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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淺談祭品能否改革?
作者: 張德貴 < > 發表時間: 2015-03-27
日前;古柏網友及游桂香小姐在馬資網主張「元宵擺暝應檢討人道與環保」並提倡「素供」替代「葷品」,以免於殺牲造孽!這個建議甚好,鄉親們不妨參考。
吾人常見台、澎、金、馬不僅元宵擺暝殺豬酬神,連辦喪事的葬禮,娘家們也都是殺豬全頭悼亡人,筆者認為此風成俗應改之!

許多人都知道「諸惡莫作」,當然包含「莫可殺牲」,但是鄉間每逢元宵擺暝及為神明「補庫」,還有葬禮悼亡魂時,都是「殺牲默可」而祭之。鄉親們唯殺牲獻禮方稱敬?別無他物為是行?
如果說殺牲敬神是神明喜歡?神明需要?我認為不是神意!殺牲是種惡行應無需爭辯?人要造孽,神明定會顧及蒼生?
觀世音普薩勸世文中有:「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呀!

游桂香小姐提議以米龜「素供」來敬神,近年來台灣確有「米龜」取代「神豬」當祭品,能省錢又不造孽。
林俊惠校長已用「電子臘燭」取代傳統臘燭來敬神,可省錢並減少垃圾又做環保,上同兩種方案,值得推行。
筆者期盼「素供」及「電子臘燭」兩者能夠早日在吾鄉普及實行, 惟有移風易俗,才能革除「殺牲造孽」及興利除弊?

吾鄉最近幾年元宵擺暝,燃放「紙捲連串鞭炮」數量越放越多,已是浪費。如果鞭炮不用錢,也該顧及環保呀?
十多年前中國大陸就推廣「電子鞭炮」,當時就有一些馬祖人在大陸福州市買了「電子鞭炮」,售價一百多元人民幣。我的親友及同學,用到現在音效還很好,可說是物超所值。
目前奇摩網中,君爾若要尋購「電子鞭炮」,不妨施展您的「彈指神功」,定然瞄到秒成也!

稱神者:曾有為民救苦救難事績,及「澤被蒼生」之作為,才會被人恭奉為神。
有些人在苦難時請神明保佑,或求神明幫助達到願望,而後祈者便會還願。
吾鄉有個「玄天上帝」廟,神靈顯赫,信徒感恩。最近年年元宵節都有十來人,每人都是以「全頭豬」還願酬神,廟會「食福」之餘,信眾各戶都分得將近百斤豬肉,他們帶回家一時間如何享用?又如何冰藏?肉食過多不見得是好?

筆者於此請問;還願酬神者是否能夠改用馬祖名酒替代「全頭豬」?有朝廟會「食福」之餘,信眾各戶若都能分得兩瓶「東引陳高」或「馬祖元尊」酒,豈不更好運用?
敬神酬神悼亡人,能否素品替葷品?廟會主管應三思,殺牲因果及成本!?
作者: 2594 < > 發表時間: 2015-03-27
祭典完畢.家戶可分一些平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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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乞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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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柏 < > 發表時間: 2015-03-28
張德貴先生是山隴集興社大老,如果大老級人物都出面呼籲,馬祖擺暝舊習應該會有改革的機會了!未來期待從山隴的擺暝開始擴大"素供",逐漸替代"葷品",並請馬祖的慈濟會員和法鼓山信士們,大家發揮影響力,一起來努力吧!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3-28
因緣果報(生死因緣、果報自受)

