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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地區菸酒零售業者請注意,避免受罰 | |
作者: 連江縣財政稅務局 < > | 發表時間: 2015-01-21 |
為強化酒販賣場所之管理,依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菸酒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酒之販賣,得設置專區或專櫃;設置專區或專櫃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財政部爰發布訂定「酒販賣場所設置專區專櫃管理辦法」,並已自104年1月1日施行,其要點如下: 一、規範販賣酒品得以設置專區或專櫃方式擇一展示陳列,並應明顯標示酒品專區或專櫃字樣、「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或交通部所定禁止酒駕警示圖等警示圖文,另就警語字體大小及標示方式加以規範,以發揮警示效果。(第2條) 二、規範展示陳列酒品,應距離結帳處外緣1公尺以上,以避免誘使兒童及少年購買酒品。但於結帳處後方為酒品展示陳列、營業面積小於6平方公尺或為攤販之販賣場所,不適用之。(第3條) 三、考量料理酒類係專供烹調料理用,應陳列於調味用品區,及專營販賣菸酒及其相關商品之場所,主要空間係作展示陳列酒品使用,無區隔酒品專區、專櫃之必要,且依新修正之本法第35條規定,該販賣酒品之場所亦應於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標示警示圖文,爰排除其適用本辦法。(第4條) 連江縣政府財政局關心您 新聞稿聯絡人:劉建麟 聯絡電話:(0836)25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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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EAKER < > | 發表時間: 2015-01-22 |
是否也宣導一下 民眾在家自釀自裝瓶就可以賣酒了 桌上隨便一角就完成 不知合法嗎 不知食品安全或菸酒販賣製造這樣可以嗎 還是跟違建一樣 在馬祖不走合法程序既省時又方便 又不用受監督也不用多花錢 相關單位一定要等出事或有人檢舉才動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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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軍事迷 < > | 發表時間: 2015-01-23 |
新辦法開始實施 很多賣酒商店必定不熟悉法令 都會擔心受罰 財政局何不走出辦公室 到賣酒的商店一一宣導和示範 馬祖地方不大 請提升公務員的服務熱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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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5-01-23 |
馬祖回歸法治了 劉增應走出辦公室親自宣導吧 陳雪生也要協助 地區菸酒零售業者全都合法化 不難吧! 劉增應勸陳雪生戒菸 勸他別在公共場合帶頭吸菸 這種害人害己壞示範完全沒必要 不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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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爆料者 < > | 發表時間: 2015-01-24 |
無論什麼議題 都可以扯到劉增應和陳雪生 真是佩服佩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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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5-01-27 |
沒我提醒他們兩位 他們沒人鞭策 抽煙吃飯睡午覺官樣文章會幹的太無聊 我當惡人 各位繼續躺著休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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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5-01-27 |
沒你提醒他們兩位會幹得太無聊? 以閣下的社經地位來說… 想當這個惡人,恐怕還早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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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連江縣財政稅務局 < > | 發表時間: 2015-01-27 |
感謝各位關心! 有關警示圖文業已委託廠商製作 俟製作完畢後,發送至馬祖地區菸酒零售業商家 連江縣政府財政局關心您 新聞稿聯絡人:劉建麟 聯絡電話:(0836)2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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