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 http://matsu.idv.tw |
主題: 再致警察局的一封信 | |
作者: 馬祖土著 < > | 發表時間: 2014-07-31 |
警察大人您好: 謝謝您的答覆,但是內容太令人難以接受,為何?因為本人這封公開信所要表示的重點,並不是說紅線應該由何機關來劃(關百姓何事!),而是法律明文規定交岔路口十公尺內不得停車,為什麼執法員警這些年來卻視而不見,因此對於您所答覆的第2點說明,本人有以下8點疑問,更期望您能給全縣居民一個合理合法的答案。 私人土地可以不可以成為「既成道路」?(請您詢問法律專業人士) 「既成道路」是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所得適用的道路? 機車行門口處是不是一個交岔路口? 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停車,是不是須有妨礙人車安全通行為由,才可依法舉發? 該交岔路口上是不是設有消防栓? 消防栓設立處幾公尺內不得停車? 對於持續幾十年公然違法的停車行為,曾否勸導?或開過一張罰單? 經常聽任職公家機關的朋友說,公務員最怕有圖利私人的行為。請問:如果以上問題答案是肯定的,這算不算是圖利行為? |
|
作者: 雞蛋布丁 < > | 發表時間: 2014-08-01 |
如樓上"馬祖土著"所言... 警察先生應該依你理解的道路規定去取締 不然就是圖利行為? 一個國家是有制度的... 可不可以那麼做是行政機關考量會勘後制定... 那個地方劃了紅線還有人停.. 那你可以拿相機拍.. 提供給相關單位.... ............................ 還有以下~ 馬祖土著 wrote: 你的理解是他是道路.... 請問路名是什麼.... 是良健路? 好吧...你一直認為交叉路不能停... 那佳佳小吃前今後不能停了... 介壽7-11旁邊小巷也不要停了... 只要有巷的交叉都不要停了.... 只要所有大叉路小叉路... 在加上道路交通規則上下坡路段都不能停... 這樣就很公平了.... |
|
作者: 暗光鳥 < > | 發表時間: 2014-08-02 |
馬祖是漫活島嶼 (散漫好生活)---台語叫nancy(懶西)啦 懶西懶西懶西懶西.... 懶西懶西懶西懶西..... 都不多走幾步路 去停公用的專屬地下停車場 天高皇帝遠 距離京城-台北城有近200公里遠 厝邊隔邊大家攏有熟識 若打歹感情 就歹逗陣囉 阿母哥咧...(但是.. .遇到交通法規 哪裡能停和不能停 基於公共利益 大家還是相忍為島吧 畢竟法規是無國度的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