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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反對核廢料最終處置地-馬祖
作者: 駱寶貴 < > 發表時間: 2013-03-14
據鉅亨網批露原能會將馬祖列為存放核廢料的地點,本人堅絕反對,台灣本島在享受核能經濟上的便利,馬祖人的後代子孫卻要承受輻射之害。為什麼不能像歌手陳昇講的把核廢料放在台北101大樓。這樣比較有警世作用。再者金馬前途未定論,搞不好中共願意給金馬水電,我們不需要台灣府的預算由中共人大來支應,跟香港一樣,台灣政府有什麼理把核廢料放在金馬。核廢料放在金馬的理由很簡單,民進黨和國民黨都要爭官位,金馬人口少沒有選票,如果放在那裡選票都會流失。「馬祖人食嘸拍有」。本人堅持馬祖是國共戰爭的犧牲品,現在成為國民2黨鬥爭的祭品。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3-03-14
駱寶貴 wrote:
據鉅亨網批露原能會將馬祖列為存放核廢料的地點,本人堅絕反對,台灣本島在享受核能經濟上的便利,馬祖人的後代子孫卻要承受輻射之害。為什麼不能像歌手陳昇講的把核廢料放在台北101大樓。這樣比較有警世作用。再者金馬前途未定論,搞不好中共願意給金馬水電,我們不需要台灣府的預算由中共人大來支應,跟香港一樣,台灣政府有什麼理把核廢料放在金馬。核廢料放在金馬的理由很簡單,民進黨和國民黨都要爭官位,金馬人口少沒有選票,如果放在那裡選票都會流失。「馬祖人食嘸拍有」。本人堅持馬祖是國共戰爭的犧牲品,現在成為國民2黨鬥爭的祭品。


大陸不會供水供電給馬祖。

這個「搞不好」的前提只有在馬祖從此之後掛上五星旗才有可能。

看來閣下完全不懂中共對於能源控管的方式和態度,對岸完全已經準備好面對未來的水資源戰爭,怎麼可能把水供給到鄰國?
作者: aabbxyz < > 發表時間: 2013-03-15
一、請問大家對核廢料的了解有多少?
二、這次309反核大遊行民眾,其中大部分的民眾都是一知半解被媒體與政治人物操縱著影響著。
三、以核電來講我個人認為它對台灣而言它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
四、而在核廢料的部分,事實上不單單是核電產生的核廢料,還包括了農業上、醫療上、學術研究上、科技上的所產生的。
五、而所謂的核廢料中又包含高放射性核廢料(放在核電廠裡面貯存)與低放性核廢料(目前暫時貯存在蘭嶼貯存場與龍潭的核能研究所貯存倉庫)
六、目前在講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是指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也就是包含了核能發電、農業上、醫療上、學術研究上、科技上的所產生的低放射性核廢料。
作者: 菜埔澳 < > 發表時間: 2013-03-15
記得十幾年前核廢料就要放莒光
還曾經辦過說明會
邀請莒光鄉親赴法國考察
結果曹常順縣長反對
莒光旅台鄉親也抗議
如今台電再回頭
馬祖民眾會接受嗎
作者: 阿閒 < > 發表時間: 2013-03-15
為何要反對,呼籲台電「給你一個島,機場交通全部好」
為何要反對,呼籲懷德「機場好交通好,賭場馬祖不用搞」
為何要反對,呼籲國防部「國軍全部撤出島,孤島離島核廢島」
作者: 小村 < > 發表時間: 2013-03-15
放心啦!十幾年前說要放莒光就是中共反對才做罷

馬祖離福建那麼近.中國這樣的大國怎麼可能容許核廢料放在自家門前

何況以現在融洽的兩岸關係.台灣政府更不可能做這種決定的
作者: 菜埔澳 < > 發表時間: 2013-03-15
我記得不是中共反對
是最後鄉公所舉行民調
絕大多數民眾反對
鄉公所才要求台電退回同意書
最後還由於受邀出國考察案
有些成員不是莒光民眾
鄉長王大捷還被起訴
當時是陸潮公司來開說明會
陸潮委託林邦光當說客
作者: 韋蓁 < > 發表時間: 2013-03-16
馬祖不是通過博弈蓋賭場還要核廢料處置地有沒有天理?


管理核廢料之行政機關與法令均不足?


馬祖垃圾都弄不好,還要運台別談埋核廢料?
作者: 佳斯丁 < > 發表時間: 2013-03-16
反正馬祖都要蓋賭場了,請問有差嗎?
流淚
作者: aabbxyz < > 發表時間: 2013-03-18
一、以目前政府推動最終處置場的法規及進度來看,大家是多慮的。
二、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簡稱場址設置條例)規定,低放性廢棄物最終處場需透過地方性公投的方式選定。
三、政府於101 年7 月3 日核定公告「台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等二處建議候選場址,依場址設置條例規定需在金門縣與台東縣辦理地方性公投,馬祖不是建議候選場址故馬祖成為最終處置場,目前看來是不可能的(至少現況是如此)。
四、除非金門、台東縣的地方性公投沒有通過,選址作業程序必須重新來過,1.依選址計畫選出「潛在候選場址」。2.由縣市地方政府提出自願場址。3.再由選址小組由「潛在候選址、自願場址」中遴選出2個以上並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場址為新的「建議候選場址」,再辦理地方性公投決定。而那時候是不是馬祖言之過早。
五、也有一種可能,是政府辦理修法程序,修訂「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但如何修訂也是未定之數,而立院是否同意也不可知。
六、所以大家不必看到一則媒體的報導(不過是一篇立法委員質詢原能會官員的會議紀錄部分內容)就過度放大∼
七、建議各位多吸收有關核能及放射性廢棄物(包含低放及高放)的相關正確知識,不要被媒體或是政治人物所引導。
作者: 漂流 < > 發表時間: 2013-03-19
怎麼可以!?
台灣到底在搞什麼鬼啦!?
反正外島不重要就對了!?
我極力反核!!
馬祖是我的家鄉
不准在馬祖放核廢料!!((((怒!!
作者: 李信政 < > 發表時間: 2013-03-20
核廢料不應該亂放。
作者: Eason2187 < > 發表時間: 2013-03-21
寫這種文章 先去清大核工所 親眼看看 核廢料你在來寫
你有親眼見過核廢料 不是裝筒後喔 是裸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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