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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大大外祖父土地被別人登記該如何自救
作者: 陳再興 < > 發表時間: 2013-03-29
各位大大,今天早上(03/29 AM:09:50~10:30 )問連江縣地政課查我外祖父土地-位於北竿后沃村之地號經多方查證被王姓鄉民登記去,因該地號合併(5號6號之門牌號碼)請問該如何自救.感恩.謝謝
作者: 邦 < > 發表時間: 2013-03-29
陳再興 wrote:
各位大大,今天早上(03/29 AM:09:50~10:30 )問連江縣地政課查我外祖父土地-位於北竿后沃村之地號經多方查證被王姓鄉民登記去,因該地號合併(5號6號之門牌號碼)請問該如何自救.感恩.謝謝


果不其然...這王姓鄉民必有內線消息..+ 政商關系。

除非你能提出具體物證(地契)+人證(恐怕很難),不然是追不回來的!

有那位無血緣關系人願意扯這渾水丫?
作者: 斐徐門 < > 發表時間: 2013-03-30
從這種情形來看,你打官司一定輸掉,建議向北竿鄉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出村中耆老證明土地是你們的,經對方同意,辦理土地贈與及過戶,然後包個大紅包給對方表示感謝,這是最順利的取回土地方法,如果行不通,再走試試看走法律途逕解決.
作者: 田禾青 < > 發表時間: 2013-03-30
有無在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是關鍵,相關法條供參:

土地法第 43 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土地法第 60 條:合法占有土地人,未於登記期限內聲請登記,亦未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者,喪失其占有之權利。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3-03-30
台灣早期的人只要存有銭、就買田地、那時有鑚石、LV等等名牌可買嗎?、
所以田地買多了就變成大地主、而遺留給後代的子孫、就成今日的有錢了、子孫不勞而得、當然以前在信義區種田、 很多地 、 現在就變成富少一樣不愁吃穿。

以前馬祖農田做農林 開墾很多整個山都是他的大地主 要不是變成國有地、 也沒有徵收。
作者: 飛鳥 < > 發表時間: 2013-03-31
田禾青 wrote:

有無在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是關鍵,相關法條供參:

土地法第 43 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土地法第 60 條:合法占有土地人,未於登記期限內聲請登記,亦未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者,喪失其占有之權利。

講白一點
因為你沒有登記
公告期間也沒提異議
所以土地已經是別人的
除非他願意還給你
否則你打官司也是輸
作者: 閩江口 < > 發表時間: 2013-04-01
請開版大大發個聲明吧~自己個人的失誤~連續幾天到我家來造成困擾~結果是自己的家在哪裡都會搞錯~把我家土地認定是你家~你家跟我家相差十萬八千里也會搞錯~你是真的愛后澳~還是因為聽說要蓋賭場趕快來領每個月八萬的津貼~

我們王家在后澳沒有錢也沒勢~我身上的土地也是祖先留下來的~我也繳了20多年的稅~如果真的占據你家土地~你是否該反省~20多年前就在我名下的財產~你今天才發現~對得起祖先嗎?
作者: 陳再興 < > 發表時間: 2013-04-02
鄉親我知道我不能沉默,還是必須向大家做個回應,一開始事情也是透過政府機關詢問而目前土地總登記有7千多筆,難道這些人都貪圖領8萬嗎?
不是我疏忽,只是要溝通瞭解,更何況我母親祖先也姓王也許都有親戚關係調查清楚不是很好嗎?一開始我也向你母親大人說明來歷也跟你說明,事情是需多方溝通不是嗎,況且我是依門牌手抄本查詢,這案例在這次總登記應該非常多,我想一開始我就非常有誠意來溝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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