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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鄉花大筆銀子,放這醜斃啦
作者: 小祥 < > 發表時間: 2013-04-26
北竿鄉公所,周鄉長辛苦規劃優美的公園,請拿出一點
公權力把他移走?不然其他人,有樣學樣,貨櫃貨車也
停在裡面,就失去當初規劃的意義?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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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ss5204444 < > 發表時間: 2013-04-26
車子有沒有貼完黃單, 叫車主在一星期內將車子處理好 ,否則依廢棄車輛管理辦法逕行拖吊處理, 還是 這邊報廢場 ,車, 船?
作者: 大便貴 < > 發表時間: 2013-04-26
那戶人家這麼沒公德心
這是公園,怎麼擺這個東西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4-26
馬祖人很nice的,這其中必定有什麼誤會。

如果沒有誤會,那就真該查查誰是那顆老鼠屎。
作者: 老鼠屎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幹八年 空空洞洞
百業蕭條 指望周大鄉長 喜抹摳能
公權力是什麼 鬼啊
作者: 羽寧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不要怪鄉長,只要有人拿錢來投資 ,不管是蓋工廠還是建設公司,設北竿工業區,開麥當勞、開量販店 、設賓士、 寶馬、 經銷據點在馬祖、 就可以製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北竿自然會繁榮或發展觀光事業的力量 。

政府花大筆改善優美的公園, 反正缺德的人就是會丟, 有什麼辦法要怪鄉長嗎?私人財物可以移走嗎? 小心車主或漁船告到地檢署。
作者: 飛鳥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羽寧 wrote:

政府花大筆改善優美的公園, 反正缺德的人就是會丟, 有什麼辦法要怪鄉長嗎?私人財物可以移走嗎? 小心車主或漁船告到地檢署。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
私人財物放公園
主管機關可當廢棄物處理
車主或船主無權提告
好好的一座公園
大家一起來愛護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飛鳥 wrote:
私人財物放公園
主管機關可當廢棄物處理
車主或船主無權提告


問題就在那個主管機關…

今天誰知道是哪家的叔伯兄嫂停在那裡的,要是取締處理掉,被家族人怪罪起來怎消承受?
作者: 掛羊頭賣豬肉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施政者無心維護
監督者白爛
最後是大家一起爛,個唱個的調
作者: i-love-matsu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沒能力執法無言該有辦法道德勸說吧?好冷總不能擺濫阿~
作者: 原來是這樣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當初不知誰出的餿主意,單月雙月停
現在還不是到處亂停
施政者天馬行空
民代長期不用心
有什麼好說
作者: 小村 < > 發表時間: 2013-04-29
看到坂里這座公園.心裡又抱著遺憾了
肯做事是沒錯.但卻沒創意
這麼好的一塊地竟然整的這樣沒特色
不如原先大片的油菜花珣麗壯觀
如果重新規劃有變得更漂亮那還沒話說
鄉親們也沒有參與感的機會.
每次改變景觀後心裡都想.喔~原來只是這樣讓人失望
塘后沙灘.芹壁魚寮.午沙港門口.坂里油菜花這些有歷史回憶的事物原貌一個接一個都消失.真的可惜了..........
作者: aoc < > 發表時間: 2013-04-30
對阿對阿.自然就是美.公部門可曾想過.不論是建設與補助.與自然格格不入.
作者: 酒徒 < > 發表時間: 2013-04-30
開版的大大不知道是不是有心還是無意,造成網友的誤會,舢板跟貨車斗放置的地方並非在公園上,而是公園邊的私人土地,私人土地上的東西只要地主不是放垃圾,不影響消防動線,你能怎樣,私人土地地主想擺什麼就可以擺什麼,公權力也不可以介入。以後上網發言請搞清楚法條,搞清楚狀況。
作者: 西西里 < > 發表時間: 2013-04-30
公園是公有地非私人用地,都沒大人啦
作者: 酒徒 < > 發表時間: 2013-04-30
回復西西里網友,坂里天后宮旁綠地,所有土地皆為私人土地,以前是坂里村民的農地,政府並未徵收或是徵購,故談不上公有土地,目前的狀況是綠(農)地上的地主無償借用給鄉公所做美化,故該處是否能稱之為公園其實是有待商榷,再者淺定土地使用書時土地所有人各有不同要求,就像靠近陸軍40據點那面,軍方就未同意將土地(雖然該筆土地目前與民眾尚有爭議)無償借用給鄉公所,所以那塊土地上常有軍方的沙包或其他防禦性公事,所以說網友若是對那塊綠地有任何疑慮還是多多請教北竿鄉公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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