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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籲請南北竿航線開放,提升運量、改善航安與服務品質
作者: 長億海運(股)公司 < > 發表時間: 2014-06-24
《陳 情 書》

 近年來,本縣「觀光立縣」大步邁開,觀光人數每年迭有成長,可喜可賀。但20多年來,南北竿客運船舶不論噸位與載客量,仍維持19噸,不但運量明顯不足,航行安全堪慮,更對本縣發展觀光產生負面影響。

 本公司建議楊縣長,基於提升運量,改善航安、服務品質與觀光形象等考量,儘速開放南北竿航線,准許第二家航運公司加入營運。理由如下:

 一、早在陳雪生縣長任內,縣議會就已決議南北竿航線船舶應提升為49噸以上,但縣府未遵照實施,仍允許延用19噸船舶,致使南北竿航線的運量與航安,至今未獲提升與改善。期盼昔日陳縣長未竟之功,在楊縣長五年任內得以落實。

 二、數據會說話,10年前南北竿旅客人數已達13萬人次(93年),10年後,更已成長將近一倍,為23萬人次(102年),若再加上保順公司專案申請之航班2萬多人次,去年實際已逾25萬人次,比10年前成長近一倍。

 三、10年前就已有航運業者要求開放南北竿航線,但縣府公開表示,因每航次平均載客人數僅15人,尚未達開放標準,需達每年17萬人次以上,方能開放。縣府律定的17萬人次,早已在數年前達到,但至今卻遲遲未開放,顯然有損縣府之威信。

 四、縣府日前函覆本公司,表示因北竿碼頭腹地狹小,不利船舶迴旋,並由於浮動碼頭動工,故不宜開放第二家航運公司。但本公司多年來已申請多次專案航線,包括載運馬總統前往北竿,均能順利靠舶。況且,北竿碼頭腹地狹小問題,乃許多小船靠舶所造成,責任於在港務單位的管理效率,不在於新增航班。

 五、目前南北竿航線為準點開航,若開放第二家航運公司,可採「半點」開航,航班倍增,便民利民。

 20多年來,民間對於南北竿船舶升級之呼聲從未間斷,而改善南北客輪品質不僅是本縣鄉親的期待,更是觀光發展的重要指標。懇請楊縣長拿出魄力,儘速開放南北竿航線,提升航安與運量,改善服務品質,配合立榮ATR72-600型70人座機隊全面更新,為馬祖觀光再創佳績。

長億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敬陳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6-24
遙想民國八十二年夏,第一艘『愛之船』小客船從台灣直航馬祖福澳港,從此南北竿海運進入蓬勃發展『戰國時代』,多年來小客船業者歷經風雨飄搖,風風雨雨之後,數家業者終於坐下來談,因為牽動太多家庭生活經濟緣故,終於採取大家都有飯吃統一聯營,連江縣政府也給予每趟補助油料費,現在連江縣政府拚觀光,馬祖知名度越來越高,來馬祖觀光旅客每年都有增加,當初連江縣政府為了扶植地區海運業者,業者聯合經營無可厚非,但現在時空不同,連江縣政府應該開放另一家業者經營南北竿航線,只有公平競爭才符合國家法治公平交易法規範,也才能嘉惠普羅大眾。

以下摘錄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參考
第七條(聯合行為之定義)
本法所稱聯合行為,謂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與有競爭關係之他事業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或限制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等,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言。
前項所稱聯合行為,以事業在同一產銷階段之水平聯合,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為限。
第一項所稱其他方式之合意,指契約、協議以外之意思聯絡,不問有無法律拘束力,事實上可導致共同行為者。
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亦為第二項之水平聯合。

