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討論與交流 » 馬祖開講 | http://matsu.idv.tw |
主題: 車號0407-QS你的車很大嗎 | |
作者: 五星旗 < > | 發表時間: 2013-02-19 |
車號0407-QS你的車很大嗎,每次經過介壽村看到漂亮的牌樓,也必定看到你的車子違規停車更佔據數台機車停車格,你是有特權嗎,你跟警察很熟嗎,警察生生們你們眼睛都沒看到嗎,可以還給我們停車空間嗎,, | |
作者: 天下第一帥 < > | 發表時間: 2013-02-19 |
五星旗你是毒爛他的人吧? 那邊很多機車位可以停! 無聊!無聊!無聊! 你真是太無聊了! 馬祖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亂! 五星旗你真的是小題大作! |
|
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3-02-19 |
天下第一帥 wrote: 違停就違停,還牽拖別人無聊? 車亂開亂停還不準人出聲? 那畫線要來何用? 馬祖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亂。 「窮山惡水出刁民」就是在說你這種人。 |
|
作者: 中華民國 < > | 發表時間: 2013-02-19 |
正義之聲''特權肯定是有的國舅在做所長底下那個敢開單阿''在市場停一下子就被開了 | |
作者: 芷彤 < > | 發表時間: 2013-02-19 |
車主說不定把凌志RX450汽車幻想成機車三陽RX110? 如果可以亂停的話那還分什麼汽車機車格? 看到你的車子違規停車更佔據數台機車是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停車車種不依規定。 設置機車格,意即該處不得停放汽車,在交通法規規範的意義上,就是禁止停放汽車。 違規停車挑戰公權力? 請記得拍照 要拍好車牌,車型,停車的位置是什麼違規,如停在紅線、機車停車格...然後,寄到或縣長信箱。 附註好車牌號碼、時間、地點,說要檢舉。 |
|
作者: 佳斯丁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匿名檢舉三步驟: 1. 拍照:拍車牌、拍駕駛座沒人、站遠點連週遭環境一起拍、拍違規點(停在人行道就拉遠點拍人行道) 。 2. 紀錄違規時間、地點、原因、違規車號及車型。 3. 照片不要修改大小、內容,以附加檔案方式寄到警察局檢舉信箱。 P. S. 檢舉事證明確,三個月內可匿名檢舉! |
|
作者: 五星旗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感謝0407-QS車主體諒停車空間不足,期間造成車主及相關人士的困擾,在此特別致上十二萬分歉意,謝謝,(此文只想改善交通及停車問題,無意製造言論對立) | |
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誤會解清就好,就事論事。 不過也許也要請相關單位關心一下停車空間與位置規劃的問題,以免下次發生同樣的狀況。 |
|
作者: Qin Xuan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車號0407-QS副議長你的車很大嗎? 每次經過介壽村必定看到你的車子違規停車,副議長有特權嗎? 警察先生們你們眼睛都沒看到嗎?還是因為他國舅是所長所以警察先生們就不敢開單,只開善良百姓的單,警察先生您公正嗎?違規就是違規,警察先生您的公權力何在!百姓的聲音您聽見了沒。 |
|
作者: 五星旗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本文意不在攻訐他人,請各位網友先進勿言論對立. ps:站長先生您若閱覽本文,可否請將其關畢,謝謝 |
|
作者: i-love-matsu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有圖有真相,南竿警察所察警杯杯怎麼說? | |
作者: 福德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五星旗 wrote: 從圖上看... 有違規停車 未佔數台機車停車格 |
|
作者: 喵吉拉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每次"經過,雖然知道不可能機率達100%, 但用了"發生頻率那麼高"的詞來形容,表示不止一次違停被看到。 這次照片沒有佔到機車格不表示每次都沒佔用到。 邏輯上是這樣。但那不是重點。 重點是: 一、違規就是違規。 二、何必刪文,這是個好教材,刪文就像是向權貴妥協。都什麼時代了… 三、我要是車主,早上來po道歉文了。例:造成民眾困擾,深感抱歉, 本人爾後定....., etc. |
|
作者: 無奇不有 < > | 發表時間: 2013-02-20 |
也許樓主有被關切過吧!!~ 我也想聽聽警察怎麼說 警察杯杯大概只想讓這篇下去吧!!~~ |
|
作者: 菜埔澳 < > | 發表時間: 2013-02-21 |
Qin Xuan wrote: 從你貼上來的照片來看 車號0407-QS副議長的車 停的很規矩 並沒有違規停車 你要警察怎麼取締呢 |
|
作者: 無奇不有 < > | 發表時間: 2013-02-21 |
那裡應該有紅黃線吧!!~~ 台灣黃線是沒看過開單但南竿是紅黃都開單(選擇性!?)。 今早2/21有看到該台車有停在"兩個"停車格(臨時!?)內了!! -- 題外話:有少數人很奇怪,山隴就這麼小 把車停到停車場很難嗎? 還是說節儉是美德,所以不想花一毛錢過夜停車呢? |
|
作者: 無極 < > | 發表時間: 2013-02-21 |
從照片來看至少是1年前拍的,外面沒有鐵架與燈籠,話說山隴現在違規停車的人真的很多尤其是中午下班休息時間,建議你可以多拍依些違規照片,整頓一下山隴停車秩序 | |
作者: 老鼠 < > | 發表時間: 2013-02-21 |
大大...您該不會是很想停那位置吧... | |
作者: 中華民國 < > | 發表時間: 2013-02-23 |
照佳斯丁前輩所講的警察局是執行不力,有沒有涉及嬻職呢???有人可以說明嗎??? | |
作者: kiss5204444 < > | 發表時間: 2013-02-24 |
馬祖合適的地點畫設機車格供騎士停車,依實際需求與村莊特性儘速研擬因應,馬祖 機車、汽車數量很多 持續成長國產車100萬以內就有, 很便宜 不像進口車還等汽車輪,否則停車亂象永遠無解。 尤其是馬祖婚晏外面都是亂停車。 台北市也是一樣亂停車滿多的如下: |
|
作者: matsu168888 < > | 發表時間: 2013-02-24 |
違規停車就由警察單位開單或民眾將該車違規照片寄到警察單位舉發,違規又不是違法,這種小事情還有什麼好做文章的,真是吃飽太閒了。 | |
作者: 瓦力 < > | 發表時間: 2013-02-24 |
樓上的你好厲害哦.我的車子都被你照出來了 | |
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3-02-25 |
matsu168888 wrote: 這位先生你公民教育嚴重有問題,違規當然就是違法。 請不要自曝其短。 |
|
作者: 南所 < > | 發表時間: 2013-02-26 |
南竿警察所為近日網上討論「車輛違停事件」,特別回應一點聲明及呼籲 。 ㄧ.該路段違規停車,本所每日持續以來均有取締案件記錄在案,鄉親友質疑,本當加強重點查察取締,絕不接受所謂特權關說,以维道路交通秩序及公眾行的安全。 二.有關鄉親發現任何交通違規案件逕可將蒐證相片註記違規時間地點,具名或不具名投寄本所檢舉,經本所查證屬實定當依法逕行舉單告發。 |
|
第1頁 (共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