出處: 佛光教科書, 星雲大師編著

解釋:
世間法因為受到個人主觀、情感等因素的影響,很難有絕對的公平,即使是賴以維繫社會秩序的法律,也常因為受到客觀因素所左右而難以獲致絕對的公平。世間真正的公平是「因果」,無論達官貴人或販夫走卒,無一能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下獲得寬貸或殊遇。因此,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才是人間最公平的仲裁者。
  因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普遍法則。佛教的因果觀源自「緣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闡明宇宙間萬事萬物都是仗「因」託「緣」,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為「因」,待「緣」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輾轉相攝,乃成森羅萬象。因此,宇宙間從自然界到眾生界,從天體到微塵,沒有一個現象能脫離得了因果的關係。
  因果律是事物生滅變化的法則,《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論的特點: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的結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業因,也就不會得到相應的結果。因此,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實相,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
  因果的道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不管我們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絕對存在,它像空氣一樣,充滿整個宇宙,無時無處不在公平地執行著有情人間善惡的賞罰,或無情器世間的成壞。《涅槃經》中鄭重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因此,一個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業報,不能不畏因果。
  因果,具足說來應該是「因緣果報」,因是主因,緣是助緣,由因緣和合所產生的事物稱果。宇宙中,大至一個世界,小如一個微塵,都沒有實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隨著因緣不同,果報就會有所差異。因此,要想了解因果,就必須認識因緣,因緣的種類包括:(一)有因緣與無因緣;(二)白因緣與黑因緣;(三)內因緣與外因緣;(四)正因緣與邪因緣。能夠正確認識因緣,才能趨正避邪,才有好的果報。
  在佛教諸多教理中,「因果觀」與人生的關係最為密切,我們對「因果」應該有如下的正確認識:
  一、因果通於三世:《大寶積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果業報,如影隨形,造了善惡業因,不管時間久暫,只要因緣成熟,必定要受果報。因此,因果報應在時間上有現報、生報、後報等「三時報」之分。
  佛教的三世因果論,乃是「惑、業、苦」三者相續循環的因果關係,亦即由「惑」起「業」,因「業」感「苦」,於「苦」復起「惑」,於是三世流轉,循環不已。三世並非專指前生、今生、來生,而是指時間上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二、因果非宿命論:〈因果十來偈〉說:「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慳貪中來,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賤者憍慢中來,瘖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長壽者慈悲中來,短命者殺生中來……。」這首偈語說明人間的貧富貴賤,生命的長壽夭亡,容貌的端正醜陋,都是受過去生所造善惡業影響的結果,並非由他人所操縱,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因果觀是肯定努力、上進,是樂觀進取的道理。
  三、凡事各有因果:世間諸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為所生,「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將這種因果關係表現得最為淺顯易懂的,莫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法則。植物如此,非植物的任何現象莫不如此,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爽的業報思想對社會人心的規範,遠遠超越法律條文有形的束縛,因此孫中山先生曾說:「佛教乃救世之仁,佛法可以補法律之不足。」
  四、果報自作自受:《地藏經》云:「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一語道盡「善惡因果,決定有報」、「因果業報,自作自受」的至理。
  經云:「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因果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條,是人人心中的一把萬能尺,度量著自己一生的命運,也刻劃著人世間善惡的長短,更為自己量身打造一個未來的我。
作者: 海峽號 < > 發表時間: 2015-03-29
個人並非素食主義者,世界上多數人是葷食,但個人認為拜神時"大開殺戒",每座廟宇都要殺大豬,甚至6頭大豬一字排開,十分嚇人,未來是否避免這種不仁道的場面出現,是該思考和檢討.
作者: 張德貴 < > 發表時間: 2015-03-29
感謝2594網友提供圖證,讓我們多一份理由
感謝古柏網友指導,希望慈濟.法鼓山.佛光山信眾們同心協力為人道而繼續努力o
更感謝愛鄉人引經據典,深入淺出發表因果論的解析o
以(米龜)替代(神豬), 目前需要說服廟管會9位長老及許多廟務委員,
若能得到認同時,還要由廟管會主委代表以(擲 杯)向神明請求示同意與否?要尋序漸進...
筆者期盼十方大德共襄盛舉,為人道及因果而努力o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5-03-29
我只是轉po星雲大師大作,真不好意思,只是希望更多鄉親透過網路知道。


因緣果報(生死因緣、果報自受)

出處: 佛光教科書, 星雲大師編著
作者: 張德貴 < > 發表時間: 2015-04-01
農曆三月二十三是天上聖母聖誕
媽祖娘娘將會出巡南各境,並佑信眾平安
將有十多個廟宇殺豬供餚恭迎,又要大開殺戒!
時至(立夏)豔陽高照
從早供到午後,豬肉又將晒成猩味
殺一隻豬敬神,小村信眾是否是負擔?
是否要(擲杯)請求能否袋米代豬替代神豬?以免殺牲?
神明都是護佑蒼生?
祈望風調雨順,人民安康o
作者: 福德馬祖 < > 發表時間: 2015-04-01
利益存亡品第七的智慧

