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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再多理由,拿刀就是錯
作者: 掛羊頭賣豬肉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不管什麼前因後果,動刀就是不能原諒
作者: 吴狄魍鈞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假如有個人在打你
如果你想自衛
身邊只有一把刀
你拿起了刀
保護了自己
傷了對方
那錯在誰??
如果以你的觀點去看
我們被人欺負
不能反抗?
我們不能自衛?
如果傷了對方
錯就是在自己
是這樣說的嗎?
作者: 笑紅塵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如果刀還不是自己帶的
那更是倒楣呢? ˇ ˇ||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陰錯陽差造成的
大家評斷事件可以
不過請大家客觀論事.不要意氣
更不能想利用網路來製造輿論壓力
否則跟大家天天在罵的烏龍法官有甚麼兩樣呢?
看看報告就判個無罪還是死刑的...
看看馬資網就可以判這個判那個
還可以要警方羈不羈押呢...ˇ ˇ真是夠了...

另外站長最近尺度好像比較寬了
有人狗屁來狗屁去的人身攻擊也無所謂了
想當初站長私信給我說馬資網不是聊天的地方
刪了我的文.停了我的帳號
看來時代進步了
馬資網尺度也寬了

站長既然有採訪
不知可否將採訪對象及大約內容公布呢
例如A的說法.B的說法云云
當事者有4人.是否有個別採訪呢
是否有交叉比對內容的真實性呢?
如果屆時事實與站長所謂的採訪內容不符時
是否會對當事人道歉呢?
以一個文史工作者自居的人
自然要求的是正確的資料始末
在案情尚未明瞭之前
即自行評斷誰是非對錯等等
似乎不是一個專業的行為
甚是對當事人的二度傷害
身為一個資訊網站的站長
影響的是眾多馬祖地區人的觀感
你的言論更需注意與修飾
敝人認為你此篇文章的說法十分不妥
難道這樣做你就是所謂的"英雄好漢"嗎?
作者: 菜埔澳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沒錯
不管什麼前因後果
動刀就是不能原諒
暴力犯罪需要有效壓制
今天檢察官已做出明智裁決
3人已被收押
作者: 吴狄魍鈞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喔是喔
又一個...
法官難道會說
不管前因後果
那是否你也不能犯錯
犯了錯
直接說你有罪
原因:(不管前因後果,你就是有罪)
這道理非常遭
(以上只是個比喻)
作者: 媽祖保佑 < > 發表時間: 2013-03-22
笨蛋!問題不是出這ㄦ。
正當防衛,為受到不法之侵犯,出於不得以保護自己、他人之生命、身體、財產之行為。
殺人未遂:要有殺人之故意'而致人被害人受輕傷或重傷或甚至無任何傷害均屬殺人未遂!
殺人未遂與正當防衛可是不一樣的。
作者: 飛鳥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檢方收押嫌犯
需要法官的同意
我們也該給地院法官
按個大大的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買刀,聚眾,三個對一個。
(我挺納悶在扯刀是不是自已的這點的人究竟有沒有真的在關心這件事)

綜合以上三點怎樣也不會得出加害人是「正當防衛」的結果。

下午為了晚上的談判買刀 = 預謀

明知刀具傷人可能奪命卻依然用來攻擊對方 = 殺人

受害者處於有可能至死的狀況而沒死 = 未遂

我是不知道那個受害人長了什麼三頭六臂讓三個嫌犯非得帶刀才敢去談判,我更相信的是那三人一開始就有談判破局就讓對方掛彩的打算。
而事實也是如此。

還要扯正當防衛?

沒常識到這種程度也算是奇葩了。
作者: 吴狄魍鈞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海狂 wrote:
買刀,聚眾,三個對一個。
(我挺納悶在扯刀是不是自已的這點的人究竟有沒有真的在關心這件事)

綜合以上三點怎樣也不會得出加害人是「正當防衛」的結果。

下午為了晚上的談判買刀 = 預謀

明知刀具傷人可能奪命卻依然用來攻擊對方 = 殺人

受害者處於有可能至死的狀況而沒死 = 未遂

我是不知道那個受害人長了什麼三頭六臂讓三個嫌犯非得帶刀才敢去談判,我更相信的是那三人一開始就有談判破局就讓對方掛彩的打算。
而事實也是如此。

還要扯正當防衛?

沒常識到這種程度也算是奇葩了。


太強了啦
你怎麼不去當法官阿
加油耶
有淺力
看不懂假如?
看不懂比喻?
又要我原諒你的無知嗎??
不懂可以GOOLE
也可以YAHOO
或者你要用百度
隨你
查一查
懂了嗎?
作者: 誰啊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太強了啦
你怎麼不去當法官阿
加油耶
有淺力
看不懂假如?
看不懂比喻?
又要我原諒你的無知嗎??
不懂可以GOOLE
也可以YAHOO
或者你要用百度
隨你
查一查
懂了嗎?


輿論一面倒,您辛苦啦
yes-yes-yes
正義得以伸張
給法官按個讚
作者: 赤兔馬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你除了只會YES-YES-YES,還會什麼?
這種馬後泡的發文在下看多了,一點也不好奇!
又是一個新進會員,想必創帳號之原因不外乎是為了這件事情了!

