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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北竿鄉公所 | |
作者: 林直言 < > | 發表時間: 2013-05-10 |
請北竿鄉公所請正視此問題,目前臨時約聘人員兼差比比皆是,回家帶團,煮菜,上午9點上班中午11就離開都沒人管理,就算是民選選票壓力,也不應如此,擺爛做好人,請好好管理。 | |
作者: 龍行者 < > | 發表時間: 2013-05-10 |
http://tour.matsu.idv.tw/beigan/guestbook.htm 留言者: 鄉民 留言時間:2013-03-07 17:30:31 最近的總機先生好像換了 口氣和態度都沒有以前好 而且每次打電話來都聽到打電玩的聲音 請這位總機先生自愛一點 上班可以上網 但不要太明顯 北竿鄉公所 回應 2013-03-08 09:03:43 感謝網友的指教,本所將立即進行了解並注意改善。 北竿鄉公所 敬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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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直說 < > | 發表時間: 2013-05-10 |
林直言您還真是直言,馬資網申請的第一個帳號,就給北竿鄉公所出了一個不是問題的問題,可見您對臨時約聘人員兼差一事非常在意,直言有的時候是好事,但是搞不清楚狀況,就亂發言是會鬧笑話的,建議您先了解管理辦法及法令依據後再來修理這些您看不順眼的人吧!如果這些人員正常上下班,做好分內的工作,恐怕是您想太多了,雖然人家受到管理辦法及法令的約束,畢竟還是受到工作權的保障。您這樣無理取鬧,窮追猛打,實在有失厚道,以下幫您做了簡單的歸類比較,不足部分請自行上網了解, 任用資格法令依據: 編制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 約聘僱人員--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臨時人員--勞動基準法 兼職規定: 編制人員--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約聘僱人員--比照編制人員辦理 臨時人員--不適用編制人員辦理 生活津貼: 編制人員--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附表九 約聘僱人員--無 臨時人員--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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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竿鄉公所 < > | 發表時間: 2013-05-10 |
來函敬悉,感謝您對公所團隊關心與指正,經查本所到勤紀律,向來嚴謹,未有貴篇所稱上班兼差情事,蓋同仁非在勤時間(下班時間)非公務管理範圍,其私人行為本所無權涉入,若貴篇所述人員於上班時間內,違反應盡公務職責或不按時到勤,歡迎來電反映(依個資法對於當事人應予保密),本所自當依規處理,再次感謝您善意的來函。 北竿鄉公所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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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西里 < > | 發表時間: 2013-05-10 |
建議鄉長約束所內員工,凡舉辦鄉內活動,例母親節、父親節、中秋節,勿全所全員出動將餐桌名額佔滿,這非所內聚餐,非常難看、鄉內舉辦活動餐點過剩拿回家,請發揮善心,留給那些為我們做白工阿兵哥,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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