(解)地藏菩薩說,生存和亡故的眾生,能夠都得利益的事情。這是本經的第七品。
(釋)因為地藏菩薩有威神慈悲,不可思議的利益,以立這品題的;而且這品,內要包涵四種利益:一自利;二利他;三利生存的;四利死亡的。自利,這品經裏說,眾生於諸善事,最少的利益,都自得的;利他,本品曾說,知識有大力故,相扶助人,勸令牢足等都是;利存,本品也說,七分功德,生存的得獲六分;利亡,本品也說,一名一號,聽在本識,眾罪悉消滅。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

(解)這時,地藏菩薩大菩薩對佛說:「世尊!我觀瞧這閻浮眾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業,倘若獲得善利,也多半要退回初心,若一遇著了惡緣,便會念念的增長起來。

(釋)我們南州眾生,雜念更多,擾亂紛紜,不暫停止,推他的來源,都受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的主動,以及那色、聲、香、味、觸、法的六境的引誘,而起因緣的,繼著就發起貪、瞋、癡的心念,便都變成罪業。若得到一些善利,就不肯用功進取,不久,就懶怠的退卻了;若遇著了惡境、邪緣,那習慣的心,和這境緣一湊合,就熾然增長了,從此就循環不息的牽纏下去。要知道我們的心念,一一都會種生死根的,百念百身,千念千身,善念享天福,惡念墮惡道,所以修道的人,最要制伏這心念,不使他妄動。現在的眾生,那一個肯覺悟呢?無怪要使菩薩泣涕了。

【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於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復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歷。】

(解)「這等一輩的人,像行走在泥塗裏,再負了重石,漸漸的困苦,漸漸的重壓,腳步也漸漸深邃的陷下去了。若得遇到有知識的人,替代他,給他減少一些所負的重壓,或者都給他除去了重負;因這智識有大力量的緣故,又復再去扶助他,勸令他腳根立得堅定牢穩,倘若你要達到平地裏去,須要省悟這是一條惡路,從此不要再在這裏經歷了。」

(釋)作惡的人,已經是走入邪惡陷人的泥塗裏了,還要把山石般的重罪,叫他去負擔,雖不入地獄,已現出地獄的罪相了。遇智識有兩種:一是善友,身口皆善,勸他改惡行善,猶如減少他的重負;一是遇大智識,不但教他行善,而且教他內心起善念、教他省悟:「這是惡途,回頭來走一條平坦天堂的大路,從此不再經歷這邪惡的泥塗。」這就是大力扶助他,都給他除去這所有的重負了。

【世尊!習惡眾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是諸眾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為設福,以資前路。】

(解)菩薩繼續叫著佛說:「世尊!習惡業的眾生,從纖細毫毛一些的罪業起,便至於積集至無量數。這諸般的眾生,有像這樣的惡習,臨命終的時候,父母和眷屬應當給他設些福,以資送他的前途。

(釋)眾生所作的惡業,起初是輕得像毛髮似的,日漸的加重來,越負越加重,積到無量數的罪,都壓上了,所以父母的臨終時,做兒女的要相扶他,替他修福資助,兒女死了,做父母的也要是這樣做了的。

【或懸旛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歷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

(解)「這是教你修福的法子,或向佛懸掛幡幢傘蓋,以及點油燈;或轉讀各種經典;或供養佛像,以及諸聖像;乃至於給他念念佛菩薩的名號,以及辟支佛的名,一名一號,都要經過臨終人的耳根,使得他聽在本識裏去。

(釋)造黃色旛,以及傘蓋,於死亡日,懸佛像前,可以離去八苦難,生十方諸佛的淨土;點燈供佛,能照破幽冥界,痛苦的眾生,蒙這光明的福力,救拔他的痛苦,都得休息;一句佛菩薩名號,念入將死人的耳根,傳進他的本識裏去,便可做一個善命人,永為道種;這都是福利。這個心識,是一切心識的根本,就是身心世界的根本,叫做本識,又名阿賴耶識,是人死時最後離身的。

