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http://matsu.idv.tw
主題: 東引"違建"沒人管? 鄉公所無鐵腕?
作者: Meng-Hsuan < > 發表時間: 2013-07-09
身為東引鄉的潛水鄉民,對於島上非常多的違建,感到厭惡萬分;
屢屢提出<違建糾正>,卻像石沉大海一般,再沒有消息.
不知道是在<東引鄉鄉公所>的默許之下(?!),
還是<違建>本身的涵義,是敝人詞意理解有誤(?!)←全是個人理解問題這樣
最後我只好理解成:其實<東引鄉>本身與<台北市>是不同縣市名稱,
所以並<不適用於台灣-違章建築定義>這樣(?!)

我想,醜話不用我說再重了吧?
簡單列舉目前<正在興建中>的違建案例:樂華村120號
(1)尚未領取任何施工證明,就可以直接施工建設的原因與理由?
(2)東引鄉鄉公所默許違建案件"自由進行施工"的看法為?
(3)鄉鎮市公所未有網路檢舉or郵件檢舉之管道,理由為?

※附註1:建議各鄉鎮市公所,可參考之"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
並"細細"比對法規有無差異性,我實在很怕原來東引鄉不適用"憲法"(?)
※附註2:隨付檢舉圖片,感謝。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大紫澳 < > 發表時間: 2013-07-09
依法行政
違建管理是縣政府之權責
鄉公所僅有查報權
無拆除或罰款之行政權
本縣違建早已全面失控
歷任縣長都有責任
至於鄉公所
位低權小
不要錯怪了他們
作者: kiss5204444 < > 發表時間: 2013-07-10
新北市霸占開放空間, 6個豪宅違建拆了, 馬祖違建, 是不是等就地合法?沒有拆除隊 嗎?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3-07-10
 本縣在17年前曾經成立違建拆除大隊。曹常順縣長任內,本縣的違建問題已漸浮上檯面,民國85年2月1日,曹常順訓令建設局成立臨編單位「拆除大隊」,徵僱了五名隊員,進駐各鄉,負責查報及協助拆除違建工作。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縣府的這項強勢作為,除了《馬祖通訊》社論不看好外,《馬祖日報》社論也在支持下,提出多項疑慮和建言。民國85年6月1日,楊綏生代理建設局長,等到次年卸任,拆除大隊已悄悄解散,這一頁滄桑史,也被湮沒在歷史的角落,甚至被多數人所遺忘!

 17年後,當年負責指揮拆除大隊的楊綏生局長,現已當選縣長,任內違建問題不但沒有解決,甚至越演越烈,已經成為馬祖建管的惡性腫瘤。違建問題歷經三任民選縣長都束手無策,至於企圖連任的楊縣長,大家就別再心存期待了。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楊綏生 < > 發表時間: 2013-07-10
家國兄,85年6月1日本人尚未到建設局任職,請查明。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3-07-10
本人回應文章有關建設局代理局長楊綏生到任日期,資料來源:馬祖通訊月刊,如果到任日期誤差幾天,甚至一兩個月,應都不影響本文的立論。


《馬祖通訊》第36期 民國85年5月17日

跌破專家眼鏡/楊綏生接任建設局長

 (本刊追蹤報導)曹常順縣長即將任用楊綏生接任建設局長的消息傳出後,馬祖各界議論紛紛,意見不一。有人肯定曹常順別具慧眼,展現「打破格局」的用人魄力;有人卻認為楊綏生「外行充內行」,能否適任,大有疑問。普遍來說,外界對於這件人事任命案,都表示「跌破專家眼鏡」,甚至有人認為「簡直連眼珠子都掉出來了」。

 據側面瞭解,曹常順選擇楊綏生的主要理由有三,一是楊綏生擔任過國大代表,中央人脈熟悉,並且與曹爾忠立委配合度高,對於預算的爭取及執行比較有利;其次,楊綏生提出的「北竿機場跑道東移」建議案,獲得民航局採納,並且楊綏生對於「台馬輪採購案」十分投入,不但具有見解,還富有工作熱情;第三,楊綏生曾經擔任過衛生院院長,具有主管的資歷與經驗。