第十條(獨占事業禁止行為)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左列行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 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第二十六條(依檢舉或依職權調查處理)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 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
作者: 保順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 發表時間: 2014-06-25
南北竿交通不是只有南北航運,102年保順航業在自立經營(無補助的狀況下),開航"半點"包船航線,也疏運了兩萬多旅遊人次,縣府的20萬人次也超過了,沒補助下本公司也可以分擔10分之1的載運量,本公司營運南北竿航線也有三年之久,投入的金錢與人力不計可數;長億、大和一直以來都是小三通的航運公司(期間政府補助了多少?),本公司自力經營都有10分1的業績,航權的釋放是不是要依現實及現態考量航權核定,馬祖全民可以共同評斷。本公司無補助都有10分1的運量,開放半點給本公司<那長億的問題就解決了>不是嗎??
保順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郭鎮輝 敬啟
作者: 劉正輝 < > 發表時間: 2014-06-25
為了馬祖整體生計,不但要開放南北竿航線,更應請陳立委協助:開放第二家航空公司進駐馬祖,避免獨家壟斷,同時可解決一票難求的困境。
作者: ginwer < > 發表時間: 2014-06-25
蓋南北竿大橋不就解決一切問題了?小白船改為觀光遊憩(海釣、夜釣、磯釣...)比照澎湖垮海大橋(製造觀光景點)在跨海大橋上做美觀,這麼多成功的例子可以仿效!!都是機會!!
作者: 爆料者 < > 發表時間: 2014-06-27
南北竿客運量102年再創新高 達23萬6千人次--2014-03-07

 【記者陳鵬雄�北竿報導】南北竿客運量102年再創新高,根據連江縣港務處統計,102年客運總量達236236人次,較101年多了28860人次。隨著馬祖觀光腳步邁開,南北竿間的船運業務量年年正成長,如何提升客運品質及加強港埠設施將成為政府施政的重點項目。

 南北竿海運被喻為馬祖島際的黃金航線,101年客運首度突破20萬人次 ,102年總流量更高達23萬6千人次,成長量十分驚人,若以每人票價160元計算,102年南北竿航運票價收入超過3700萬元。根據統計,最近三年南北竿客運總量分別是100年的192150人次、101年的207376人次、102年236236人次。

 102年馬祖遊客量初估約12萬人次,是歷年來最多的,而南北竿海運客運量也創新高,過去政府對於南北竿航線採管制經營,隨著市場成長及開放的趨勢到來,未來這條馬祖島際黃金航線可能吸引更多投資者想要分食票價收入大餅。

看!數字會說話
南竿北客運船票還要補助嗎?
還要繼續保護,不開放嗎?
作者: jr < > 發表時間: 2014-06-27
23萬人次還要補貼,
感覺應取消南北竿固定航線船票補貼
作者: 羅春秋 < > 發表時間: 2014-06-27
對南北竿的海運,大多數人我想也認同有其他業者加入,畢竟有競爭才能提昇服務層面,也希望能提高船隻噸位,增進舒適感及安全感。不過:23萬*50=1千多萬 其計算方式就太超過了
謠言止於智者
政府僅對設籍的鄉親每人補助50元
如果有補助1千多萬,我頭剁下來給"關島人"當球踢。
作者: copy < > 發表時間: 2014-06-27
南北竿票價新政策三一起實施 認證不認人--2013-02-26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南北竿小白船票價補貼新政策自3月1日(週五)起正式實施,設籍馬祖鄉親維持不變,但必須攜帶身分證或縣民悠遊卡及填寫必要資料,才能享有補貼的票價;而非設籍馬祖的旅客不再享有補貼,全票160元,半票80元,3歲以下免費,敬請民眾注意。

 連江縣議會已於去年底通過「連江縣縣民搭乘海運交通票價補助自治條例」修正案,原本通過應即刻實施,但因考量旅行業因應作業,因此議會要求自治條例延長於今年的3月1日起實施,讓相關單位提早因應,這也是票價補助自治條例自96年通過執行至今所進行的重大變革。

 昨天交通局邀集南北海運陳開壽、連江航業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議,由局長劉潤南主持,主要針對正式實施後,南北海運如何售票及申請補貼的作業進行討論,由於現行票價補貼涉及連江航業、教育局及民政局,因此後端作業相對複雜,也讓南北海運的第一線售票小姐頭痛不已。

 三月一日正式實施的南北竿票價部分,針對設籍馬祖的鄉親沒有變動,全票110元、6歲以上設籍馬祖學生55元(北竿學生因北竿鄉公所補貼則為免費)、6歲以下及65歲以上免費;而未設籍馬祖的一般旅客,將不再享有補貼,全票為160元、半票為80元,3歲以下免費,至於3至12歲及65歲以上,則依法享有優惠票價半票。
作者: 冰釋 < > 發表時間: 2014-06-27
蓋座南北竿大橋不是更好,不僅搭乘飛機航班方便也替往返居民、旅客省下不少時間..島際交通、經濟發展平衡,如此相輔相成觀光效果更能發揮;航運公司也可轉型發展其他海上觀光活動而非只是載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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