看來你也挺辛苦的,除了複製貼上,還會其他的嗎?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3-03-23
一名堂主駕駛價值千萬元的奧迪R8超跑,前晚遭一輛小轎車擋住去路,一名歹徒持槍下車朝R8連開七槍。

南港幾年前,男女朋友不滿分手, 當街鳴槍示威。
作者: 赤兔馬 < > 發表時間: 2013-03-24
芷彤 大大:

在下想問您是否有看見吾給您的回覆呢?
怎麼又在胡言亂語、扯東扯西了呢?
試問您是不想和平相處在這天下了嗎?
難道就要一味的製造紛爭,使得天下大亂才可罷休嗎?

這件案子也已經有了結局,想必您也已經看了,那您這又是何必呢?唯恐天下不亂?

不用到處去複製這種開槍、殺人的案件,然後在來這回應貼上?這又有何意義勒?

這件事情和R8超跑連開七槍、男女朋友分手當街對空鳴槍有何相關啊?

恕在下看到這種文不對題的回應只能發笑,笑什麼?笑發文者的無知,專貼這種不相干的東西,意義何在?重點何在?目的何在?
作者: 誰啊 < > 發表時間: 2013-03-25
這是哪門子談判,三個人還帶把刀?會不會是因為,依姆家裡剛好拜拜,叫孩子買把新水果刀,回家切蕃茄?剛好散步走到被害人工作場所,也剛好被害人修完車,出來透透氣抽跟煙,不小心遇上,天雷勾動地火,身體間有了親密接觸,陳姓嫌犯手滑,刀就不小心滑過被害人身上,四人瞬間全慌了,被害人為了展現主場優勢,不記前嫌,幫忙撿刀,一時不注意又滑過身體,可能嗎?馬祖地方小,誰誰誰是怎樣風評,不用半天,只要幾分鍾就可以打聽出來,別再扯了,扯多了有人同情你們嗎,人還在台灣住院,就認份接受司法判決,再維護嫌犯,也改變不了,洪姓青年手部有十餘處刀傷,這就是鐵證!
作者: 吴狄魍鈞 < > 發表時間: 2013-03-25
請問你要跟海狂一起去當法官嗎?
作者: 誰啊 < > 發表時間: 2013-03-25
吴狄魍鈞 wrote:
請問你要跟海狂一起去當法官嗎?


真的可以嗎,我才高中肄業ㄟ,也可以當法官,要不要進修啊?一個月工作幾天?工資多少?有提供宿舍嗎?三餐有額外補助嗎?像類似此種重大社會案件,夜間開庭可不能算工讀生基本工資?法官也可以走後門,您真的有門路,難怪砍了人還振振有詞?法官是正職還是雇員,雇員我可不要,還是讓海狂當,他書念的比我多,水準也很高,我還是安安分分做就業方案,掃掃地,免得薪水錢太多,太張揚飛來橫禍,背後莫名飛來一把小刀?
作者: 赤兔馬 < > 發表時間: 2013-03-25
誰啊 wrote:

真的可以嗎,我才高中肄業ㄟ,也可以當法官,要不要進修啊?一個月工作幾天?工資多少?有提供宿舍嗎?三餐有額外補助嗎?像類似此種重大社會案件,夜間開庭可不能算工讀生基本工資?法官也可以走後門,您真的有門路,難怪砍了人還振振有詞?法官是正職還是雇員,雇員我可不要,還是讓海狂當,他書念的比我多,水準也很高,我還是安安分分做就業方案,掃掃地,免得薪水錢太多,太張揚飛來橫禍,背後莫名飛來一把小刀?


我有很多高中肄業的朋友,但他們理解能力都相當好,當然在下也並沒說你理解能力差,只是,一個連事情都不清楚,文章也看懂之人還來回應,這是在娛樂大家嗎?

這麼會編故事,只是在這裡回應真的委屈你了,這麼好的人才真該好好朝文學界發展耶!

還有吴狄魍鈞他沒有砍人!!!我們都只是路人甲乙丙丁來此回應關心罷了,何必如此?

「難怪砍了人還振振有詞」您是否知道這句話已構成毀謗他人之罪了呢?高中肄業這沒有什麼!但是基本的法律應該要懂,您這樣口無遮攔的說話,會讓人誤以為 吴狄魍鈞 就是主兇,但是事實卻不是如此,他既沒有砍人也沒參與相關之事,所以您應該要向他道歉並收回這句話!
作者: 吴狄魍鈞 < > 發表時間: 2013-03-25
誰啊 wrote:
吴狄魍鈞 wrote:
請問你要跟海狂一起去當法官嗎?


真的可以嗎,我才高中肄業ㄟ,也可以當法官,要不要進修啊?一個月工作幾天?工資多少?有提供宿舍嗎?三餐有額外補助嗎?像類似此種重大社會案件,夜間開庭可不能算工讀生基本工資?法官也可以走後門,您真的有門路,難怪砍了人還振振有詞?法官是正職還是雇員,雇員我可不要,還是讓海狂當,他書念的比我多,水準也很高,我還是安安分分做就業方案,掃掃地,免得薪水錢太多,太張揚飛來橫禍,背後莫名飛來一把小刀?



如果我砍了人
現在還會看你打些無聊的話嗎??
那些不懂就去查
網路很方便
難道你沒錢
也要媽媽十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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