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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復興村前天又傳「闖空門」偷金飾竊案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2-10-21 |
本站訊: 繼日前復興村一家戶被竊15兩金飾案後,前天(19日)附近有一家戶被闖空門偷走金項鍊及金戒子,損失金額約三萬六千元。南竿警察所表示,由於竊案發生在同區,已經鎖定一位特定對象進行偵辦中。 據指出,兩次竊案連續發生在復興村的「南館」(楊縣長住家下方),附近的住家應該要多留意防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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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國姓a小雷 < > | 發表時間: 2012-10-21 |
馬祖是小島,偷了金飾無法馬上變換現金(轉往或寄送至臺灣?), 小地方一有事件就可以鬧得沸騰,人人口耳相傳。 發生一起後,又很快的發生第二起, 究竟是對公權力接二連三的挑戰, 或在南竿復興村很好偷(人的安全意識及物的防盜設施都不強?), 還是該君子真的沒錢而被逼上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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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鳥 < > | 發表時間: 2012-10-22 |
接二連三在同地發生竊案 除了考驗警方破案能力以外 民眾對於防竊的心態 也要與時俱進 馬祖已非昔日的單純社會 對外交通方便 外來人口多 未來這樣的竊案 仍將會發生 而且很可能會更多 即使在家中 貴重物品仍然要小心存放 不可掉以輕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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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唱歌 < > | 發表時間: 2012-10-22 |
上次竊案破了嗎. | |
作者: 嘿嘿嘿 < > | 發表時間: 2012-10-22 |
唱歌 wrote: 別指望了 未破案是常態 會破案才稀奇 不這樣又那叫馬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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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鬼精靈 < > | 發表時間: 2012-10-22 |
復興村是首富還是這邊的人是財露白,衣著華貴、名牌物品、高級轎車,高級住宅, 因此炫耀成為竊賊下手目標的地方。 針對復興村遭竊附近地緣與案發時間調閱路口監視器,逐步勘察可疑人車,比對出竊嫌作案交通工具後,進而將竊嫌繩之以法,讓復興村維護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竊盜行為之法律規定 刑法第320條第1項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 第321條第1項加重竊盜罪: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竊盜行為之行竊對象,原則上以動產為主,惟依刑法第323條規定:「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所以偷電、偷水均成立竊盜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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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葵好好走 < > | 發表時間: 2012-10-22 |
復興村多有老房子是木門,入侵容易, 如果裝上鐵門、鐵捲門(對傳統聚落保存衝突?),就能降低小偷的意願。 (若能增多竊賊撬開門窗的時間,過久就會放棄了,所以他也不會挑難下手的下手) 且復興村的街道偏向小且彎曲, 或許就會認為:即使偷完被發現也容易逃鑽躲藏。 比較擔心的是,若從「偷竊」變成「強盜」, 與家中老人面碰面時,那該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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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蒼裔 < > | 發表時間: 2012-10-23 |
鬼精靈 wrote: 夜間已經刪掉了 只要侵入有人居住之住宅 就屬321條第一項 不管白天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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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嘿嘿嘿 < > | 發表時間: 2012-10-24 |
從發生第一宗竊案, 到現在的第二宗竊案, 連江縣警察局, 您們是不是應該出來發個聲, 說明辦案的進度, 讓我們老百姓,能安心一點, 而不是這樣的不理睬,好嗎? 真是汗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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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嘿嘿嘿 < > | 發表時間: 2012-10-26 |
感謝站長迅速公開破案訊息, 只是沒想到竊案, 還不只兩次而己。 是否能公開嫌犯的姓名, 讓大家唾棄。 這樣就對了,警民合作嘛! 警察先生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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