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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查緝私釀酒是不是縣府機關都有包庇
作者: 無奈的鄉民 < > 發表時間: 2013-07-26
馬祖津沙村特產店 大長津販售私釀老酒 多位民眾檢舉為什麼縣府機關都沒有任何作為 旅遊旺季導遊帶領遊客進入購買特產或老酒 人手一袋在津沙街上大逛津沙風采 隨便問問都知道賣的是私釀老酒 但是為什麼多位民眾檢舉販售私釀老酒 縣府機關下午15:00 進去查緝 大長津店家卻有辦法14:50關下大門老闆離去 這不是事先通知 是什麼??? 還是這麼巧合?!

還有 大長津所賣售的魚乾貨特產 確定都是馬祖在地的所生產的嗎?? 或是從台灣進出口??? 也麻煩縣府機關可以給個交代好嗎??? 如果有心查我相信肯定查的出來 那些魚乾貨絕大部分都是從大陸運送過來!! 自己加以包裝貼上產品營養標示就成了"馬祖特產" 住馬祖這麼久我怎麼都不知道馬祖魚乾貨特產有這麼多

如果縣府機關不著手調查 要是在疑似事先通知的方式 我們會用更進一步的直接通知台灣的單位來調查 販售自己私釀的老酒 那請問馬祖酒產要賺什麼?? 要是私釀的老酒出了問題 馬祖老酒的好名就要這樣受到不效業者的破壞?!
作者: liugien < > 發表時間: 2013-07-27
不要再亂了,好好的津沙聚落觀光景點,甲做甲的,乙做乙的,賺觀光財嘛,沒必要搞得天翻地覆,導遊帶客人下津沙,還要被跟、或亂舉牌,旅行社已經很頭大,私不私酒就去告發阿(按鈴)?別把津沙聚落搞得像禁區,旅行社都不敢帶客人下去,適可而止吧!
作者: 莫言 < > 發表時間: 2013-07-27
無奈的鄉民 wrote:
馬祖津沙村特產店 大長津販售私釀老酒 多位民眾檢舉


私酒?應該是釀給自己喝的酒,因為太好了,有人介紹出去,就自動有銷路,而且還賣的很好,這應該是好現象,有人看的眼紅?!

馬祖夠小了,低頭不見抬頭見,『檢舉』太沉重了,家家都有三兩三,不怕上梁山,比啊!看誰釀的好。
作者: 小新 < > 發表時間: 2013-07-27
個人覺得縣府應輔導老酒業者轉型為合法酒莊,
一來可以保障消費者,再者政府又可抽稅
作者: 炫富 < > 發表時間: 2013-07-28
早期某村酒店有私釀酒還不是賣得嚇嚇叫。
時代不一樣 目前私釀酒還觸法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

依菸酒管理法之規定申請並取得酒品製造業許可執照,始可販賣。民眾未經許可產製之產品,如該產品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時,不論名稱為何均屬私酒,不得產製、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
作者: 劉正鈞 < > 發表時間: 2013-07-28
販售私釀酒 本來就不對 有法條依據 多說無益

況且夏天到了 老酒易變質發酸 品質不易控管

如果酒出了問題 店家如果又不負責 只會衝擊馬祖觀光產業

馬祖地方小 彼此都有點關西

不久前馬酒漲價的事件 不是吵的沸沸揚揚

誰走漏的風聲 好像也沒下文了

政府喔~沒再相信的 看新聞就知道

PS:月初被某室 龜毛的要求 想起來還是有點不爽無奈
作者: 失望透頂 < > 發表時間: 2013-07-28
違法就是違法不是嗎??

幹嘛說得好想是別人不對
作者: 介中83 < > 發表時間: 2013-07-29
不論私釀老酒也好,不論違建也好,縣政府都是兩手一攤,這是歷史共業嘛,以前的縣長都解決不了,不是嗎?私釀老酒是那個單位的業務?至少有兩個要負責,一個是主管工商的建設局,建設局應該輔導民眾成立合法酒廠,還有就是財政局,因為有菸酒稅的問題!什麼叫"擺爛\"?馬祖街上到處可以買到的私酒,就是政府擺爛!
作者: 萬馬堂 < > 發表時間: 2013-07-30
沒錯,與其大家都在檯面下賣酒,不如由地方政府爭取修法,訂立遊戲規則,輔導有心經營的業者合法生產買賣,該繳的稅就繳,生產商家的商號標籤貼在自家的產品上,哪家的產品好,消費者自有定見!
行銷方面,甚至可比照台灣茶葉,每年舉辦老酒比賽,不但能提高馬祖觀光旅遊的能見度,更期望能激勵業者間的良性競爭
作者: 堤波 < > 發表時間: 2013-07-30
菸酒管理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所以菸酒管理是縣政府財政局的業務一點爭議都沒有。
但問題來了,如果財政局認真執法,把鄉親都得罪了。
那下一任的縣長,還會是老楊嗎 ?
作者: 奮進的鄉民 < > 發表時間: 2013-07-30
這文章明顯具有針對性,如果這是常態?為什麼只針對某店家?感情不和何必扯上人家商譽。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7-31
不管是不是有針對性,違法的事實不會改變。

卻也不能否認私酒的確也有佳品。

就像前面文章提到的,縣府應促成馬祖地方私酒立地合法化,通過合理簡單且必要的手續讓民間酒莊掛牌上市。

不僅能提升地方特色,也能刺激商業良性競爭。

對於怠墮成性的公立酒廠也有鞭策作用。
(當然若是有人不願見到自已一手指揮的酒廠品質被民酒比下去而故意無視就沒辦法了…)

至於當地乾貨疑似大陸貨品魚目混珠…這是一個同樣需要重視的問題。

大陸產品良莠不齊,說不準哪天會出大問題,馬祖自產品質尚能控管,大陸貨品的安全性則無法保證。一但有什麼萬一,包裝全寫馬祖出產,根本就沒有轉寰餘地,又是何苦。

像金門,大陸來的就是直接跟當地產品分門別類,讓顧客自行挑選,就算出了問題也不會自毀招牌。
作者: 奮進的鄉民 < > 發表時間: 2013-07-31
我不能同意的更多,就如同您所說,撇除針對性,這的確在馬祖是個普遍的現象,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當然消費者是有權力知道我吃的東西是從哪兒來的。其實那兒來到無所謂,因為大家都共用一個太陽,大家都在同一片海洋抓魚,但是有沒有添加什麼,這應該才是消費者會比較在意的,建議店家自行送驗,且不能用”馬祖製造”來混淆視聽。而且,真有馬祖製造的存在?總不能讓台灣仔兩串香蕉來,兩串香蕉走吧。
另外,老酒問題,老不老我不敢說,畢竟酒在轉化過程的確需要用嚴謹的態度來看待,這的確需要縣政府的規劃,使私酒輔導合法化。
作者: 瓦力 < > 發表時間: 2013-08-01
無奈也好. 奮進也罷.總是為了生存下去
加油吧.馬祖的各位鄉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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