【是諸眾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為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眾罪,悉皆消滅。】

(解)「這諸類的眾生,所造的惡業,計量他所感的果報,必定要墮落在惡道裏受苦,因為他的眷屬,為這臨終的人修設了聖因,像這樣的眾罪,悉數都消滅了。

(釋)這是都說臨命終時間的修福。聖因,是指供養佛像,以及讀經、念佛等類。因為作惡業的眾生,臨終時,受惡業的牽纏,將要墮入惡道,他的眷族替他一修福,便像大風吹浮雲一樣,頃刻把這牽纏的惡業,消滅得不知去向,這也是全仗智識的大力了。

【若能更為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眾善,能使是諸眾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解)「若能更為他身死過了之後,七七的日內,廣大的給他修造許多善事,能使這諸多的眾生,永遠脫離惡趣,得著投生做人,或上天去受很好很妙的快樂,現在在世的眷屬,所得的利益,也是無量的。

(釋)這節仍接上面所說的,仗了智識的大力,去扶助他。每七中,給他廣做善事,七個七做滿,就是資助他上天去享福,不但是死者上天,就是現在存活的眷屬,也得到無量的利益。資助是比喻發他川費一樣,或是上海是地獄,北平是天堂,現在我不願在地獄受苦,想到天堂去享福,但是沒有川費,那裏辦得到呢?只好在地獄受苦。所以死過後七七日內,你給他修福,即是發他上天去的川費一樣。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於閻浮提眾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魎。】

(解)「是為了這緣故,我今天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說,叫他們都相勸於閻浮提眾生,臨命終的時間,小心謹慎,切勿殺害生命,及造去拜祭鬼神、求乞諸魍魎的惡緣。

(釋)凡是給亡人治喪事,不准殺生,雖然極細微的生命,也殺不得的。若有病痛,拜鬼祭神,這就是引鬼入門,更使不得;或是志誠的請拜觀世音、地藏兩大菩薩,求乞消除災障,那是可以的。

魍魎,是居在山水間的一種鬼。

【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何況臨命終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據本業,自受惡趣,何忍眷屬更為增業。】

(解)「為甚麼緣故呢?你所殺害的生命,乃至於祭拜鬼神,沒有纖毫微力,能夠利益亡人,不過反結罪緣,使罪業轉加深重;假使來世,或現生,得著聖人的氣分,可以生到人天中去享福,因為臨終時,被他眷屬造了這惡緣,就令這命終人,受禍殃的累,被殺死的生命,圍困了去對辯,就要遲生到善處了;何況臨命終的人,在生未曾有少份的善業,各人依據了本業,自受惡趣去,這眷屬如何這樣的殘忍,再要增加他的罪業呢?

(釋)鬼神浮遊人間,不得喫食,便變怪起來,扇動人心,教他作惡,殺害生命,你加了罪業,他來現成饗受血肉,是最壞的東西;無知識的人,往往受他的愚,連累了臨終人,并連累了自己。

【譬如有人從遠地來,絕糧三日,所負擔物,強過百斤。忽遇鄰人,更附少物。以是之故,轉復困重。】

(解)「譬如有人,從遠的地方來,絕糧已經三日了,所負擔的東西,勉強負過一百斤,忽然遇著了一個鄰人,更要附帶一些東西,以是這個緣故,反又加上困重了。」

(釋)從遠地來,譬如我們從無始生死曠大劫以來,久已缺絕戒、定、慧的三日的食糧了,腹餓力弱,十惡互照,勉強的支持百斤的重擔,已是沒有善根的人了,這附帶重東西的鄰人,就是給他殺生的眷屬,再給他加上一些重罪,這危險很像是「落井投石」一般,可以不謹慎的麼!

