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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楊基團隊只會對違法民宿業者開罰,不會輔導合法嗎? | |
作者: CR < > | 發表時間: 2014-04-03 |
部隊大幅裁軍 兵源大減之後 馬祖的旅社和民宿增加的速度 真如雨後春筍 全縣數十家民宿開張了 營業了 部分業者無法取得合法化 回不了頭 要繳巨額罰單 業者一而再的陳情 如今變成縣府的燙手山芋 可是縣府只會開罰單 不會輔導合法化 五月的縣議會總質詢 府會交手的大戲又要開演了 看看府會如何打開這個難解的結吧 不滿面臨開罰 民宿業者再度前往議會陳情--2014-04-03 無照營業 遭罰民宿業者議會陳情 議長邀觀光局說明--2014-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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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浪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4-03 |
看到這則新聞,讓後輩青年的是非價值有些錯亂。 都市計劃與容積建蔽率問題對馬祖未來發展,的確是很受限。 但是因為無法生存,生活不下去,實有苦衷才不得已去非法營利嗎? 若原先不知觸法,現已開罰,也應該知道違法了。 不是應該要思考如何自我改善、轉型或退場。 難道非法之事也能找議員陳情? 年輕人還在學習做人處事,如引起既得利益者不悅,還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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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酒廠小子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如果全馬祖合法民宿有54家,不合法列管中民宿多達38家,那就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為何等到多達38家的違法民眾才開始開罰單?是否縣政府這幾年的管理有失職之嫌??民眾辛辛苦苦存了一輩子的錢開一家民宿,結果你叫他去轉型或退場,有道理嗎?? | |
作者: 浪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怕引起誤會,申明一下,目前人不在馬祖,不了解被開罰的民宿業者違法情況,並沒指名要誰轉型或退場,只是關心家鄉新聞與討論。 可能自身看法太單純,辛苦存錢蓋房,只要不影響安全,違法業者就算不營利,應該也能自住或招待親友。 如將來非法營業都合理化,馬祖原本守法的業者又如何競爭?氛圍讓合法經營的業者變成傻瓜?當非法經營業者強勢高聲,合法經營業者弱勢無聲。未來馬祖的民宿生態可能就和現在的築高樓比賽一樣,隔壁蓋違建,自己不蓋就吃虧了。馬祖將成為不講道德法律,只講金錢利益的貪婪之島。 長輩以前就一直教導我們晚輩,要知足惜福,馬祖長輩們的苦日子也辛苦的熬過來了,讓晚輩敬佩又時時自省,珍惜這得來不易,這個價值觀希望不要在我們這代就變了。 馬祖青年不回鄉發展,老實說,自己很慚愧,沒什麼資格說話。但就是有說國王沒穿衣服的小孩,汗顏,請求見諒。只是希望能有尊嚴的向別人說;「我是馬祖人,歡迎來馬祖玩。」 希望現今馬祖有能力的長輩們,能帶領後輩讓馬祖能健康地永續發展,留給下一代的不是金錢財產,而是要晚輩們自力自強與心靈富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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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simh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如果全馬祖合法民宿有54家,合法列管中民宿多達16家,那就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為了體諒那38家的違法民眾而不開罰單?是否縣政府這幾年的管理有失職之嫌??民眾辛辛苦苦存了一輩子的錢開一家合法民宿,結果你讓違法民宿搶走生意,這有道理嗎?? 觀光客開開心心花錢來玩,也希望平平安安回家,結果讓違法民宿把一趟開心的旅程矇上一層安全的隱憂,你說這有道理嗎? 政府依法在做對的事,縱使會傷害到少數人的利益,我們應當含淚熬過這陣痛期,如此方能重獲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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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角坡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看到地區民宿業者被縣府開罰本人心中滿是???號連連。 地區37家無照營業的民宿業者即將被縣府開罰,請問:縣府相關執法單位,您們平常時間都是睜隻眼、閉隻眼的在作事嗎? 當地區無照營業的民宿業者在大興土木工程時,縣府稽查單位您們平常的公權力又在何處飛舞呢?如果說︰非法民宿在當時就已經是不合法的存在,那麼當初就應該將其違建民宿的部份全數拆除啊!為何還可以讓非法民宿繼續違建加蓋,而且違建數竟高達為37家民宿,這到底是誰造成如今的局面呢? 現今地區無照營業的民宿業者,都已生米煮成熟飯,且又對外開放營業多時,您們縣府單位才驚覺這是不合法的要開罰,請問:縣府相關單位您們心態方面有沒有可議之處呢? 事情都是先有因!才會有果!今天縣府單位已經處置不力在先,無照營業的民宿業者又違法在後,如今皆都已「木已成舟」,端看縣府方面如何運用智慧化解,如果能輔導改善非法民宿業者的缺失後,又能夠讓他們成為合法的民宿,我想應該是縣府與民宿業者兩造雙贏的結果。畢竟民宿的合不合法關係著許許多多遊客的生命安全!到時萬一發生了無可預知的災害時,我想可能受害的遊客都將求償無門。期盼!縣府相關單位應三思!再三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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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酒廠小子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我所知道一家南竿民宿投入兩千多萬元,集合了父母和兄弟的資金,可以說是一家人一輩子的血汗,卻因為政府的無能,讓他們開業了以後,沒有管道可以合法化,難道這兩千多萬就血本無歸了嗎??民眾心裡漟血呀!!況且不只有1家,是39家呀!!!!他們經得起幾次的罰款???? | |
