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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論馬祖航運業者檯面下聯合經營,消費者對船隻航行安全疑慮?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16
現下馬祖航運業者兩方人馬互相鬥爭之際,航船安全已出現令人憂慮情事,兩方私底下成立聯合船運公司,任一聯合公司從業人員船長或輪機長,需要在私底下聯營船公司服務每艘船,一個船長或輪機長要服務4-5艘船,要知道每艘船隻都有不同機械性能,一個船長或輪機長要適應這麼多不同性能船隻,應該有航安顧慮吧!

連江縣政府應該知道馬祖私底下聯營船公司這回事吧!幾家個別船公司小姐都在同一個地方上班,應該不是秘密吧!馬祖離島交通航運業太複雜,希望連江縣政府要重視,有關馬祖離島全民海上人命議題是到該重視時候了。

附註:連江縣消保官有去查一下各船運公司船員有無在原法定契約公司服務嗎?另交通部航港局就沒有管理責任嗎?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設官分職是做什麼?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16
為了馬祖離島海上人命安全,請交通部航港局及連江縣政府依法行政吧!

船員法

第 三 章 船員僱用
第 12 條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
第 13 條
雇用人僱用船員僱傭契約範本,由航政機關定之。
第 84 條
雇用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處有關船舶三十日以下之停航:
一、違反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但書、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第三項或第七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二、有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或第七款情事。
三、違反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最低標準。
四、擅自僱用不合格船員或不具船員資格人員執行職務。
五、包庇、唆使或以其他非正當方法使船員偷渡人口。
經許可僱用外國籍船員之雇用人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者,廢止其僱用外國籍船員之許可

第 93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作者: Rebaccu < > 發表時間: 2015-04-16
你有看到佶星海運跟連江航業的合約嗎?看清楚再發表吧,你有證據他們三家(佶星、大和、長憶)聯營嗎?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16
看佶星海運公司掛名標代委外經營連江航業公司「東方明珠輪」以後有別家海運公司船員在其船受雇工作就能證明,我們消費者拭目以待,不然別家公司員工為何可以在不是自己海運公司船上服務,這樣船東已違反船員法(申報不實),至於馬祖另一對抗陣營情形也是如此,一個海運公司船員可以到別家海運公司船上工作嗎,船員法規定船員受雇要向主管機關報備,不是業者私底下運作就可以隨心所欲,我們國家是有法律的。

第 三 章 船員僱用
第 12 條
雇用人僱用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送請航政機關備查後,受僱船員始得在船上服務。僱傭契約終止時,亦同。
作者: SPEAKER < > 發表時間: 2015-04-16
馬祖有太多事務以方便行事當藉口
情理法總是"情"佔大塊
沒事就沒事
真有個事回頭找"法""理"
恐怕遺憾
引以為戒:台中捷運工安事件

請注重安全

尤其我們對相關法規一點都不知
內幕更甭說
政府更應該保護人民安全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17
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福澳港馬祖辦事處,現在網民提供消息,請您動一動離開辦公室去查查吧!為了政府法律威信也為了花納稅人錢在馬祖設官分職努力一下吧!海運公司有沒有依照陳報航港局雇傭契約讓員工在原海運公司交通客船上受雇。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20
重大海難事件,馬祖民眾及航港局官員能不戒慎恐懼引以為戒及依法行政嗎?


這場南韓史上最嚴重的災難發生一年後,國民對政府仍抱著很大的挫折感,認為安全沒有顯著改善、高階官員逃避責任。根據南韓《中央日報》民調,高達85.8%的受訪者認為,像這樣的大型災難,以後還有可能發生。

沉船周年朴槿惠致哀遭拒
作者: 蔡致仁╱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4月1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蔡致仁╱綜合報導】
南韓「世越號」客輪沉沒事件16日滿一周年,多地舉行追悼活動。經罹難者家屬呼籲多時後,南韓總統朴槿惠終於首度宣布,將「盡快」把沉輪船體打撈上岸。但她前往珍島欲致哀,悲憤的家屬卻不領情,拒絕見她。

罹難者家屬仍悲憤
載了476人的世越號,去年4月16日上午在南韓西南部珍島郡外海沉沒,304人不幸遇難(包括9名失蹤者),其中有250人是安山市檀園高中學生。

珍島與安山市等地16日舉行船難死者追悼儀式。
南韓總統朴槿惠在出訪哥倫比亞之前,來到全羅南道珍島彭木港,原欲參加追悼致哀,但大部分家屬不願見她並提前離場,以示對政府的抗議。

朴槿惠在現場談話指出,「我將採取必要步驟,在最快時間內把船打撈起來」。此外她說,「當我想到還沉在冰冷海水中的9人,與他們的家人的時候,依然讓我心痛」。
南韓國會同日通過決議案,敦促政府打撈世越號,以撫慰失蹤者、倖存者、遇難者家屬,以及治癒國民創傷。此任務估計需要1年,花費1.1億美元(約台幣34.2億元)。

朴宣布盡快打撈沉船
首爾以南的安山市16日降半旗、路燈與行道樹綁上黃絲帶。早上10點全市響起警報,市民低頭為死去的年輕學子默哀一分鐘。雖然這天下大雨,穿黑衣的家屬與民眾仍魚貫進入追悼會場,在學生的遺照前放下點心、絨毛玩偶,以及給死者的信。

一封信寫道:「我的兒子,希望你在天上過得開心,媽媽好想你」。
會場投影幕播放家庭照片,投影幕上頭的巨大橫幅寫著:「我們很難過,我們愛你,我們不會忘記」。

南韓國務總理李完九早上拜訪安山市,但憤怒的家屬把他擋在追悼會場的門口,不讓他進入,甚至取消下午的追悼儀式以示不滿。
韓人認為安全沒改善

多位南韓藝人透過社交網站或親筆信向逝者表示悼念。電影「二十」男主角金宇彬,近日為遇難的檀園高中金姓女學生寫了一封親筆信。這名女學生生前是金宇彬的粉絲,她的朋友們與金宇彬所屬經紀公司取得聯繫,金宇彬得知後欣然接受請求,寫下親筆信。

這場南韓史上最嚴重的災難發生一年後,國民對政府仍抱著很大的挫折感,認為安全沒有顯著改善、高階官員逃避責任。根據南韓《中央日報》民調,高達85.8%的受訪者認為,像這樣的大型災難,以後還有可能發生。
作者: myheart < > 發表時間: 2015-04-21
在說什麼,拉了這麼多條規出來,有懂條規意思沒

船員依據僱用契約,向航港機關申請任職許可

簡單意思,僱用就是跟著船在走,跟公司有個毛關係

僱用在那艘船就任職在那艘船

你可以請航港機關嚴格把關,當下各『船舶』有無確實辦理僱用任職

航海人是跟船在走,不是跟公司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4-21
在說什麼,拉了這麼多條規出來,有懂條規意思沒

我知道您的深層意思,船員法法條規定航商跟船員雇傭契約是要航商有義務需將雇傭契約陳報航政機關(航港局)報備,船員可以在航商公司任一條船上任職皆可以,但目前馬祖航商私底下成立聯營,也就是說數家航商私底下聯合經營,該私底下聯營航商要求獨立航商受雇船員至數家私底下聯營航商船上服務,所以才有一個船員在4-5艘船(不同船公司船上)任職這種歪風,影響船舶航行安全,樓上網友這樣解釋您說我懂不懂法規意思,好了,最重要是航港局福澳港馬祖辦事處官員知道法條,為了馬祖海域海上人命安全,請出來依法行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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