【世尊!我觀閻浮眾生,但能於諸佛教中,乃至善事,一毛一渧、一沙一塵,如是利益,悉皆自得。】

(解)菩薩繼續叫著佛說:「世尊!我觀瞧這閻浮提的眾生,只要能夠在諸佛教之中,乃至於所有的善事,雖是小得像一毛、一渧、一沙、一塵,他那樣的利益,悉數都要使他自己獲得,沒有一些空做的。」

(釋)能對於佛教中,發信心,雖是微細的善事,都是成佛的正因。譬如有人,將一毛分作百分,拿了百分之一的毛,霑一滴的水,寄在佛的地方,佛就把這一滴水,和入恆河裏,不增不減的,漸漸和入大海,就要把這人度到成佛,仍舊把這水還他,所以說少善不積,何以成聖呢?

【說是語時,會中有一長者,名曰大辯。是長者久證無生,化度十方,現長者身。合掌恭敬,問地藏菩薩言:大士,是南閻浮提眾生,命終之後,小大眷屬,為修功德,乃至設齋,造眾善因,是命終人得大利益及解脫不?】

(解)說這話的時間,會中有一位長者,名叫大辯的,這長者久已證得無生的了,為化度十方世界的眾生,常常現化長者身分的,這時合掌恭敬的問地藏菩薩說:「這南閻浮提的眾生,命終了之後,小大的眷屬,為他修功德,乃至設齋供養,造眾善因,這命終的人,就可以得到大利益,以及解脫的麼?」

(釋)梵語缽底婆,翻名辯才,辯,是問答辯駁沒有阻礙的,所以也說辯才無礙。他這辯字內,包涵著善、法、詞、樂說四種意義,現在他能一義中演說無量義,一法中演說無量法,一詞中演說無量詞,盡那未來的時際,樂說這三種法門,所以有這大辯的佳號。他還久已證到不生不滅的大涅槃了,地位的崇高,已同佛差不多,因為他要化度十方的眾生,所以依舊現長者的身分。他這時聽地藏菩薩的話,所以接著來問的。

功德,是指懸旛等事。
設齋,就是供佛齋僧。
眾善因,就是布施、建造塔像等都是。
利益解脫,是問菩薩:「眷屬給死亡的人,做佛事的功德,死的人,真得到利益,可以解脫生死輪迴的麼?還是得不到利益,不能解脫生死呢?」

【地藏答言:長者,我今為未來現在一切眾生,承佛威力,略說是事。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

(解)地藏菩薩回答說:「長者!我今天為這未來現在一切的眾生,承佛的威力,簡略的說說這事情。長者!未來現在諸眾生等,臨命終的一日,得聽到一佛的名、一菩薩的名、一辟支佛的名號,不問他有罪沒有罪,都得到解脫。」

(釋)一切的眾生,命終的一天,自已不能念,叫他人代念,臨終的人,聽了諸佛菩薩的一名一號,不論有無罪業輕重的人,都得著了生脫死,超昇佛國裏去了。為甚麼臨終的時間,有這樣的靈感?現生活著的人,不很靈感呢?這也有一種道理,因為臨終的人,心急念專,像小孩子遇著了強盜追趕,要叫喊他父母來救他一般,很誠懇拚命的念,所以感應快得很;平常人念佛,往往心不對口,不肯誠懇恭敬,那裏來的感應呢?所以古人說:「口裏念佛心散亂,喉嚨喊破也徒然。」何況還有一種沒有知識的人,他念一句佛,還要當銅錢用,念念貪心,那更是無效的了。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

(解)菩薩繼續說:「倘若有男子女人,在活的時間,不修善因,造了許多罪惡,命終了之後,不論他大小的眷屬,為他修造福利,一切的佛事,七分之中,只有獲得一分,六分功德是活人自得的。以是這緣故,未來現在的善男女,趁著現在耳目聰明、強健的時間,自己來做佛事修福,不要等待臨死時,眷屬給我代修,那麼,分分利益,都可以自得了。」

(釋)大人給他小人做功德,是大眷屬;小人給他大人做功德,叫小眷屬。凡關於佛教中所做的功德,都可以叫作聖事。死了做功德,只有得到一分,所以叫你現生的人,趁早自修福利,點燈、懸幡、請僧讀經,做一個活七七,功德就更大得無量的了。

【無常大鬼,不期而到。冥冥遊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內,如癡如聾。或在諸司,辯論業果。審定之後,據業受生。未測之間,千萬愁苦,何況墮於諸惡趣等。】

(解)菩薩又繼著說:「無常的大鬼,不用你約期等待,他自然會到的,冥冥的遊人,自己不知道是罪是福,隨著無常去了,這七七的日內,如癡如聾一般,或在諸陰司中,和判官辯論他在生時所作的惡因業果,經過了這審定之後,各人依據了他的業果去投生,在那辯論未測的時間,已有千萬種的愁苦了,何況墮於諸般惡道裏受苦去呢?