 至於建設局長是否一定要具備「建設」方面專長,其實並不盡然。

 據瞭解,建設局的業務十分龐雜,有工程、建管、公安、交通、觀光、工商、農漁等部門,沒有任何一位局長可以同時具備各方面的專長。連江縣第一位馬祖籍建設科長陳仁官是台中高農畢業,接任的謝仁優為師大數學系畢業、後來的劉立群、陳益興的學歷分別是屏東農專、海洋大學水產製造系。他們所學未必與「建設」有關,歷任科局長任內表現如何,大多跟他們的領導風格、用心程度及前瞻性等因素有關。

 可靠消息指出,楊綏生將於6月1日接任建設局長,北竿衛生所長由衛生局長劉增應替補,而衛生局長的職務可能由縣立醫院院長謝春福擔任。楊綏生表示,他離開北竿衛生所長的職務以後,每個月將少領「外島工作補助費」4萬元、加值班費約2萬多元,一年損失近百萬元。
作者: 楊綏生 < > 發表時間: 2013-07-10
家國兄;本人擔任建設局代理局長正確時間是85年9月6日,86年底台馬輪購置完成改裝修規劃完成後,因曹縣長不再連任,我選擇離開䢖設局回北竿衛生所繼續䏜務。離開後曾因不相干的西莒道路整修案被起訴,檢察官的起訴書說楊綏生與XXX基於共同的犯意,原先道路該如何做,結果變成XXX,後來法官發現,道路工程完工在85年5月,而本人就任代理局長是85年9月6日,所以應該沒有犯意連絡。馬祖的違建的確需要重視,最好的時機在多數土地問題解決後,也不代表現在可以勢無忌憚的篕違建。執法與民眾需求之間須要慎思,歷史的共業也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承擔。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7-11
管他6月到任還是9月到任,有差嗎?

楊大官人自代理建設局長任內至今做到縣長也不止三五個月了,違建一起接一起,現在要把責任歸究到歷史共業??

若然打破不了共業僵局,那又與前幾任縣長有何差別??

選舉時的口號難道是喊辛酸的嗎? 投給你就是為了改革、就是為了突破。

結果呢?

閣下都能硬著頭皮挺外來企業用事後修詞的方式謀取公投過關也不怕史後罵名,卻放任鄉民肆意違建破壞鄉鎮景觀??

想想也是啦,畢竟芹壁這種古蹟都快被修到不像芹壁了,連古蹟都算不上的東引蓋再多鐵皮屋又有什麼差別?

是說…乾脆拔掉這個東引鄉長算了,他任內除了找海指部指揮官喝酒害人受傷兼追究失職處分,還導致東引戰務被高度質疑之外,誰也沒聽過這個鄉長有什麼其他的豐功偉業。

反正當地該處理的問題他都說他權責不夠,不該他管的也都被搞得烏煙瘴氣。與其繼續放著敗壞東引人名聲,不如換個真的會做事的。

光就夜間夥同高層軍官飲酒這點就可以說是完全沒有身為前線戰地公務人員的自覺。
我就先不說只有這個鄉長這樣,還是大多數有點權力的馬祖公務員都這樣,畢竟,大家都住這,你跟誰買了多少酒要跟誰喝根本不是秘密。

多少人只是抱著「看你是個官,日後能跟你圖個方便」的想法才不說破而已。

馬祖天高皇帝遠地狹人稀錢多事少,當官很爽誰都知道。

不過,爽到出事,那就又是另一回事。

不失為是個借鏡啊,楊大官人。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13-07-11
楊綏生wrote:

家國兄;本人擔任建設局代理局長正確時間是85年9月6日,86年底台馬輪購置完成改裝修規劃完成後,因曹縣長不再連任,我選擇離開䢖設局回北竿衛生所繼續䏜務。離開後曾因不相干的西莒道路整修案被起訴,檢察官的起訴書說楊綏生與XXX基於共同的犯意,原先道路該如何做,結果變成XXX,後來法官發現,道路工程完工在85年5月,而本人就任代理局長是85年9月6日,所以應該沒有犯意連絡。馬祖的違建的確需要重視,最好的時機在多數土地問題解決後,也不代表現在可以勢無忌憚的篕違建。執法與民眾需求之間須要慎思,歷史的共業也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承擔。

 首先感謝楊縣長百忙中抽空回應,的確,違建是一件十分棘手的問題,不是那麼容易解決。不過,個人並不認同楊縣長的「歷史共業」說詞,並且對於楊縣長所說,取締違建的最佳時機是「多數土地問題解決後」,也認為同樣是推托之詞,缺乏做為領袖「承擔責任」的高貴格局。

 歷史記載,二戰盟軍元帥艾森豪對D-Day的登陸作戰,有兩份講稿,有一份沒用上,是打算在作戰失敗後使用,後來一直放在上衣口袋:

 Our landings in the Cherbourg-Havre area have failed to gain a satisfactory foothold and I have withdrawn the troops. My decision to attack at this time and place was based on the best information available. The troops, the air and the Navy did all that bravery and devotion to duty could do. If any blame or fault attaches to the attempt, it is mine alone.

 我們在瑟堡-阿弗爾地區的登陸行動未能取得令人滿意的立足據點,我撤回了部隊。這次攻擊的時間地點是根據最佳情報決定的。陸海空三軍已經勇敢地竭盡能和盡忠職守。如果有錯,全是我的錯,由我一人負責。


 D-Daya作戰失敗,艾森豪可以找到一百個理由來卸責,結果,他預寫的作戰失敗講稿,是寫「全是我的錯,由我一人負責」!這是做為一個領袖的高貴格局,也就是戰後能夠當選美國總統的本錢!

 楊縣長登上大位,事前應該有所準備,那就是「縣政成敗一肩擔下」的心裡準備。否則,就不需要走這條「負不起責任」的政治之路。

 《馬祖通訊》已經停刊,請楊縣長回想一下,當年「阿桂檳榔」違建,《馬祖通訊》如何窮追猛打,陳雪生縣長怎樣備受壓力,可是他從來都沒有卸責,也不會推說是「歷史共業」,如果陳雪生能有這種領袖格局,我們希望,楊縣長也能夠有!

 成功者找方法,失敗者找理由。縣政工作經緯萬端,不只是違建,我們期待楊縣長不要再把問題推給「前朝」,推給「歷史共業」,請您負起責任來!
作者: 流水 < > 發表時間: 2013-07-11
劉家國 wrote:
  成功者找方法,失敗者找理由。縣政工作經緯萬端,不只是違建,我們期待楊縣長不要再把問題推給「前朝」,推給「歷史共業」,請您負起責任來!
作者: 赤兔馬 < > 發表時間: 2013-07-12
「甚麼叫等到多數土地問題解決後」 -.-
請問縣長大人土地問題這要處理到何年何月啊?!
請問您現在又已經處理完畢的有多少件呢?!

在電視上不是說要醫治馬祖?!而現在的病,您又要怎麼醫?
對症下藥相信您應該是懂得!
違建這種東西,它就像原本只是一個小傷口,可是一直不去處理它,之後就會變成「蜂窩性組織炎」!!! 相信您應該也知道這種的嚴重性 @@"

不要讓我們感覺您只在乎博弈好不?!這種縣內的事情就很不容易解決了,真的很想知道一下,博弈帶來的問題您能醫治得了多少 @@?

別怪我們這些縣民講話太尖酸,因為當初的期待到現在已變成失望!
拜託您加油點好嗎 !!! 博奕先放一旁吧,等縣內的事搞好了再說吧 -.-
無奈 ...
作者: 月牙 < > 發表時間: 2013-07-19
小弟想請問一下.....
既然這是違建 也爆出來了!
為什麼現在還是繼續施工呢?

