是用來補助給"廣義"的有錢人或全民不應該課百分之二十的稅金,因為如果如此無疑又給官商勾結多了一條便道 再者議員大人們,您們真的替我們嚴謹把關了嗎?為何不見您們用真名上網陳述當初是如何通過此預算的呢?是全部議員一致通過還是多數才通過的呢?贊成的議員有哪些呢?贊成的理由是什麼呢?又有誰可以調閱當天影帶呢?來還原事情真相給民眾一個交代,縣府單位如果覺得我說的有誤應該上網或登報說明,讓民眾了解,這樣一個議題一直發燒,網路無遠弗界,如果不說清楚影響不只是縣府團隊,更使馬祖名譽受損,不是嗎?不要為一個錯編更多的謊 以下是金門與馬祖對公益彩券盈餘分配管理運用情形 金門縣 一、92年度獲配公益彩券盈餘9,652萬7千元,歲入、歲出預算數原編1億元,追加3,861萬4千元,實際執行數8,525萬4千元,尚有待運用數4,988萬6千元,業納入93年度預算繼續執行。 二、9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數1億2,000萬元,其中含92年度賸餘款4,988萬6千元,93年度獲配數預估為7,011萬4千元,與上年度實際獲配數相較,本年度預算編列尚稱合理。 三、92年度獲配公益彩券盈餘之管理方式為收支併列有瑕疵,93年度已改進,均詳列明細,應屬收支併列,且運用項目均符合「社會福利」支出用途。↺ 連江縣 一、92年度獲配公益彩券盈餘7,239萬4千元,歲入、歲出預算編列8,000萬元,實際執行數9,385萬7千元,業已超出原編預算,部份金額動支未循預算程序,宜請檢討改進;另待運用數2,527萬3千元,據該府承辦人表示,業轉入歲計賸餘,其中1,190萬8千元支應該府93年度公益彩券歲入預算與歲出預算之差額,其餘無法說明流向。 二、93年度歲入8,000萬元,歲出預算9,190萬8千元,與上年度實際獲配數相較,本年度預算編列尚稱合理。 三、92年度獲配公益彩券盈餘之管理方式為收支並列有瑕疵,93年度仍未明列細項,應屬收支並列有瑕疵。 四、部分項目運用於補助離島航線管理及虧損,顯未符合「社會福利」支出用途。↺ 大家如果要看全部的請點選這裡 顯然連江縣政府的"社會福利",與中央及大眾社會福利"字典",是不同一本書喔 我在重申一次"公益彩券的錢是那些弱勢族群且符合社會福利補助的人專款專用的錢",你們了嗎? 至於台馬輪的經費來源,請官員大人思考吧?如果今天沒有這筆"公益彩券"經費,政府的因應之道,又是如何,這樣思考比較健康 還有台馬輪我們都知道一定虧損,但可以告訴我們收支報表情況嗎 到底是補助到哪一環節才造成虧損呢,是天天開航?是人數不足?是維修費?是.....?議員們,這一點小忙可以幫一下吧!!! 如果需要我協助,我的TEL:0936-123-345 我是小老百姓都可以開誠佈公用真名上網,不用匿名來說明這件事,為的事負責,你們又為什麼不用"健康"的心態去面對小老百姓的心聲呢?難到你們都是躲避球選手ㄚ(閃躲功夫一流) 如果還是等不到回應,下一次應該試著傳送到阿扁信箱或國外媒體之類的 大家也可以提供一下建議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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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開心 < > | 發表時間: 2005-03-10 |
參考一下別人地作法,馬祖做到了幾點 如果有許多可以改進,為何要將公益彩券對弱勢族群專款專用的社會福利補助款挪給台馬輪 那如果馬路壞了,是不是又要拿公益彩券的錢去修馬路, 縣政府一天沒有回應,就會累積民眾更大的反彈能量 這件事情不會默默結束的 高雄市各項身心障礙者社會救助福利措施 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內容: 1、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六千元;輕度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三千元。 2、非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三千元,輕度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二千元。 辦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社會局第二科: 337-3374 兒童托育津貼 服務對象: 1、兒童或兒童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服務內容: 1、每人每月補助三千元,由各托兒機構統籌向社會局申請轉發。 2、就讀公立幼稚園每學期補助學費四千元。 3、就讀私立幼稚園每月補助三千元。 辦理單位: 托育津貼:送托之立案托兒機構 社會局第五科: 337-3379 幼稚園補助: 教育局第三科:337-3120 障礙學生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子女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教育代金補助 服務對象: 1、無法就讀一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或特殊學校之重度身心障礙者。 2、未在政府委託社會福利機構附設特殊教育班就讀者。 3、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4、障礙者本人或障礙者子女就讀本市私立特殊學校及高中職學校者 辦理單位: 教育局第四科:331-4881 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自付額補助 服務內容: 補助自付保險費,除內政部補助額度外,餘輕度、中度設籍 且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 由市府全額補助。 辦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社會局第四科( 336-8333 轉 2450) 來源網址:資料來源 結論:公益彩券的錢是社會福利專款專用的錢,是對弱勢族群的基本保障 而不是給台馬輪的,台馬輪的經費請你們自己去爭取, 部分議員們有沒有球員兼裁判,民眾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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