(釋)梵語薩迦耶薩,翻名作無常,凡是世人所作之事,旋生旋滅,都是無常的,所以古人說:「性命在於呼息之間。」大丈夫旦不保暮,俗諺說:「無常叫你三更去,斷不寬留到五更。」可憐一般昏庸的世人,性命尚且不能自主,何況其他比性命輕賤的一切呢?

諸司就是賞善、罰惡的判官。
辯論,是辯論十善十惡的因果。

閻王之下,有五位官,一叫鮮官,是禁人殺生的;二叫水官,是禁偷盜的;三叫鐵官,是禁邪淫的;四叫土官,是禁妄語的;五叫天官,禁飲酒的;所以這五戒是最要緊的,倘若不能夠全戒,戒一、二種也是好的。

【是命終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

(解)「這命終的人,尚未得著投生的七七日之內,在這千萬種愁苦的念念之間,希望他們的骨肉至親的眷屬,給他修造福利,好仗佛力救拔他。

(釋)人死了,在陰司裏辯論,要經過七七四十九天,然後方才把他罪業判決,所以在這七七日內,罪業還沒有判決的時間,時時刻刻想望他的骨肉眷屬去救拔他,好借這功德來贖他的罪業,或者可以仗了佛力上天去。

【過是日後,隨業受報。若是罪人,動經千百歲中無解脫日。若是五無間罪,墮大地獄,千劫萬劫永受眾苦。】

(解)「過了這七七四十九日以後,就隨了他所作的業,受報去了,倘若是罪重的人,一動這惡刑,就要經過千百歲中,沒有解脫的時日了;若是應該受這五無間的大罪業,墮落到大地獄,就千劫萬劫,永遠的要受許多痛苦了。」

(釋)有形,方才有影;有聲,方才有應響。有因,方才有果;或有作了惡事沒有報應,是前生的餘福沒有盡,福盡,禍自然會來的。

【復次,長者,如是罪業眾生,命終之後,眷屬骨肉,為修營齋,資助業道,未齋食竟,及營齋之次,米泔菜葉,不棄於地,乃至諸食未獻佛僧,勿得先食。】

(解)地藏菩薩又復對長者說:「像這樣有罪業的眾生,命終了以後,或是他的眷屬和骨肉,為他修營辦齋,資助他,免得他在業道裏受苦。倘若齋食尚沒有完竟,以及正在辦齋的時間,淘米泔水和菜葉等類不可以拋棄在地上,乃至於諸種食物,未獻過佛與僧,勿得自己先喫。

(釋)做佛事求福利,無非想超度死亡的人,倘若不誠心恭敬辦齋,去供養佛、法、僧三寶,那裏來的功德呢?在這辦齋的時間,或是淘米泔水、黃的壞的菜葉,以及不好的東西、剩下來的東西,一些也不能拋棄在地上,用器物盛貯收藏起,等到齋過了已後,或者施給乞丐,或者施給畜生去喫;若有好的菜肴沒有供過佛、沒有齋過僧,無論何人不能先喫,這樣方才有功德。若有先嘗的人,這人要五百世中,受餓鬼道的苦。

【如有違食及不精勤,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如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是命終人七分獲一。】

(解)「倘若有違背了這上面所說的規矩,自己先喫,以及不精勤的保護辦得潔淨,這命終的人,得不到一些功德;倘若很恭敬的,能守這規矩,精勤的保護,辦得很潔淨,奉獻佛和僧人,這七分的功德,命終人可以獲得一分,六分功德,是辦齋的眷屬獲得的。」

(釋)若不是依經中所說的方法去辦齋,不但死亡的人,也難得利益,就是給他做佛事的眷屬,也得不到一些利益;倘若照他的規矩去辦,辦得很精誠、很潔淨,那麼諸天都歡喜,百神也慶悅,天神也來擁護了,自在存亡都可以得到福利。