想請問各位大大
正常施工時間是幾點到幾點呢?
七點多就開始敲敲打打
附近住家也是有小朋友 也被吵醒了
有人請他們八點後在施工

施工的人態度很差 也說到 去找環保局阿.....
附近的人 不知道已經忍了幾天了
為什麼 就是沒有相關單位可以去管呢?
為什麼 既然是違建 態度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呢?

小弟不才 請各位大大 知道的 請給"答案"
雖然知道他們是在"工作"但是卻吵到其他人的"生活"
是施工的人該將心比心?還是在附近的人該將心比心呢?
作者: 求官 < > 發表時間: 2013-07-20
真的替該屋主抱屈啊!
酒廠有申請嗎??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現在的酒廠自己去看吧!!變成怎樣了
樣了!!
還有位在國之北疆的西引請問<國哥>
這是何時蓋的,因為你從小到大最了解那裏,因該最清楚有無違建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當然違建是不對的,可是別選擇性提出因該要一視同仁.


ps.以上照片擷取自網路公共空間如有侵權問題請告知
必定撤除
作者: 大紫澳 < > 發表時間: 2013-07-21
戰地政務終止
馬祖建管開始失控
由於實施民選的民主政治
政府控管的機能弱化
二十年來
四位民選縣長
都有責任
楊縣長最具改革形象
最後還是擺爛
高樓一棟比一棟高
馬祖違建
需等高樓大火
消防人員無力救火
監察院彈核連江縣政府
才會有解決的決心
作者: copy < > 發表時間: 2013-07-21
消防水柱強度只能到3樓 李金梅憂心高樓救災問題--2013-06-04 馬祖日報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地區民宅越蓋越高,而且樓層超過6樓以上的非常多,但消防局水柱強度最高只能到3樓,李金梅憂心高樓救災問題;縣長楊綏生表示,預定6月份幕僚會議研議提升救災能量,會依會議結論來執行;李金梅要求,至少強制民宅把防火巷空間留下來,不能讓鄉親感覺只能自求多福。

 針對違章建築林立情景,李金梅指出,這兩年所蓋的都是違建這是不爭的事實,認為縣府在建築管理上太過消極;楊綏生表示,在執法上確實力有未逮,此點會檢討改進,也指出中央法規與地方需求脫節,任何民選首長都不敢貿然去動,目前以安全為第一考量,也呼籲民眾一定要把防火巷留出來;李金梅指出如果中央核准地區建蔽率能從60%放寬變80%,政府一定要拿出公權力,強制要求要照建蔽率來執行。

 污水下水道問題10年以來歷經13標,但是包括津沙、仁愛、清水有沙灘的地方,只要南風一吹就是污水臭味,而且評估會隨著使用年份越久越嚴重,李金梅質詢如何改善;工務局長陳金寶指出,因為部分家戶未完成接管,今年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水利課同仁挨家挨戶去訪問,但登記的人很少;李金梅指出,回臭這是老問題,各村都不是很完善,也應該要做雨水截水溝及雨污水分流,現在各村蓄水池都是非常髒,就是因為雨污水沒分流,要求立即執行清淤,希望清水、仁愛兩村要先行處理。

 ◎影音�連江縣議會第5屆第7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

作者: 瓦力 < > 發表時間: 2013-07-22
狗咬狗呀.
有用嗎
作者: Meng-Hsuan < > 發表時間: 2013-07-22
既然是<依法行政>,依舊放任為工程進行?
難道所謂的<官官相護>,不只運用在軍中?

如果就像"大紫澳"說的,鄉公所僅有"查報權"
為何在糾舉之後不見縣政府查詢、拆除或罰款的動作?
第1頁 (共1頁)
服務條款      內容政策      隱私權聲明      著作權聲明       刊登廣告       站長信箱      副站長信箱      副站長kingfisher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