作者: 福德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4-04-04 |
民宿是有管理辦法的 業者可改名. 某某大飯店..某某山莊.某某之家 用民宿管理辦法是自己跳到法規限制中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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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4-04-07 |
民宿管理辦法第 6 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以客房數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位於原住民保留地、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經營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地區之特色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馬祖屬偏遠地區,連江縣政府本應制訂本縣的民宿規模來管理。如果沒有的話,為了地方發展,在法律授權下應該要及早找業者溝通,要好好檢討制訂了!必竟處罰解決不了問題,也已悖離民意,且土地的登記案都大量積壓在地政機關未處理,應該慎重考量暫緩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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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4-04-08 |
2014-04-08 馬祖日報 全縣合法民宿達53家 縣府:持續辦理輔導及勸導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針對近期有鄉親向議會陳情及在網路上對於民宿問題的評論,縣府觀光局特別表示,因為「民宿」、「旅館」等公共營業場所,基於旅客安全訂有許多管理辦法,不執法形同違法瀆職,所以只能一面輔導、一面勸導,當所有辦法試盡,無效者只有開罰一途,希望業者能一起面對。 觀光立縣是戰地政務解除後歷任縣長的施政重點,自博弈公投通過之後,馬祖的知名度大增,在有限的交通流量下,仍然創造了可觀的業績。但因為土地問題尚待解決,連帶都計、建管問題環環相扣,民眾無法久候冗長的處理過程,索性蓋起違建,且愈來愈嚴重,政府面臨著「滿足需求」與「執法」的兩難。 因為「民宿」、「旅館」等這些供公共進出的營業場所,政府基於旅客安全,訂有許多管理辦法,不執法形同違法瀆職,所以只能一面輔導、一面勸導,當所有辦法試盡無效者只有開罰一途,針對鄉親向議會陳情及在網路上的評論,觀光局希望業者能一起面對,而非把所有的壓力都推給公部門,也特別提出說明如下: 一、「鼓勵民宿合法化,輔導民宿合法化」是縣府辦理地區民宿登記業務目標;自解除戰地政務以來,發展馬祖觀光、推廣旅遊事業是縣府既定政策;多年來,地區旅客逐年增加,近年到訪旅客人數更是大幅度上升,旅宿業前景看好,於是民宿如雨後春筍不斷冒出;交通部觀光局訂頒「民宿管理辦法」也於90年12月12日發布,讓有意從事民宿業鄉親、行政部門民宿業務承辦人員有所遵照依循。 二、歷年來,縣府針對民宿業者大力輔導,每一年度編列經費,邀請專家及舉辦講座為業者授課、開辦研習會及座談會進行交流,並邀請業者參訪、觀摩台灣經營民宿成功案例作為參考等,為提升民宿品質及增加住宿量,縣府亦於101年訂定「連江縣政府鼓勵民宿合法申請及經營獎助要點」,102年有效輔導民宿登記17家,增加63間客房,目前本縣合法民宿已達53家,103年將持續辦理,輔導主要目的都是期待地區業者能茁壯成長賺大錢,也為馬祖觀光發展貢獻一份心力。 三、縣府承辦民宿業務同仁,每年走訪四鄉五島稽查民宿,為維護旅客住宿安全把關,消防局、工務局等有關單位也提出改善意見;綜觀多年來未合法原因,最大問題在於「都計土地分區」、「土地權屬」、「建物執照取得」等問題。 四、縣府觀光局主管旅館業及民宿登記業務,基於依法行政及保障旅客住宿生命財產安全,當依「民宿管理辦法」「旅館業管理規則」及「發展觀光條例」規定,繼續辦理輔導合法及查察取締非法民宿工作,以維護觀光立縣之聲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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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堤波 < > | 發表時間: 2014-04-08 |
綜觀多年來未合法原因,最大問題在於「都計土地分區」、「土地權屬」、「建物執照取得」等問題。 由此可知,地政機關土地總登記作業的延宕和村莊近郊的土地未納入都計土地使用分區,才是原罪。有這個罪都是因為政府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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