【是故長者,閻浮眾生,若能為其父母乃至眷屬,命終之後,設齋供養,志心勤懇,如是之人,存亡獲利。】

(解)地藏菩薩繼續的說:「是因為這緣故,長者!閻浮提的眾生,倘若能為他的父母,或者乃至於至親骨肉眷屬,命終了之後,設了齋去供養,終要志心勤懇,像這樣的人,所做的佛事,生存和死亡的,都可以獲得利益了。」

(釋)志心勤懇,就是精勤護淨的意思。能志心,方才能精,精誠到極點,自然可以感動諸佛菩薩、諸天神的賜與福澤了,所以能夠得到兩全俱美的利益。

【說是語時,忉利天宮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鬼神,悉發無量菩提之心。大辯長者,作禮而退。】

(解)菩薩說罷了這話的時間,在這忉利天宮集會的,千萬億數的、那由他數的閻浮提的鬼神,都發出了無量數的菩提之心。那一位大辯長者,也作了一個禮,退回了原座。

(釋)為什麼邪劣的鬼神,到這時也發心了呢?因為聽了上面地藏菩薩說過,拜祭鬼神是無益的,臨終時聽念佛號,罪業自然會解脫等等言論,所以那一般專做教人殺生造業的鬼神,自己也覺得慚愧得很,就都發心做諸佛菩薩的護法鬼神了。其實,也是佛和地藏菩薩教化他發心的。
作者: 阮琦雅Chiya < > 發表時間: 2015-05-24
拜神的心人人有之;不管住在世上哪一角落或屬哪一人種,共同的特色是都懂得敬拜神。為什麼?因為人是神所造的。白人生出白種人;黑人生出黑種人;黃人生出黃種人,那麼不同種族的人,理當拜不同的神?斷乎不是。

神是靈,神的定義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主宰者,所以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自然創造是屬乎神,神可造黃種人、白種人...等屬物質的差異性,這也說明神是靈,人不能以物質界來否認神的獨一性與全能性。

人因帶有肉體屬物質界,又有神賜的一口氣"靈",所以是有靈的活人。因有這口氣"靈",人有別於其他動物,成為唯一會敬拜神的被造物。然而人在敬拜神的過程,夾雜私慾(個人的慾望),以及用人有限的想法去揣測神的無限,而將神變成自己有限想法中樣式,那就是神所無法接受的偶像。

所以神明說:當用心靈和誠實拜祂。人竟固執於自我的有限,不聽神的指教。看透人內心的神,祂知道人的需要,所以說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神仍養活牠們,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嗎?只要人盡本分,在不足處向神用心靈誠實述說,神必看顧。

神既然無所不知,為何還要向祂說?那就如同人犯錯了,就算神知道,祂還是給申辯的機會。

神說你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然而你們求不到,有數種原因:

1. 是因為你們妄求。人或許否認,然而套句俗話"肚子吃飽,眼睛卻沒吃飽"的人性貪念,當人因眼睛訊息,做了情緒的工具時,神為我們把關。神說貪心就是拜偶像。

2. 拿流人血、或取之不當的物品當作供物。神厭棄這些,所以將表面行為的祭拜儀式轉為恩典式的以心靈與神交通;不在乎外在的行為儀式祭拜和其它供物的獻呈。心中敬拜、緬懷自然從日常待人的言行舉止中流露,這在神眼中方看為寶貴。

3. 神對人有更好的教導。例如,神以耽延請求,來熬煉塑造人美好的品格,叫人品格受過錘鍊後,能承受更大的祝福。

為何人要用自己想出來的方法拜神?明知神是靈、超乎萬有之上,而不願意聽神指示人的方法去敬拜祂?

人執著於自己有限的智慧,將神的智慧置於自己的智慧之下,神說我就讓人的智慧成為愚拙。所以神勸人,有耳的要聽,有眼的要看,有口的要傳揚神的作為。
作者: nico24539 < > 發表時間: 2015-05-24
素供替代葷品,非常 好的建議 ,很多事不知是人說的,還是神明說的?是人決定的?還是神明決定的?…………
所謂 心誠則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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