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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社會局是否應該關懷他.還是讓他在外流浪. | |
作者: 不滿族 < > | 發表時間: 2012-09-25 |
前一陣子遇見一個人.經常晚上在介壽公車站睡覺.最近夜晚會到一般公寓樓梯間休息.到底怎麼了.聽別人說他是台中人.為何流浪在馬祖.是否請社會局去了解.做為安置.馬祖是有人情的地方.我們並不知道.他的背景是如何.是否有精神異常.會不會對住家造成傷害.希望有關單位了解.請讓發展觀光的馬祖.做更上一層的努力. | |
作者: Qin Xuan < > | 發表時間: 2012-09-26 |
馬祖小地方開放觀光後人口變複雜了,警察在治安上多少也要顧慮到夜間行人安全,很恐怖耶!晚回家的女性朋友不是要注意自身安全了,網友說他是台中人,為何流浪在馬祖.是否請社會局去了解幫忙.協助他回台中去呢!免的夜間女性朋友出門害怕!恐怖!恐怖! | |
作者: 斐徐門 < > | 發表時間: 2012-09-26 |
遊民是社會的弱勢者,未必與治安警訊劃上等號,社會學家認為,遊民的存在,舉世皆有,消極的因應,是維護其生存的權利;積極的做法是希望他們重新回到常態社會,找回生存的自尊.因此,建議民政局派員進行了解,看看是否可予給予臨時住宿,協助就醫,輔導就業,讓馬祖維持"零遊民"的樂土! | |
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2-09-26 |
敬復關懷弱勢的網友: 首先,感謝網友的關心,其實本局早在數月前即對該民眾進行關心與處理,查陳君為設籍台東縣民眾,本府曾於98年間協助該員因被台電解僱辦理勞資爭議調解。 101年6月底陳員為被解僱事再度來馬向台電陳情其工作權,期間因盤纏用罄,情急下誤闖民宅盥洗及休憩,所幸屋主發現後見其遭逢困境,主動向本局反應,本局社會課即派員前往處理,並提供必要之協助。是日因逢「蘇拉」颱風過境本縣,於是緊急將陳員安置本地民宿,為讓陳員能順利安全返鄉,本局即依急難救助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補助其膳宿及返家之交通費用等川資救助金計6,000元,並協助安排其搭乘8月4日班機返鄉。 惟陳君又於8月6日再度來馬向台電訴求前揭權益,本局同仁曾多次訪談與勸說,但陳君均表示無法接受被台電解僱之結果,因此,本局除試圖與其在台家屬聯繫外,更透過警政及社政系統協尋機制,但因該家屬均未居住於戶籍地,以致協尋至目前尚未有結果(本局持續與戶籍地社政單位聯繫)。 陳君目前每月領有台東縣政府核發之生活補助費,現為社會福利照顧人口(非遊民收容輔導之對象),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不得重複領取政府補助金,且陳君非本縣民眾,礙於法令故無法符合本縣相關福利措施之規定;雖然如此,本局也與陳君說明,請能儘早返鄉,有關旅費部份會專案提供協助。 連江縣政府民政局 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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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滿族 < > | 發表時間: 2012-09-26 |
社會局在回答中提到~ (情急下)誤闖民宅盥洗及休憩.那家裡大人剛好不在.小孩又下課回家.那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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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根本呵呵 < > | 發表時間: 2012-09-27 |
"礙於法令故無法符合本縣相關福利措施之規定"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嘆 發揮"馬祖人"特有的人情味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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